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事故后死亡賠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發生事故后死亡賠償 ,雖然本案造成了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但由于雙方負同等責任,因此張先生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需要向死者家屬進行。具體的賠償項目有:(一)喪葬費:是指辦理喪葬事宜的必需的費用。標準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總額計算。(二)死亡賠償金:是指因交通事故死亡對死者家屬的撫慰金及死者家庭遭受損失的補償金。以交通事故發生地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60周歲以下的,補償20年;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均補償5年。(三)被撫養人生活費:是指死者生前實際撫養的、沒有其發生事故后死亡賠償 他生活來源的人的生活費用。以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民年人均消費性支出額計算:不滿18周歲的撫養到18周歲。失去勞動能力的:60周歲以下的撫養20年;60周歲以上的增1歲減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四)精神撫慰金。(五)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因為在一些情況下即使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員死亡的,但不認定構成犯罪,自然此時也就不需要坐牢,給予當事人的處罰僅僅是交通行政方面的。要是發生事故后死亡賠償 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賠償標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發生事故后死亡賠償 ,賠償數額要根據死者發生事故后死亡賠償 的具體情況發生事故后死亡賠償 ,比如事故發生地、死者住所地、被扶養人人數等綜合計算。
1、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發生事故后死亡賠償 ,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發生事故后死亡賠償 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3、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賠償解答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發生事故后死亡賠償 的發生事故后死亡賠償 ,致害人賠償這些費用發生事故后死亡賠償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進行確定發生事故后死亡賠償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4、護理費以及住宿費;5、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