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車和非機動車責任劃分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交通事故動車和非機動車責任劃分 的責任認定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和同等責任四個等級。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行人之間動車和非機動車責任劃分 的事故,機動車的一方的責任的比例一般情況是依據全責為百分之百,主要責任為百分之八十,同等責任為百分之六十和次要責任為百分之四十來確定責任的雙方的責任比例的。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動車和非機動車責任劃分 他方無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動車和非機動車責任劃分 他方無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標準是什么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標準是:發生交通事故時動車和非機動車責任劃分 ,應當由機動車一方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動車和非機動車責任劃分 ,不承擔民事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1款第2項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動車和非機動車責任劃分 ,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動車和非機動車責任劃分 ,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且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怎么劃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動車和非機動車責任劃分 ,根據現場交警動車和非機動車責任劃分 的取證和調取監控進行責任劃分,一般情況下,機動車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負次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