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車禍賠償款歸誰
【案情】
2010年7月28日,肖某妻子車禍賠償款歸誰 的妻子在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死亡,該事故經交警部門調解,肖某共獲得397828 元 的賠償款(其中死亡賠償金257328元,喪葬費10500元,精神撫慰50000元,被撫養人生活費8萬元),肖某獲得賠償款后,其岳父岳母認為該筆賠償款應認定為是其女兒的個人遺產,遂向法院起訴要求按比例繼承女兒死亡賠償款。
【分歧】
該案在審理的過程中出現妻子車禍賠償款歸誰 了三種不同的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喪葬費是對死者死亡后的喪葬事宜的支出性費用進行的補償,不能作為死者的遺產進行繼承;被撫養人生活費是對被撫養人因撫養人死亡而導致生活來源喪失所給予的補償,該筆費用應專屬于被撫養人,不能進行繼承;精神撫慰金是對死者死亡給其親屬造成的精神痛苦所給予的一種補償,應當由其親屬按比例進行分割;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生命權侵害的救濟和賠償,該部分賠償款應認定為是死者個人的財產,應由其近親屬按繼承法的規定依法進行繼承。
第二種意見對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的處理意見與第一種意見相同,但是認為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死亡導致的家庭收入損失的賠償,其性質屬于肖某及其妻子(死者)的家庭收入,應將死亡賠償金先平分,剩余的二分之一再按繼承法相關規定由肖某及其子女和其岳父母按比例繼承。
第三種意見對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的處理意見與亦與第一種意見相同,但是認為死者死亡最直接的受害者應當是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屬,因為死者死亡將直接導致其家庭收入減少,進而對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生活質量產生影響,死亡賠償金正是基于死者死亡可能對其同住家屬造成的這種不利影響而進行的補償;死者死亡對于其他親屬的影響是間接的,死者死亡并不會對其家庭收入,生活質量產生太大影響,而且精神撫慰金以及被撫養人生活費已經對于他們的這種間接影響進行了補償,因此認為死亡賠償金應歸肖某及其小孩屬有,肖某的岳父母無權繼承。
【評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
本文對三方均無爭議的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的分割不進行闡述,僅對分歧較大的死亡賠償金的處理問題簡單闡明自己觀點。
自然人的權利能力始于出生,終于死亡。自然人因遭受人身損害死亡后,其權利能力即消滅,法律主體資格不復存在,死者不可能以權利主體資格主張死亡賠償,此時的賠償權利人是死者的近親屬。由此可見,死亡賠償金是在死者死亡后才產生的受償權利,是基于對死者絕對權——生命權的侵害而應承擔的對其親屬的未來可得利益損失的賠償。而對于種可得利益的損失,理論上有兩種計算方法,一種是扶養喪失說,即是以被扶養人喪失的生活來源作為計算依據,范圍是被扶養人在受害人生前從其收入中獲得或有權獲得的扶養費份額。二是繼承喪失說,是以受害人死亡導致的家庭整體收入減少為計算依據,其性質屬于對死者家庭收入損失的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死亡賠償金采用的是繼承喪失說,將其性質確定為是收入損失的范圍,學理上一般推定認為,倘若受害人尚在世,他(她)在未來會將其獲得的收入作為遺產由其法定繼承人所繼承。確定了死亡賠償金屬于死者夫妻倆的家庭收入的性質,那么處理本案中死亡賠償金的分割糾紛,首先應當將死亡賠償金作為是死者和肖某倆的共同財產,先將死亡賠償金平分成兩份,妻子先得二分之一,剩下的二分之一再按繼承法相關規定由死者近親情進行繼承。
@2019
妻子車禍死亡賠償金怎么分配死亡賠償金妻子車禍賠償款歸誰 的分割不同于遺產分割。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由家庭生活共同體成員共同取得,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動予以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且賠償協議未明確賠償項目,應視為是對權利人物質損失與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并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系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適當分割。
一、妻子車禍死亡賠償金怎么分配
1、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同于遺產分割。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由家庭生活共同體成員共同取得,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動予以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且賠償協議未明確賠償項目,應視為是對權利人物質損失與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并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系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適當分割。
2、法律依據妻子車禍賠償款歸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妻子車禍賠償款歸誰 :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妻子車禍賠償款歸誰 ;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二、車禍死亡處理流程是什么
車禍死亡處理流程如下:
1、報警保護現場、現場處置、專業人員檢驗后給出鑒定結果、雙方責任認定、開出罰單并執行;
2、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
3、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交通事故的賠償金應該歸誰所有?交通事故賠償金一般歸受害人所有,賠償金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妻子車禍賠償款歸誰 的部分由有過錯妻子車禍賠償款歸誰 的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雙方都沒有過錯的自行承擔損失。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
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
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墊付搶救費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墊付搶救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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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妻子車禍賠償款歸誰 的生前被撫養人都可以參加分配。
包括妻子娘家的父母,可得得到妻子的死亡賠償金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