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賠償200萬多嗎
法律分析:這個沒有規定醫療事故賠償200萬多嗎 ,根據患者醫療事故賠償200萬多嗎 的病情傷殘等級及康復和后續治療等有關。如長期的護理費用往往可以上百萬。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0條的規定醫療事故賠償200萬多嗎 ,醫療事故賠償的項目包括11項,具體為: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并較為明確地規定醫療事故賠償200萬多嗎 了上述賠償項目的計算標準和計算辦法。
醫療費不包括患者治療原發疾病的費用。例如,某患者為晚期腫瘤病人,在因化療藥物超量到某醫院急診接受治療時,因醫師治療失誤而死亡,經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確認為一級醫療事故。患者家屬要求醫院賠償患者在此次治療前于國外醫院治療腫瘤時支付的巨額醫療費用。法院認為該部分費用系患者治療原發疾病而支出的費用,與醫院的醫療過失行為不存在因果關系,故判決駁回其該項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醫療事故一般賠償多少【法律分析】醫療事故賠償200萬多嗎 :醫療事故致人死亡應該應當賠償對方喪葬費醫療事故賠償200萬多嗎 ,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數額為六個月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醫療事故賠償200萬多嗎 ;被扶養人生活費為一定期限的當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費;死亡賠償金數額為二十年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醫療事故賠償200萬多嗎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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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產婦與新生兒死亡,丈夫索賠200萬,究竟誰該為產婦與新生兒負責?這位男子應該承擔全部責任醫療事故賠償200萬多嗎 !他才是那個不講道理醫療事故賠償200萬多嗎 的人!醫院已經再三告知,該孕婦順產困難,需要進行剖腹產,而該男子和他的家人卻始終一意孤行,堅持順產,才導致悲劇的發生。然而讓人大跌眼鏡的是,在出事之后,他竟然還惡人先告狀,職責醫院不作為,還意圖進行索賠。這不是“訛詐”是什么?!
又是一條讓人氣憤不已的新聞。產婦本身患有很多妊娠疾病,身體條件完全不適合順產,在醫院再三請求家屬在剖腹產手術單上簽字的時候,他們卻輕飄飄的扔過去一句:女人不都是這么生孩子的么而拒絕簽字。最終導致產婦大出血,新生兒也由于各種原因沒有保住性命。
這全都是該男子的錯!兩條鮮活的生命就此葬送在了他的手中!而他在自己發布的視頻中卻表示:自己什么都不懂,全都是醫院的錯,醫院沒有跟他講清楚,才會變成現在這樣的。而他堅持索賠也是為了給醫院一個教訓。
看到這兒我真的無語了,他當網友們都是傻子嗎?醫院跟他講道理的時候,他裝瘋賣傻,而當出了事兒之后,他又開始跟醫院講道理了。他始終不承認的是,是他親手把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送到了死亡的手里!他不僅應該為她們母子負責,也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去過醫院的都知道,醫院在進行手術之前會讓家屬簽署一個知情同意書,所以不管當時他是否同意剖宮產,他肯定都是簽字同意了的。也就是說,他肯定是孤注一擲的要妻子順產,并同意后果自負的。這就沒有辦法把責任推卸給醫院了。
而這位無辜的產婦,也因為自己丈夫的故意“無知”,而白白葬送了自己年輕的生命!
醫療事故賠償多少醫療費賠償金額是已發生醫療費用和預期醫療費用醫療事故賠償200萬多嗎 的總和醫療事故賠償200萬多嗎 ,其中,誤工費賠償是按照誤工時間與患者收入標準醫療事故賠償200萬多嗎 的乘積,也就是需要賠償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此外,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數額是等于住院時間與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乘積。
醫療事故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陪護費、交通費、住宿費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還需要支付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喪葬費則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規定,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應該是多少醫療事故的賠償標準包括: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醫療事故賠償200萬多嗎 ,憑據支付醫療事故賠償200萬多嗎 ,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醫療事故賠償200萬多嗎 ;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醫療事故賠償200萬多嗎 ;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