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交通事故營養費賠償標準為一般一天20-40元。在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我國交通事故賠償營養費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的分為兩種情況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一是受害人年幼、年邁或因嚴重傷害或者損傷部位特殊而影響進食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二是不是受害人年幼、年邁或因嚴重傷害或者損傷部位特殊而影響進食但治療醫院建議應增加特別營養的。營養費是受害人通過尋常飲食的攝人尚不能知足受損害身體的需求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而必要以尋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作為對身體增補而付出的費用。
發生交通事故后能要求營養費嗎解答發生交通事故后能要求營養費。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的營養費一般是指人體遭受損害后發生代謝改變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通過日常飲食不能滿足受損機體對熱能和各種營養素的要求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必須從其他食品中獲得營養所給付的費用。營養費根據醫院出具的意見進行確定。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營養費標準交通事故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傷情顯著輕微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不需住院治療的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一般不賠償營養費。受害程度達輕傷以上者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賠償營養費,在醫生醫囑說明需要增加營養的情況下,原則按當地日平均收入的40-60%進行逐日計算支付。目前有按照30元天支付,也有按醫院伙食補貼的2倍計算。計算時間為住院的天數加出院證明上加強營養的時間。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4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交通事故傷者可以要求哪些賠償解答交通事故傷者可以要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的合理費用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若是因交通事故造成殘疾的,傷者還可以要求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其中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發生交通事故后可以要求營養費嗎發生交通事故后可以要求營養費。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的營養費一般是指人體遭受損害后發生代謝改變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通過日常飲食不能滿足受損機體對熱能和各種營養素的要求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必須從其他食品中獲得營養所給付的費用。營養費根據醫院出具的意見進行確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誤工營養費的標準是什么交通事故 受傷人員誤工營養費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的標準是什么 交通事故賠償 誤工費 營養費 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的標準無特殊情況下是30元一天。 誤工費 有 工資 按工資賠償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低于平均工資按平均工資賠償。 護理費 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營養費,30一天,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 傷殘 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 侵權責任法 》第16條的規定,包括以下項目: 醫療費 、誤工費、護理費或護理誤工費、 社保 補繳費、重新入職損失費、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費、暫時失業費。 住院生活或采購費、返鄉跨省交通費、縣內交通費、跨縣交通費、護理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跑腿費、起訴取證跑腿費、差旅費、因傷服藥輸液對人體產生的危害或縫合傷疼費、各類復印費、衣物報廢或財產損失費、必要的營養費、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被 扶養 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 喪葬費 、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精神損害 撫慰金。 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異較大。 客觀存在的差異性,決定交通事故傷者要求營養費 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后,其損失的誤工收入會因人而異。 2、計算的依據各不相同。 因行業和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業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對于誤工費計算的依據,也是因人而異。 3、具有一定的推繹性。 一般而言,應當以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前某一時段,能夠正常工作、勞動可能取得收入作為參照或者依據。而對于該時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據一定客觀數據,在排除對其收入產生不利或者有利影響因素的情況下,進行推算。 交通事故的發生有關部門肯定會介入,所以在有關問題的處理上自己進行協商的時候,需要自己按照有關的規定,進行有效的處理,但是最為重要的就是自己的利益保障需要按照具體的情況進行合理的分析,進而在法律的基礎上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