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全責對方不墊付醫藥費
發生交通事故。已經拿到對方全責對方不墊付醫藥費 了對方全責對方不墊付醫藥費 ,事故責任認定書。已經認定對方是全部責任。但是對方不墊付醫藥費的??梢缘椒ㄔ?。起訴對方。這樣的起訴是優先受理的。法院會判決對方先行墊付醫藥費。
但是按照對方全責對方不墊付醫藥費 你描述的對方對方全責對方不墊付醫藥費 ,很窮,他沒有錢來墊付,醫藥費。那就沒有辦法對方全責對方不墊付醫藥費 了,只能是你自己家里先拿錢看病。等治療痊愈后再一并算總賬。但如果全責的一方家里確實沒有錢,支付醫療費的。沒有什么好辦法只能等他什么時候有錢什么時候給你。因為她既沒有財產。又沒有現金。所以你想執行他的財產,他沒有財產,可執行。沒辦法。但是對方撞人,他的車輛不是有保險嗎?可以先找他的保險公司墊付1.8萬元的醫藥費。如果她的車輛有商業險的話。最后應該是保險公司賠償所有的醫藥費和其他損失。
出車禍對方全責不墊付醫藥費怎么辦解答出車禍對方全責不墊付醫藥費對方全責對方不墊付醫藥費 的對方全責對方不墊付醫藥費 ,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交強險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墊付,未投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醫藥費。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二條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搶救費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書面通知保險公司。搶救受傷人員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書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墊付喪葬費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送達尸體處理通知書的同時,告知受害人親屬向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提出書面墊付申請。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對方不肯墊付醫藥費怎么辦肇事司機全責,且不肯墊付醫藥費對方全責對方不墊付醫藥費 的,處理方式為對方全責對方不墊付醫藥費 :若肇事車輛投對方全責對方不墊付醫藥費 了交強險的,受害人的醫藥費可以先由保險公司支付或者未投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之后再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對方全責對方不墊付醫藥費 ;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車禍對方全責不墊付醫藥費怎么辦法律分析:發生交通事故后對方全責對方不墊付醫藥費 ,如果出現傷病,一般都會要求車主先墊付醫藥費,然后等傷者出院以后,再經過交警隊調解,調解不成的,到法院進行訴訟。在調解或者訴訟的過程中,由保險公司來承擔相關費用,這樣車主墊付的醫藥費就可以拿回來。如果受害人不處理或者不
車禍對方全責不墊付醫藥費怎么辦
法律分析: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出現傷病,一般都會要求車主先墊付醫藥費,然后等傷者出院以后,再經過交警隊調解,調解不成的,到法院進行訴訟。在調解或者訴訟的過程中,由保險公司來承擔相關費用,這樣車主墊付的醫藥費就可以拿回來。如果受害人不處理或者不配合處理怎么辦對方全責對方不墊付醫藥費 ?因為大多數的車主不僅投保了交強險,還投保了商業險,大部分的醫療費用均可以讓保險公司來承擔。交通事故理賠程序:一、報賠發生交通事故后,應妥善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路面事故同時還要報請交通部門處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車輛因駕駛原因撞在樹或墻上),應出具證明材料。出險情況,同時對車輛定損,估算合理費用,并通知車主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處理事故車輛。如車主要求自行修理,應辦理自修手續,修理費如超出定損費用,將由車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二、對第三者責任的索賠,還應由保險公司對賠償金額依法確定,并依據投保金額予以賠付。對于保戶與第三者私下談定的賠償金額,保險公司可拒絕賠付。三、賠付規定之全部損失1.保險車輛發生全部損失后,如果保險金額等于或低于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保險金額賠償。2.保險車輛發生全損后,如果保險金額高于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出險時的實際價值賠償。四、賠付規定之部分損失1.保險車輛局部受損失,其保險金額達到承保時的實際價值,無論保險金額是否低于出險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均按照實際修理費用賠償;保險車輛的保險金額低于承保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按照保險金額與出險時的實際價值比例賠償修理費用。2.保險車輛損失最高賠償額以保險金額為限。五、賠付時間在車輛修復或自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三個月內,保戶應持保險單、事故處理證明、事故調解書、修理清單及其他有關證明到保險公司領取賠償金。如與保險公司發生爭議不能達成協議,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1條規定: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墊付搶救費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墊付搶救費用。
交通事故后交警扣車期限
法律分析:首先,交警隊出于收集證據并檢驗的必要,有權利扣留車輛20個工作日,但是要說明的是提前處理完畢也可以,比如三天,五天。其次,調查完畢后給雙方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對結果無異議的,五日內無條件向你發還車輛,不需要對方同意。第三,對方不同意放車的,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財產保全,法院變更扣押手續繼續扣押,時限為一年。第四,人民法院保全車輛后,你直接向受理此案的法院提供反擔保,將車提出。然后和對方進入訴訟程序。最后,訴訟后保險公司將在其保險范圍內直接向對方支付相關費用,不用你預交。提示:如果調解要求保險公司參加,盡量不要達成雙方協議,否則保險公司很可能不予支付,因為交強險其實沒有報銷這個概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對方全責對方不墊付醫藥費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車禍對方全責不墊付醫藥費怎么辦 交通事故后交警扣車期限 @2019
被車撞了對方不墊付醫藥費怎么辦【法律分析】對方全責對方不墊付醫藥費 :發生交通事故后對方全責對方不墊付醫藥費 ,如果責任一方不墊付醫藥費,受害一方可以先行治療,同時把治療對方全責對方不墊付醫藥費 的各種單據留存,因遭受人身損害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治療后雙方協商賠償,協商不成的,可以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賠償。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方全責對方不墊付醫藥費 ;(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二條 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托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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