學生事故賠償標準
【法律分析】
1、學生傷害事故賠償學生事故賠償標準 的范圍與標準學生事故賠償標準 ,按照有關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中的有關規定確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調解時學生事故賠償標準 ,認為學校有責任的學生事故賠償標準 ,可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學生事故賠償標準 ,提出相應的調解方案。對受傷害學生的傷殘程度存在爭議的,可以委托當地具有相應鑒定資格的醫院或者有關機構,依據國家規定的人體傷殘標準進行鑒定。
2、學校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根據責任大小,適當予以經濟賠償,但不承擔解決戶口、住房、就業等與救助受傷害學生、賠償相應經濟損失無直接關系的其他事項。學校無責任的,如果有條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本著自愿和可能的原則,對受傷害學生給予適當的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學生在學校意外受傷怎么賠償學生在校期間受傷學生事故賠償標準 ,在賠償上面,法律中并沒有具體的規定,通常情況下還是由受傷學生的監護人與學校、侵權人之間協商確定賠償金額。不過,很多時候賠償金額都不會超過受傷學生遭受的損失金額,而這就需要據實計算才行。
法律分析學生事故賠償標準 :學生在校期間受傷,在賠償上面,法律中并沒有具體的規定,通常情況下還是由受傷學生的監護人與學校、侵權人之間協商確定賠償金額。不過,很多時候賠償金額都不會超過受傷學生遭受的損失金額,而這就需要據實計算才行。學生傷害事故賠償的范圍與標準,按照有關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中的有關規定確定。一般來說,學生意外傷害有以下賠償項目:(1)學生傷害事故的賠償范圍應當根據人身傷害事故的具體情況確定。學生傷害事故的責任人應當賠償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2)造成學生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殘疾賠償金;(3)造成學生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4)侵害學生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依法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對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意外事故的賠償做出了一下規定:1、對發生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組織或者個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2、學生傷害事故賠償的范圍與標準,按照有關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中的有關規定確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調解時,認為學校有責任的,可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提出相應的調解案3、對受傷害學生的傷殘程度存在爭議的,可以委托當地具有相應鑒定資格的醫院或者有關機構,依據國家規定的人體傷殘標準進行鑒定。
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__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學生事故賠償標準 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請問學生死亡賠償標準1、根據事故責任大小學生事故賠償標準 ,學校給與經濟賠償。
2、學生人身損害學生事故賠償標準 的賠償范圍一般為以下四個方面學生事故賠償標準 :
(1)常規賠償: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費用學生事故賠償標準 ;
(2)殘疾賠償:賠償殘疾用具費,殘疾生活補助費;
(3)死亡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助費;
(4)精神損害撫慰金:包括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是指用金錢補償因受傷或死亡而給受傷學生或死亡學生父母造成的精神痛苦的撫慰費。
3、《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二十六條,學校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根據責任大小,適當予以經濟賠償,但不承擔解決戶口、住房、就業等與救助受傷害學生、賠償相應經濟損失無直接關系的其學生事故賠償標準 他事項。學校無責任的,如果有條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本著自愿和可能的原則,對受傷害學生給予適當的幫助。
4、第二十七條,因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中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予以賠償后,可以向有關責任人員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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