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的舉證責任
1.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責任肇事逃逸的舉證責任 ?
交通肇事逃逸屬于特別惡劣的交通違法行為肇事逃逸的舉證責任 ,應當承擔更加嚴重的法律后果。
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的舉證責任 ,受害者往往處于危險的隔離狀態。因為這種狀態是由行為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造成的,行為人有法律義務及時消除這種危險狀態。肇事逃逸,不履行法定義務,事實上形成肇事逃逸的舉證責任 了新的違法行為。所以交通肇事逃逸,無論是民事責任、行政處罰責任還是刑事責任,都比不逃逸嚴重得多。
從行政責任的角度,《 中華 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發生交通事故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這個規定是對交通肇事逃逸者的行政處分。肇事逃逸的舉證責任 他們會被吊銷駕照,終身拿不到,不考慮他們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
其次,談談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由逃逸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但有證據證明對方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這里的責任是指民事責任,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賠償責任。法律將這種責任定義為過錯責任推定。事故現場因當事人逃逸而被破壞,導致交管部門難以認定事故責任。第一,推定當事人有過錯,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也有過錯,可以減輕責任,這也加重了逃逸者的舉證責任。
二、如何認定交通肇事罪的自首?
@2019
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責任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判刑一、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責任
交通肇事逃逸屬于特別惡劣的交通違法行為肇事逃逸的舉證責任 ,應當承擔更加嚴重的法律后果。交通事故發生后肇事逃逸的舉證責任 ,受害者往往處于孤立無援的危險狀態。因為這種狀態是由行為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造成的肇事逃逸的舉證責任 ,行為人有法律義務及時消除這種危險狀態。肇事逃逸,不履行法定義務,事實上形成肇事逃逸的舉證責任 了新的違法行為。所以交通肇事逃逸,無論是民事責任、行政處罰責任還是刑事責任,都比不逃逸嚴重得多。
(1)從行政責任的角度,《 中華 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這個規定是對交通肇事逃逸者的行政處分。肇事逃逸的舉證責任 他們會被吊銷駕照,終身拿不到,不考慮他們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
(2)談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由逃逸的一方負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這里的責任是指民事責任,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賠償責任。法律將這種責任定義為過錯責任推定。事故現場因當事人逃逸而被破壞,導致交管部門難以認定事故責任。第一,推定當事人有過錯,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也有過錯,可以減輕責任,這也加重了逃逸者的舉證責任。
(3)談刑事責任?!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 逸致 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屬于加重犯,刑法規定了較重的刑期。需要提到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交通事故發生后,行為人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并藏匿、遺棄,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最高法定刑為十五年,故意殺人的最高法定刑為死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判?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里要注意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前提是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事故后逃逸不受時間地點的限制,不能只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事故發生后逃逸,但在傷者被送往醫院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后逃逸的,也應當認定為交通事故后逃逸。
下列屬于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一)造成二人以上死亡或者五人以上重傷,并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六人以上死亡,負同等事故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法賠償60萬元以上的。
(二)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交通事故發生后,行為人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導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然而,刑法理論中對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存在諸多不同觀點。該書認為,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心理態度應以過失為限,因為交通肇事罪是過失犯罪,為了保持犯罪構成的純粹性,加重的心理態度也應當是過失。
因此,行為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后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并藏匿、遺棄以逃避法律追究,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2019
肇事逃逸怎么處罰新交規怎樣賠償對方一、新交規肇事逃逸如何處罰?
