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糾紛獲得多少賠償
勞動法賠償金計算方法勞動合同糾紛獲得多少賠償 :
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1、協商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勞動合同糾紛獲得多少賠償 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傷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工資,重病加50%,絕癥加100%)
3、不能勝任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勞動合同糾紛獲得多少賠償 的,按12年算)
4、客觀變化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5、經濟裁員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6、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的50%)
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總和×n=工作年限×月工資×(1+50%)×n
勞動合同中的賠償金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賠償金是指當事人一方,因其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時,為勞動合同糾紛獲得多少賠償 了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而支付給對方的一定數額的貨幣。經濟補償金在勞動合同糾紛獲得多少賠償 我國勞動法典里又稱之為辭退補償金。相關法條稱之為經濟補償辦法。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糾紛獲得多少賠償 :根據勞動部《關于印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中的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另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計發經濟補償金的基數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均按解除勞動合同當月時的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發。50%的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部《關于印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中第10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根據勞動部引發的《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中的規定:(一)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勞動合同糾紛獲得多少賠償 ?(二)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勞動合同糾紛獲得多少賠償 ;(三)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四)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勞動合同約定員工賠償多少錢?關于 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糾紛獲得多少賠償 的內容勞動合同糾紛獲得多少賠償 ,一直都是我們關注勞動合同糾紛獲得多少賠償 的問題勞動合同糾紛獲得多少賠償 ,勞動合同如果簽訂之后雙方一般都會規定合同的期限勞動合同糾紛獲得多少賠償 ,勞動合同就是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待的時間期限,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單位辭退勞動者的情況。那么關于 解除勞動合同 約定員工賠償多少錢? 一、勞動合同約定員工賠償多少錢 主要是看辭退的原因,看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還是 賠償金 。是不一樣的。 依據《 勞動合同法 》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 終止勞動合同 的; (七)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解除 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先解除勞動合同后續簽,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再 簽訂勞動合同 就不屬于續簽,屬于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續簽勞動合同通常指連續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勞動合同中間無中斷的情況。 企業采用先解除勞動合同,再簽訂勞動合同是為了規定與勞動者簽訂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屬于違反《勞動合同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 申請勞動仲裁 。 《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 勞動爭議 ,適用本法: (一)因 確認勞動關系 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 辭職 、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社會保險 、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 工傷 醫療費 、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齡 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解除 勞動合同約定員工賠償多少錢 ?勞動合同是要雙方當事人之間約定的,雙方關于合同的期限也是有規定的,如果有一方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實施行為,屬于違約,應該給予另一方 違約金 。員工 解除合同 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該承擔違約金的賠償責任。
勞動仲裁可以賠償多少勞動仲裁賠償有以下標準勞動合同糾紛獲得多少賠償 :
一、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糾紛獲得多少賠償 的勞動合同糾紛獲得多少賠償 ,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用人單位違反相關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三、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四、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相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等等。
法律依據:
《工傷認定辦法》第三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按照前款規定應當向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勞動仲裁,求知道到底能賠多少錢根據勞動仲裁申請人的合理申請依法裁定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等的支付責任。
法律分析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產生糾紛可以依法向勞動仲裁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合同糾紛獲得多少賠償 ,那么仲裁庭會根據雙方當事人意愿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或者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可以進行仲裁,根據雙方當事人的請求和事實情況依法進行仲裁前調解和仲裁,仲裁庭可以對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案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裁決先予執行,移送人民法院執行。如果是追索勞動報酬,那么仲裁庭會依據法律規定裁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欠付工資,如存在未簽署正式勞動合同的情況,那么用人單位需從勞動者入職后第二個月起至第十二個月止共計11個月,支付雙倍工資;如果是追索工傷醫療費,仲裁庭將結合工傷保險賠付情況以及實際醫療相關費用的情況,依法裁定用人單位支付應付費用;如果追索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那么仲裁庭將結合勞動者工作年限和勞動關系情況,根據法律規定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賠償金即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勞動合同糾紛獲得多少賠償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勞動合同糾紛獲得多少賠償 他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