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2022標準江蘇常州人
一、十級 器官部分缺損工傷賠償2022標準江蘇常州人 ,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二、 十級傷殘 待遇 1、標準工傷賠償2022標準江蘇常州人 :享受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 工資 ; 2、要求: 勞動合同 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 解除勞動合同 的,由用人單位分別按其解除或 終止勞動合同 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本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 傷殘 就業補助金; (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35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 職業病 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具體賠償項目及標準 (一) 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 工傷保險 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3款。 3、備注: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1、標準: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4款 4、備注:單位沒有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參考當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金標準。 (三)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4款。 (四)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6款。 3、備注: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五)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 (六)停工留薪 1、標準:原 工資福利 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 停工留薪期 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 工傷醫療待遇 。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 4、備注: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七) 護理費 1、標準:(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第3款、第32條。 勞動者鑒定完自己的工傷,可以按照這類法律依據進行相應的賠償工作的辦理,對勞動者的自身合法權益進行相應的保護。工傷賠償2022標準江蘇常州人 我國規定這類勞動者產生的相關費用,相應的 社保 都應進行賠償。
工傷賠償2022標準(一)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2、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注: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工傷賠償2022標準江蘇常州人 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2、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注:難以安排工作工傷賠償2022標準江蘇常州人 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工傷賠償2022標準江蘇常州人 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三)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2022年蘇州工傷賠償標準是怎么樣的?一、年蘇州 工傷賠償標準 是怎么樣工傷賠償2022標準江蘇常州人 的? 依據《江蘇省實施〈 工傷保險條例 〉辦法》 第二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至 十級傷殘 工傷賠償2022標準江蘇常州人 ,按照《條例》規定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 勞動關系 時,由 工傷保險 基金支付一次性 工傷 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 傷殘 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基準標準為:五級20萬元,六級16萬元,七級12萬元,八級8萬元,九級5萬元,十級3萬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基準標準為:五級9.5萬元,六級8.5萬元,七級4.5萬元,八級3.5萬元,九級2.5萬元,十級1.5萬元。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況,在基準標準基礎上上下浮動不超過20%確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并報省 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備案。 患 職業病 的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發40%。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基準標準的調整,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報省人民政府批準確定。 第二十八條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 解除勞動關系 ,且解除勞動關系時距法定 退休年齡 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照下列標準執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額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額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額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額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額的10%支付,但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除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按照規定辦理 退休 手續的,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五至 十級工傷 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具體辦法由統籌地區經辦機構制定。 二、申請 工傷賠償程序 是怎樣的? 1、向辦理機構申辦工傷賠償,辦理機構是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在地區(縣) 社保 分中心或者個人至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各區(縣)社保分中心。 2、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4、不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復印后退還。 綜合上面所說的,工傷賠償的標準是要看評殘的級數是怎么樣的,評殘的級數越高,那么賠償的金額就會越多,工傷的 賠償金 額還要根據當地的生活水平和平均收入來進行計算,如果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動的話,那么就可以申請一次性補助金,所以,不同的工傷情況和不同的申請方式,那么賠償的標準就會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