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質量問題賠償標準
生產者或銷售者一旦觸犯食品安全法,其面臨的賠償金額至少為一千元。
同時,消費者還可以依據我國相關法律關于“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的規定,要求該超市退還所購買的過期變質食品的貨款,并賠償相當于該貨款數額一倍的損失。食用農產品適用“十倍賠償”。雖然據我國相關法律,食用農產品(供食用的源于農業的初級產品)的“質量安全管理”遵守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但初級農產品仍屬于我國相關法律第九十九條定義的“食品”范圍,故消費者購買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仍可依據該法要求生產者或者銷售者承擔責任。
我國相關法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下列活動,應當遵守什么?
(一)食品生產和加工(以下稱食品生產),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以下稱食品經營);
(二)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經營;
(三)用于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和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以下稱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經營;
(四)食品生產經營者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五)食品的貯存和運輸;
(六)對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安全管理。
綜上所述,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法律依據農產品質量問題賠償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農產品質量問題賠償標準 ;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產品質量問題賠償標準【法律分析】:
受害人因產品質量問題遭受人身、財產損害農產品質量問題賠償標準 的,可以向生產者或銷售者要求賠償,可以請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造成殘疾農產品質量問題賠償標準 的還要支付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等。造成死亡的可以要求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和被撫養人生活費。醫療費可以根據醫療機構的收款憑證確定,誤工費可以根據誤工時間和被害人的收入狀況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三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農產品質量問題賠償標準 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于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于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
第四十四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的,侵害人應當賠償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侵害人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農產品質量問題賠償標準 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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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質量問題賠償標準是什么?產品質量有問題農產品質量問題賠償標準 ,可提要求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農產品質量問題賠償標準 ,賠償損失。如果經營者提供產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可以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產品或者服務費用的三倍農產品質量問題賠償標準 ;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同時還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產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產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產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產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農產品質量問題賠償標準 ;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產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食品問題的賠償標準食品問題賠償標準是最低賠償1000元。消費者發現生產者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農產品質量問題賠償標準 的食品,經營者、生產者出賣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等情形的,可以要求生產者或者經營者支付所付價款十倍或者遭受損失三倍的賠償金農產品質量問題賠償標準 ;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增加到一千元。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七條明知產品存在缺陷仍然生產、銷售,或者沒有依據前條規定采取有效補救措施,造成農產品質量問題賠償標準 他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