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觸電身亡供電有責任嗎
你沒有講述具體農村觸電身亡供電有責任嗎 的情形農村觸電身亡供電有責任嗎 ,只能設想是多原因引起觸電死亡責任的劃分
一、以案例說明一下:
原告高某所有的房屋,其西側緊鄰10千伏的高壓供電線路。原告高某為該房屋加蓋三層隔熱層,將吊運建材磚頭等工作交由被告呂某完成。后呂某駕駛吊車進行吊運操作,同時原告的父親在二樓平臺上接收吊運物。在吊運大瓦的過程中,由于吊車的力臂碰到農村觸電身亡供電有責任嗎 了高壓電線,致使接觸到吊籃的高父不幸被高壓電流擊中而死亡。
二、本案的關鍵在于責任主體如何確定。
各個責任主體之間應該如何進行責任分配?因本案屬于“多因一果”的侵權行為案件,應根據相關當事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原因力大小來劃分責任主體和責任份額。
1、因被告呂某系從事特種作業(yè)的專業(yè)人員,應盡到高度注意義務,而其在明知施工房屋附近有高壓線路、存在重大危險,且未經供電主管部門批準及采取停電或其他安全保障措施的情況下,仍在高壓電線附近違規(guī)作業(yè),其行為違反了《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第17條的規(guī)定,應對受害人的觸電死亡承擔50%的賠償責任。
2、供電公司作為高壓線路設施的經營者也應承擔一定責任。《侵權責任法》第73條規(guī)定,從事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經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失的,可以減輕經營者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guī)定,因高壓電造成人身損害的案件,由電力設施產權人依照《民法通則》第123條的規(guī)定承擔民事責任。但對因高壓電引起的人身損害是由多個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原因力確定各自的責任。致害人的行為是損害后果發(fā)生的主要原因,應當承擔主要責任農村觸電身亡供電有責任嗎 ;致害人的行為是損害后果的非主要原因,則承擔相應責任。綜合考慮本案觸電事故的發(fā)生系多個原因造成的情況,法院確定供電公司承擔20%的賠償責任。
3、原告高某與受害人在未經審批,且明知其房屋離高壓電線非常近的情況下,在其私有房屋上加建三層隔熱層,導致存有觸電安全的隱患,其對受害人的觸電死亡也存在一定過錯,應承擔30%的責任。
發(fā)生觸電身亡事故供電公司有責任嗎?如果電線周圍有警示牌,并且提示你不能夠接近,那么人家就沒有責任,如果什么都沒有,導致人沒有在防范農村觸電身亡供電有責任嗎 的情況下觸電身亡,那么對方肯肯定要承擔一定責任農村觸電身亡供電有責任嗎 的
農民在自己家中裝修意外觸電身亡供電部門有責任嗎這要看具體情況農村觸電身亡供電有責任嗎 ,如果在漏保正常的情況下農村觸電身亡供電有責任嗎 ,出現觸電死亡,供電局是應該擔負一定責任的。但如果住戶擅自拆除漏保,然后出現觸電事故,那么就只有自家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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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作業(yè)觸電身亡這具體要看農田里怎么有電農村觸電身亡供電有責任嗎 的農村觸電身亡供電有責任嗎 ,如果確實因為供電所的原因造成觸電事故,供電所應該負所有責任。
農電工干私活觸電身亡,相關人員的安全責任農電工干私活觸電身亡,其安全責任有可能由以下幾個方面組成農村觸電身亡供電有責任嗎 :
首先當事人電工干私活時農村觸電身亡供電有責任嗎 ,通常是由于未能嚴格按照有關操作規(guī)范而造成農村觸電身亡供電有責任嗎 的農村觸電身亡供電有責任嗎 ,因此電工需承擔主要的安全責任。
雇主在雇傭農電工干私活農村觸電身亡供電有責任嗎 ,通常沒有提供合理的安全保障,是導致事故發(fā)生的次要責任。
農電工的單位管理通常也有可能有問題,包括對電工的教育培訓,規(guī)章制度和紀律管理等,管理不善或者有漏洞,也需承擔安全責任。
供電部門也有可能有責任,包括線路檢查、維修和管理等。
以上是安全責任劃分,至于賠償責任,要以雇傭關系確定,通常雇主需承擔大部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