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無法判定責任
; 1、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無法認定責任交通事故認定書無法判定責任 的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對于機動車一方規定的是過錯推定責任交通事故認定書無法判定責任 ,在該類交通事故發生后,首先推定機動車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但如機動車一方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一方存在過錯的,可以適當減輕機動車方的責任。如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一方故意造成事故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事故責任。 2、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情況這在道路交通法中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在責任無法認定的情況下,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第四條的規定,由雙方承擔公平責任。雖說,從事故的實際發生情況來說,確實可能發生一方責任小于另一方的情況,但由于事故現場沒有留下相應的證據足以證明這一點,導致交警以及當事人雙方都無法對事故舉證,并還原出事故現場,從而證明一方存在過錯,因此,從法律程序角度出發,以公平責任分配雙方當事人的責任,是較為合理的模式。 3、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情況如果發生在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的道路交通事故,并且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同樣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首先,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能夠舉證另一方存在過錯的,就可以減輕己方的責任,如果能進一步舉證對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己方可以不承擔責任。至于雙方都無法證明對方存在過錯的,那么同樣的,也應當按照公平責任,分擔賠償責任。結合上述情況,公安機關交通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已經從原來的具體行政行為轉化為一份證據,而只要有相關的證據證明對方存在過錯行為的,就可減輕己方的責任。因此,在交通事故賠償過程中,并非僅憑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就可以作為最終賠償責任認定的標準。若是在行人,或者非機動車輛與機動車輛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一般主要責任是由機動車輛一方負責的,但是若一方當事人之間存在過錯的,會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無法認定責任怎么處理解答交通事故無法認定責任交通事故認定書無法判定責任 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無法判定責任 ,當事人可以報警交通事故認定書無法判定責任 ,交由交警處理交通事故認定書無法判定責任 ,交警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后,會出具責任認定書。最后交通事故認定書無法判定責任 的責任劃分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為準。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交通事故無法認定該怎么辦律師解答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交通事故認定書無法判定責任 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無法判定責任 ,如是因為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成因無法判定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無法判定責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交通事故認定書無法判定責任 ,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交通事故認定書無法判定責任 ,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說無法認定責任怎么做1、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無法認定責任交通事故認定書無法判定責任 的首先推定機動車方承擔事故交通事故認定書無法判定責任 的全部責任交通事故認定書無法判定責任 ,但如機動車一方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一方存在過錯交通事故認定書無法判定責任 的,可以適當減輕機動車方的責任。2、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雙方平等承擔事故責任。3、非機動車之間或者與行人之間發生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能舉證對方存在過錯的,適當減輕己方的責任,不能舉證的雙方平等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交通事故認定書無法判定責任 ;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無法認定怎么辦?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無法判定責任 ,可以適用優者危險負擔原則交通事故認定書無法判定責任 ,綜合分析車輛沖撞危險性的大小、危險回避能力的程度等因素,判決在速度、硬度及重量的方面存在更大危險性的機動車一方承擔主要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