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等級賠償是誰給
參加了工傷保險的傷殘等級賠償是誰給 ,由工傷保險基金與單位共同賠償傷殘等級賠償是誰給 ;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均由單位賠償。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拓展資料
職工工傷賠償流程
(一)辦理條件 1、受傷害職工在本市參保且已被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 2、醫療期屆滿; 3、已領取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或自愿不做勞動能力鑒定; 4、申請人必須按規定提供有關材料。
(二)所需資料 1、受傷者身份證; 2、門診病歷本; 3、醫院住院病歷,包括住院病歷首頁,入院記錄,體格檢查表,專科檢查表,輔助檢查表,手術記錄單,出院記錄,檢查報告單。病歷需到住院醫院醫務科或檔案室、病案室復印并蓋公章; 4、關于休息誤工的醫療診斷證明、工資單或者收入證明,扣發工資收入證明(如果有); 5、關于需要護理的證明、護理費發票或收條; 6、交通費住宿費票據; 7、認定工傷決定書、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鑒定費發票; 8、視情況提供其他材料。
(三)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材料。申請材料齊全的,當場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當場又不能補正的,受理部門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并一次注明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受理機關接收申請材料后發現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補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請。 3、社會保險機構審核材料,認為有需要的進行調查取證; 4、審查核發待遇。
工傷鑒定賠償由誰承擔工傷鑒定賠償由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按規定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傷殘等級賠償是誰給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傷殘等級賠償是誰給 ,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傷殘等級賠償是誰給 ;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傷殘等級賠償是誰給 ,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囑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規定,因工傷發生的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傷殘鑒定完找誰賠償由誰辦理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傷殘等級賠償是誰給 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醫療費伙食補助、護理費等都由社保部門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職工因傷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沒有按照規定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所有賠償都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賠償手續一般由人事部辦理。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可以由用人單位在事故發生一個月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申請工傷認定之后,社保部門會出具相關認定書。勞動者認定為工傷后,如果病情穩定可以攜帶工傷認定書,職工本人身份證明,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申請工傷傷殘鑒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并提交相應材料60日內相關部門會出具鑒定結果,特殊情況下,鑒定日期可后延30日,也就是最遲90日內會有結果。工傷職工可以根據傷殘等級獲得相應的賠償,有工傷保險的,工傷傷殘鑒定書下來后,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會在60個工作日內賠償給工傷職工或其家屬。沒有或未足額購買工傷保險的由單位進行賠償,職工可以在拿到鑒定書后向單位申請一次性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傷殘等級賠償是誰給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