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賠償
勞動法工傷待遇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賠償 :
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賠償 :一級傷殘為27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賠償 的本人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賠償 ,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新勞動法工傷賠償標準勞動法工傷待遇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賠償 :
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賠償 :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賠償 ,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賠償 :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賠償 ;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勞動法對工傷賠償的規定有什么《勞動法》對工傷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賠償 的規定較少,主要有《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職工獲得以下工傷賠償項目: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賠償 ;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其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版)》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勞動法對工傷的賠償規定“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賠償 ,享受工傷醫療待遇;2、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賠償 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等等。”
勞動法工傷賠償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賠償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賠償 ,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三條規定,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 社會保險待遇 : (一)退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賠償 ;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后,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賠償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賠償 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賠償 ,并未對工傷做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賠償 ,職工工傷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賠償 ,具體規定很多,這里不能全部列出,請你查看工傷保險條例有關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