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故意損壞他人財物
糾紛中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民事糾紛故意損壞他人財物 他嚴重情節民事糾紛故意損壞他人財物 的行為,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民事糾紛故意損壞他人財物 的,應予立案追訴。如自訴人表示諒解,應視為自訴人對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權利的放棄以及法律對自訴刑事案件處理方式的特殊規定。如自訴人仍不諒解,仍應作有罪判決,但可予從輕處罰。
法律分析
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民事糾紛故意損壞他人財物 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毀壞財物罪中的犯罪行為通常是由某種現實原因造成的。行為人可能是出于對財物所有人的打擊報復、或嫉妒心理或其他類似有針對性的心理態度,毀壞財物使所有人的財產受到損失就是其犯罪目的。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因此,是否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則是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小、情節較輕的,則屬一般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民事糾紛故意損壞他人財物 ;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六條 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并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故意損壞他人財物導致被打,雙方要負什么責任?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民事糾紛故意損壞他人財物 ,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打人要承擔故意傷害造成輕傷的責任,侵犯了身體權,要承擔醫療費。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條例規定,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毀壞財物罪中的犯罪行為通常是由某種現實原因造成的。行為人可能是出于對財物所有人的打擊報復、或嫉妒心理或其他類似有針對性的心理態度,毀壞財物使所有人的財產受到損失就是其犯罪目的。打人也是違法行為,可以以治安案件進行處罰,除治安拘留或罰款,打人輕傷以上要追究刑事責任。另外,打傷人的還要賠償醫藥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條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七十八條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誹謗、誣告陷害、故意損毀財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隱私、非法侵入住宅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調解處理民事糾紛故意損壞他人財物 :(一)親友、鄰里、同事、在校學生之間因瑣事發生糾紛引起的;(二)行為人的侵害行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過錯行為引起的;(三)其他適用調解處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對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民間糾紛,應當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處理。對情節輕微、事實清楚、因果關系明確,不涉及醫療費用、物品損失或者雙方當事人對醫療費用和物品損失的賠付無爭議,符合治安調解條件,雙方當事人同意當場調解并當場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當場調解,并制作調解協議書。當事人基本情況、主要違法事實和協議內容在現場錄音錄像中明確記錄的,不再制作調解協議書。
故意損壞他人財物怎么處理一、故意損壞他人財物如何處罰
1、故意損壞他人財物處罰如下民事糾紛故意損壞他人財物 :
(1)故意損壞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民事糾紛故意損壞他人財物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故意損壞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構成故意損害財物罪的條件有哪些
構成故意損害財物罪的條件有:
1、必須是主觀意識上故意去毀壞財物的,不管通過直接還是間接方法,都可構成損害財物罪。非主觀故意、過失造成財物毀壞的,不構成財物損害罪。
2、故意毀壞財物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惡劣的影響和結果達到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的標準的,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損失不嚴重、達不到標準的不構成此罪,只需按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給予懲罰。
故意損壞他人財物立案標準故意損壞他人財物民事糾紛故意損壞他人財物 的立案標準民事糾紛故意損壞他人財物 ,具體如下:
1、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3、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故意毀壞財物罪的構成要件具體如下:
1、故意毀壞財物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故意毀壞財物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3、故意毀壞財物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民事糾紛故意損壞他人財物 ,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4、故意毀壞財物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獲取財物而是將財物毀壞。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