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占用承包地賠償標準
法律分析國家占用承包地賠償標準 :占用土地賠償標準:
1.征用耕地、蔬菜地國家占用承包地賠償標準 ,根據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六倍計。
2.征用魚塘、藕塘、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算。
3.征用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和其國家占用承包地賠償標準 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
4.征用宅基地按鄰近耕地的補償標準計算;房屋由建設單位另行征地移遷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給予補償。
5.征用無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國家占用承包地賠償標準 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國家征收承包農村土地如何賠償國家征收承包農村土地國家占用承包地賠償標準 的補償標準各地不一。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 征地 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國家占用承包地賠償標準 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 宅基地 建房、提供 安置房 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 養老保險 等 社會保險 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我國國家對農村土地征用的補償標準,是占用農村土地賠償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 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二條關于國家對占用土地國家占用承包地賠償標準 的賠償的規定國家占用承包地賠償標準 ,國家建設征用土地,建設單位應支付 土地補償費 、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 安置補助費 ,標準如下:一、土地補償費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據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六倍計算國家占用承包地賠償標準 ; 2.征用魚塘、藕塘、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算國家占用承包地賠償標準 ; 3.征用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和其國家占用承包地賠償標準 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 4.征用宅基地按鄰近耕地的補償標準計算;房屋由建設單位另行征地移遷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給予補償; 5.征用無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
占用農民耕地賠償標準征收耕地補償標準國家占用承包地賠償標準 :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征收林地及其國家占用承包地賠償標準 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占用農民耕地賠償標準每畝是多少征收耕地補償標準國家占用承包地賠償標準 :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征收林地及其國家占用承包地賠償標準 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