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怎樣承擔
# 交通事故賠償處理五大要點解析
## 一、起訴時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要去法院起訴索賠,當事人必須提交交通事故認定書。如果事故雙方私下協商過賠償問題,也可以提交雙方簽字的賠償協議書。這兩種材料都能作為訴訟的依據。
法院審理這類案件時,會重點看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如果當事人對事故責任劃分有不同意見,可以要求交警部門提供書面說明。必要的時候,法院還可以讓交警到法庭上作證。當法院認為原來的責任認定有問題時,會向上級交警部門征求意見,上級部門要在15天內給出書面回復。
## 二、私下協議的法律效力
事故雙方在交警調解下簽的賠償協議,或者在事故后自行協商的賠償方案,都屬于民事合同。法院審理時會先檢查這些協議是否存在問題。只要協議沒有違法內容,不存在欺詐或顯失公平的情況,法院就會認定協議有效,并按照協議內容作出判決。
但要注意兩種情況:第一,如果協議只有受害人和其中一方簽過字,其他相關方沒有參與,這份協議對其他人沒有約束力。比如受害人只和司機簽了協議,就不能直接要求保險公司按協議賠償。第二,如果醫療機構拖延治療導致傷情加重,受害人可以把醫院和肇事方一起告上法庭。法院會判斷醫院的過錯大小,確定各自賠償比例。
## 三、責任劃分的通用規則
當事故責任難以確定時,法院會按照類型劃分責任。機動車之間發生事故的,雙方各承擔一半責任。機動車撞到行人或騎車的,除非能證明對方有重大過錯,否則機動車要負全責。行人或騎車人之間的事故,也按各負一半責任處理。
賠償比例根據責任大小確定。行人負次要責任時,機動車最多減賠20%;負同等責任時減賠不超過40%;負主要責任時減賠不超過60%;負全責時最多減賠80%。但如果在高速公路等禁止行人通行的地方發生事故,行人全責的情況下,機動車可以減賠90%。
## 四、保險公司與車主的賠償責任
法院判決賠償時,會先由保險公司在保險額度內賠付。超過保險額度的部分,由車主、實際使用人和駕駛員共同承擔。如果駕駛員是在工作時發生事故,賠償責任由單位承擔,個人不需要賠。
特別要注意車輛被盜的情況。被盜車輛出事時,保險公司要在保險額度內賠償,超出部分由偷車人承擔。車主只要能出示被盜證明,就不用賠。但要注意,這個證明必須是案發地派出所出具的。
## 五、多車事故的處理方式
多輛車相撞導致他人受傷時,所有肇事車輛的車主都要承擔連帶責任。但具體怎么分攤責任,要看各車的過錯程度。比如三輛車追尾,前車無責,中間車負主責,后車次責,三方的賠償比例就會不同。
已經多賠錢的車主,可以向其他責任方追討多付的部分。比如甲車承擔了60%責任但實際賠付了70%,可以向乙車要回多付的10%。這種處理方式既保護受害人權益,也保證責任分攤公平。
處理交通事故賠償時,要注意保存好事故認定書、醫療記錄等重要證據。如果對賠償方案有疑問,最好咨詢專業法律人士。法院在處理這類案件時,既要考慮法律規定,也會參考實際情況,確保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遇到復雜情況時,建議當事人通過法律程序解決爭議,不要私下處理可能損害自己權益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