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職公司補償金推遲發放
離職3個月后才發工資是不合法的。
法律分析
勞動者辭職協議離職公司補償金推遲發放 ,用人單位應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全部工資。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協議離職公司補償金推遲發放 ,公司辭職后三個月后給工資協議離職公司補償金推遲發放 ,是不合法的,勞動者應當在勞動者辭職到期以后,一次性結清勞動者所有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勞動者三個月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協議離職公司補償金推遲發放 :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板,要求支付勞動報酬。支付工資的具體日期由企業與勞動者約定。支付工資的日期一旦確定后,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日期支付勞動者工資,逾期不支付工資的,則按拖欠工資處理。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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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補償金拖欠超時有補償嗎,協議離職公司補償金推遲發放 我們都要知道在職場的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子有助于保護協議離職公司補償金推遲發放 我們的權益,那么被公司無故辭退就會有補償金,所以我們離職補償金拖欠超時有補償嗎?
離職補償金拖欠超時有補償嗎1
離職補償金拖欠超時沒有補償協議離職公司補償金推遲發放 ,除非超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限期。也就是如果事前已經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超時協議離職公司補償金推遲發放 了,然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補償金的,然后又超時的,那么有補償。
但可以要求勞動仲裁申請用人單位支付離職補償金。《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按照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離職補償金拖欠超時有補償嗎
有補償。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協議離職公司補償金推遲發放 ;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離職補償金拖欠超時有補償,如果公司拖欠補償金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離職補償金拖欠超時有補償嗎2
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
N、N+1、2N怎么用
現在我們來講N,N+1,2N的“秘密”。首先我們來看看N是什么意思。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這也就是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式,每滿一年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兩年則是兩個月.....所以才會出現N個月。
接下來我們看看N+1是什么意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關于提前三十天通知勞動者解除合同的這個問題,用人單位其實可以選擇提前三十天告知勞動者或者是不提前通知選擇多支付一個月的工資,這多支付的一個月工資就叫做“代通知金”,即用錢來代替通知的意思。
所以本條方式解除勞動合同照樣要給勞動者N個月的經濟補償,有時還得加上一個月代通知金,所以叫N+1。
但在實際操作中,有些地方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前以一個月企業有義務通知員工,如果沒提前通知也應該支付代通知金。
最后我們來說說2N是什么。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所謂的2N就是指:用人單位在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后,需要向勞動者支付正常經濟賠償金的兩倍。
當用人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行為被確認是違法的時候,此時勞動者有兩種選擇;一種是接受雙倍的經濟補償金離職走人,第二也可以要求履行勞動合同繼續上班。
離職補償金拖欠超時有補償嗎3
關于解除勞動關系、提前退休、內部退養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的政策
(一)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離職補償金發放包括以下12種情況: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系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5)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11)勞動合同期內用人單位破產或者解散的;
(12)勞動合同終止,地方有特殊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公司未按照規定的日期發放離職補償金的問題可以要求離職補償。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協議離職公司補償金推遲發放 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協議離職公司補償金推遲發放 ;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法律分析
公司的行為屬于民事違約行為,由于沒有規定違約金,最多法院會支持你要求對方自9月20日以后的銀行利息,其他的不會支持的。所謂的要支付50%的賠償金,是勞動合同法里規定的,單位遲延支付工資的賠償金,針對的是單位拖欠工資的行為,你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需要支付給你的補償金其本質上屬于公司欠你的債務,因此不適用該遲延支付工資賠償金的法律規定。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離職后經濟補償金可以暫緩發放嗎?1、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發放協議離職公司補償金推遲發放 ,可以適當暫緩(但時間沒有具體規定)。
2、如果員工沒有交接工作協議離職公司補償金推遲發放 ,因此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協議離職公司補償金推遲發放 的協議離職公司補償金推遲發放 ,單位可以要求員工賠償,但不能以此為由扣發補償金。
建議協商解決。
員工離職補償金延遲兩年發放賬務處理離職補償是應付職工薪酬協議離職公司補償金推遲發放 的一部分協議離職公司補償金推遲發放 ,應該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進行中轉。
提取員工離職補償協議離職公司補償金推遲發放 的會計分錄如下協議離職公司補償金推遲發放 ,借協議離職公司補償金推遲發放 :管理費用--離職補償,貸:應付職工薪酬--離職補償。實際發放時,分錄如下,借:應付職工薪酬--離職補償,貸:銀行存款。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可以延遲發放?正常是應該離職時發放協議離職公司補償金推遲發放 ,協同一致可以延遲發放
單位擅自延遲發放協議離職公司補償金推遲發放 ,可以申報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協議離職公司補償金推遲發放 的證明協議離職公司補償金推遲發放 ,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