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理賠保險公司賠償太少
1.如果保險公司對車禍損失的時間賠付太少怎么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具有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強險”)和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方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車禍理賠保險公司賠償太少 ,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1)一是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進行賠償;
(2)不足部分由按照保險合同約定承保商業三險的保險公司賠償;
(3)仍有不足的,侵權人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賠償。可以先要求交強險和第三方責任商業險賠付,剩下的由車禍理賠保險公司賠償太少 你來承擔。
二、特點
1.受害者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大不相同。
客觀存在的差異決定了不同受害人遭受損害后,其損失的損失收入會因人而異。
2.計算的依據不同。
由于不同的行業和工作,受害者是否就業,收入方式不同,計算誤工費的依據因人而異。
3.它有一定的可演繹性。
一般來說,應當以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前的一定時間內能夠正常工作并從勞動中獲得收入為基礎。至于這一時期可能的收入,只能根據一定的客觀數據來計算,排除影響其收入的不利或有利因素。
三.時間計算
1.非持續性延誤
這一損失工作的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2.受害者繼續因受傷和殘疾而失去工作。這種誤工的時間,從他受傷誤工的那一天起算,一直到確定傷殘的前一天。
3.受害者因受傷而死。
從侵權開始到被害人死亡結束(或因被害人死亡未計算部分誤工費,預期收入已由死亡賠償金補償)。
四.包含的項目
1.誤工費包括:工資、資金、津貼、班費等。
2.誤工費包括全職工作收入和兼職工作收入。
3.補償應以“實際減少”的收入為基礎(差額補償原則)。
例如,當受害人是某些單位的員工時,當他/她因受傷而失去工作時,單位不得扣留他/她的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為經營者時,不包括其已喪失的商業利益損失。
因為商業利益不是簡單地由經營者的勞動創造的,還包括資金、設備、組織管理、知識產權等各種因素的綜合作用。但是,企業經營者在不能工作期間,聘請與自己能力相當的人管理企業或者財產所發生的費用,應當作為損失的時間予以補償。
事故發生后,受害人無法繼續工作,因此也會造成受害人有一定的經濟損失。事故責任方也要賠償損失的時間。計算損失時間時,將根據受害人的平均收入和損失時間的具體時間來確定。如果雙方對損失的時間有爭議,也可以通過訴訟等法律解決。
車禍誤工費保險公司賠的太少怎么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6條規定車禍理賠保險公司賠償太少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車禍理賠保險公司賠償太少 ,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車禍理賠保險公司賠償太少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車禍理賠保險公司賠償太少 ,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您可以要求交強險以及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先進行賠付,剩余不足的部分才由您承擔。
被車撞了對方保險公司少賠怎么辦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車禍理賠保險公司賠償太少 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車禍理賠保險公司賠償太少 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車禍理賠保險公司賠償太少 ;但若因特定情形發生事故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車禍理賠保險公司賠償太少 :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車禍理賠保險公司賠償太少 :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被車撞了,保險公司賠償太少,車主不出錢,起訴的話勝訴的可能大嗎?如果是對方全責,起訴可以要回你實力損失的部分。
法律分析
對方要不要賠償你,取決于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中是否將他列為責任主體,以及是否承擔一定責任比例(例外車禍理賠保險公司賠償太少 :機動車肇事方無責也可能會承擔10%以內的賠償責任)綜合判斷,要不要賠償以責任認定書里的內容為準。如果要賠償的話,可能會賠償以下15個法定賠償項目: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康復費、整容費、后續治療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住宿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失費、其他財產損失費。 誤工費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關鍵與提供的證據有關,需要提供相應的收入證明以及誤工證明,提供的證明材料得到認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 能夠和解是對雙方都有利的事,不必要在去走漫長的訴訟程序。但是和解會面臨著兩個重要的問題,一是如何和解車禍理賠保險公司賠償太少 ?二是和解以后對方反悔或者不履行和解協議怎么辦車禍理賠保險公司賠償太少 ?至于如何和解,適不適合和解,這個需要看雙方的意愿,只要雙方有能夠在一定條件下達成一致的可能,建議還是盡量去爭取和解,盡快了解此事。但是需要注意一點的是和解盡量不要口頭的方式形成,最好簽訂一份和解協議,以免雙方事后再因此事而發生爭端。而至于和解以后,一方反悔或者不履行和解協議,那么拿著和解協議可以直接起訴對方,要求對方履行和解協議。 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包括車輛、物品、設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原則上應當是進行修復,對于無法修復的則采用賠償來彌補損失。對于沒有重大人員傷亡的情形,雙方對于損失是可以協商解決的,但是協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 機動車一般都是購買了交強險的,所以造成交通事故會由交強險先行賠付,但是交強險只賠對方不賠自己,并且交強險是有賠付上限的,并不是全部都會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