新交規肇事逃逸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該規定是對交通事故逃逸人員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將被吊銷駕照且終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論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這里所說"責任"是指民事責任,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賠償責任.法律將該責任確定為推定過錯責任.由于當事人逃逸導致事故現場遭到破壞,使交管部門對事故責任難以認定,首先推定其有過錯,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若其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才可減輕其責任,這方面也加重肇事逃逸的舉證責任 了逃逸人的舉證責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肇事逃逸的舉證責任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交通事故逃逸的認定
1、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以行為人構成交通肇事罪為前提條件。
《解釋》中“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指的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是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的前提條件。如果行為人的行為發生了交通事故,但情節輕微,或負次要責任、同等責任、無人員傷亡、無重大財產損失等,則不構成交通肇事罪。
這種情況下,行為人若主觀上認為后果嚴重,自己已構成犯罪,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不應認定為“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因為刑法僅處罰那些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對于客觀上未造成嚴重的社會危害或威脅的行為,不宜以刑法的方法定罪處罰。
2、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以行為人為逃避法律追究為主觀目的條件。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者執勤的交通警察,聽候處理;過往車輛駕駛人員和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第 二十條規定: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這說明行為人的先行行為即交通肇事行為產生以下五 方面的行政義務:一停車義務;二保護現場;三搶救傷者和財產;四報警;五聽候處理。這五種義務屬于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義務。其中搶救傷者和財產亦是刑事義 務。
《解 釋》中“為逃避法律追究”是行為人逃逸行為的主觀目的,法律追究不僅包括刑事法律追究,也應包括民事法律追究、行政法律追究,即包括:⑴民事人身、財產損 害賠償義務;⑵五項行政義務;⑶搶救傷者和財產的刑事義務。所以交通運輸肇事后,行為人負有上述三類義務,為逃避任何一類義務,在主觀上都具備了應受刑法 加重追究刑事責任的主觀要件,都是逃避法律追究。
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及賠償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及賠償
在肇事逃逸的舉證責任 我國有一句古話叫做知錯能改善莫大焉肇事逃逸的舉證責任 ,只要是誠心的認錯的都會受到較少的追究,但是如果知錯不知悔改的處罰就會加重,這也是用于我國的交通法中的交通肇事逃逸。下面就讓我為大家帶來 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及賠償 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及賠償
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肇事逃逸的舉證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這里所說"責任"是指民事責任,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賠償責任.法律將該責任確定為推定過錯責任.由于當事人逃逸導致事故現場遭到破壞,使交管部門對事故責任難以認定,首先推定其有過錯,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若其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才可減輕其責任,這方面也加重肇事逃逸的舉證責任 了逃逸人的舉證責任。
行政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該規定是對交通事故逃逸人員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將被吊銷駕照且終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論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二 、 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自首的處罰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人民法院考慮到自首情節,對其減輕處罰:根據刑法第67條第1款的規定,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于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具體確定從輕、減輕還是免除處罰,應當根據犯罪輕重,并考慮自首的具體情節。
1、公民應當遵守交通運輸管理法律法規
安全駕駛,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要冷靜處理,積極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及時報警,等待交警部門處理。
2、按照我國《刑法》的規定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保險公司一般會將交通肇事逃逸作為商業險免賠的事由。所以交通肇事逃逸不僅要加重刑罰,還將導致商業險難以索賠,甚至無法得到賠償,因此,交通肇事后切忌逃逸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交通肇事逃逸尚未構成犯罪的,應當根據其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害后果和具體情節進行處理。對于交通肇事逃逸后又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違法行為的,如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免予吊銷駕駛證的處罰,但其處罰仍應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執行。
三、交通肇事逃逸構成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構成有三個方面。
主觀方面
主觀方面即行為人的主觀動機,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動機一般是逃避搶救義務以及逃避責任追究。這種動機是積極的心理活動。雖然交通肇事罪是過失犯罪,但僅就逃逸行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為故意。因此只有行為人對肇事行為明知,同時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因為從主觀方面來看,在犯罪惡意上是很小的,是對現場后果的害怕所致。但毫無疑問,其逃逸行為還是直接故意所致。所以無論何種情形,行為人在逃逸時都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發生,并對逃逸行為有直接的故意,這是行為人的主觀方面。
客觀方面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從刑法理論來看,認定行為人是否構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對行為的客觀方面予以認定。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為,是最高院的《解釋》中規定了在五種情形的基礎上而逃跑的行為。這就可以明確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節來規定的。也就是說如果行為人的先前行為沒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或者雖有交通違規行為但該違規行為與結果沒有因果關系,或者行為人在交通事故中僅負同等責任或者次要責任,或者交通行為在所造成的結果尚未達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標準的,或者在負事故全部責任或主責的情況下僅致1人重傷,但又不具備酒后駕駛、無執照駕車、無牌照駕車《解釋》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為人事后有逃逸行為,也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逃逸后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的空間要素,即該行為是否僅限于“逃離事故現場”。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雖然沒有逃離現場(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將傷者送到醫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門處理時畏罪逃跑,無論從主觀方面還是客觀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的構成的,也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懲。而在學界部分學者認為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犯罪,行為人的主觀惡性并不深。因此,對其處理不宜過重,具體把握尺度也宜寬不宜嚴,所以要對逃逸行為的時間和空間作必要的限定。
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及賠償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