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了15年的孩子不是親生的
首先我會弄清楚這是怎么一回事養了15年的孩子不是親生的 ,是因為醫院報錯了還是其他什么原因。其次我還是會對孩子好。畢竟孩子是無辜養了15年的孩子不是親生的 的,自己那么多年付出的感情也是真實的。
老婆要離婚,幫她養了十五年的私生子,可以向她要扶養費嗎?如果夫妻雙方要離婚養了15年的孩子不是親生的 ,而女方養了15年的孩子不是親生的 的孩子并非男方親生,這時是否可以問女方要撫養費是要分情況養了15年的孩子不是親生的 的。
如果在得知女方的孩子是私生子,自己在知情的情況下進行養了15年的孩子不是親生的 了15年的扶養,那么,在結婚的時候就相當于自動承認養了15年的孩子不是親生的 了兩人的夫妻關系,已經接收了對方的孩子。這種情況要撫養費是不合理的,但如果老婆是在隱瞞的情況下,讓男方喜當爹,男方是被隱瞞的,一方則是可以要撫養費的,甚至可以要精神損失費。
不過養了15年的孩子多少還是有感情存在的,當夫妻兩個人離婚的時候,對于孩子而言也是一種莫大的傷害,感情都是在日積月累中慢慢培養起來的,在這個時候,如果不是條件到了極限的話,個人建議還是不要將撫養費提到里面上,說這對孩子是一種傷害,也是對自己曾經的付出的一種。否定和侮辱既然是自己認同了的事情,再拿出來做一種武器就顯得不太合適,但是如果一定想要要回來的話,在法律上還是保護男方的。
而且,夫妻兩人結婚后共同撫養了15年的孩子,所用的撫養費也是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在離婚的時候,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就可以適當的比例傾斜于南方,畢竟女方用男方的與男方共同的錢養育了自己的孩子,而這個孩子與男方毫無關系,從這一點上是可以要撫養費的,或者說將財產的分配比例,適當的提高以沖減。撫養費這樣顯得也更加合理,而且也能更加的讓人接受,不過具體怎樣操作和界定還是要在提起訴訟之后,由法院進行判決,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的條款進行分析和給出一個最終的結果。
養了十多年的孩子發現不是自己的,怎么辦?應該追究孩子母親的法律責任嗎?如果追究的話,是按十年前的標養養了15年的孩子不是親生的 了十多年養了15年的孩子不是親生的 的孩子養了15年的孩子不是親生的 ,發現不是自己的。應該到法律法院去起訴養了15年的孩子不是親生的 他們起訴他們的過錯。如果追究的話養了15年的孩子不是親生的 ,是按照十年的撫養標準進行賠償。
含辛茹苦,含辛茹苦撫養到15歲才知道不是自己親生的怎么辦?含辛茹苦撫養到15歲才知道不是自己親生養了15年的孩子不是親生的 的養了15年的孩子不是親生的 ,這個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心里的難過和憤怒,養了15年的孩子不是親生的 他人是不會理解的。但是畢竟已經撫養到15歲,如果這個15歲的孩子親生父母已經過世或者比較遠。那么你就把它撫養成人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