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結果里面能寫逃逸
對方肇事逃逸不一定能在認定書上寫出來。逃逸的事實司法鑒定結果里面能寫逃逸 ,在事故認定書的事實部分予以明確。交警會根據當時的現場情況以及兩位當事人的在場情況來判定司法鑒定結果里面能寫逃逸 ,如果依據現有證據,不能查明案發的事實和經過的,交警部門只能依據當事人的還原陳述,出具交通事故證明書。不能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因為肇事者不明。
法律分析
除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 車輛的或者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以外,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對于逃逸當事人的責任可以有以下幾種認定結果:事故因當事人逃逸,而無法認定當事人責任的場合,無論事故各方的實際責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雙方均無責任,即意外事故,也要由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逃逸方有安全違法行為或駕駛有錯誤,他方沒有過錯,逃逸方負全責;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事故當事人雙方均有責任,在確定過錯比例的基礎上適當減輕逃逸方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肇事逃逸司法解釋認定標準是怎么樣的?肇事逃逸司法解釋認定標準是怎么樣司法鑒定結果里面能寫逃逸 的? 《 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釋 》第3條規定:“是指行為人在發生 交通事故 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該司法解釋強調認定逃逸的行為應同時具備主觀客觀要件,客觀方面為逃離現場,同時又強調 交通肇事 的主觀罪過,即為逃避法律責任而逃跑的行為。 1、主觀上 從主觀上看,逃避法律追究不是肇事者逃逸的唯一目的。實踐證明,肇事者逃逸的目的至少有兩個,一是逃避救助傷者的作為義務,二是逃避法律追究。甚至有的肇事者是以逃避救助義務為其主要目的。因而,在逃逸的目的上,將救助義務撇在一邊,只強調法律追究是不符合客觀實際的。 2、現場的緊急情況 從現場的緊急情況看,法律不應當只注重追究肇事者的責任,而不注重救助傷者的性命。當發生交通肇事致人重傷后,眼見傷者血流如注,危及生命,作為肇事者,是應當先救助傷者,還是應當先去 自首 ,不逃避法律追究呢?顯然,正確的回答只能是先救助傷者。因為救助傷者刻不容緩,追究責任緩之無妨。因此,當肇事者逃跑的時候,他首先背棄的是救助傷者的作為義務,其次才是不逃避法律追究的義務。況且,就兩種義務的重要性而言,顯然也是前者大于后者。 3、懲罰與救助的邏輯關系 從懲罰與救助的邏輯關系上看,法律也不應當把追究責任放在首位。前文已經指出,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身負兩種義務,一是救助傷者的義務,一是接受法律懲罰的義務。為什么要救助傷者?是為司法鑒定結果里面能寫逃逸 了恢復傷者的健康,維護人權;為什么要懲罰肇事者?是因為他造成了傷害,侵犯了人權。可見,追究法律責任的目的正是因為造成了傷害。既然如此,就不能為了追究法律責任而耽誤救助傷者。否則也就失去追究法律責任的實際意義。 4、社會關注的焦點 從社會關注的焦點看,也不應將追究逃逸者的法律責任放在首位。眾所周知,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上個世紀90年代開始出現的社會問題。該問題一出現,立即引起全社會的普遍關注。社會關注的焦點恰恰是肇事者不救助傷者而不是逃避法律追究的問題。 5、 刑法 原理 從刑法原理上講,也不應重點考慮追究逃逸的法律責任問題。這是因為,一般情況下,刑法只把犯罪后不逃避法律追究(自首)的行為作為從輕處罰的情節,但不把犯罪后逃避法律追究的行為作為加重處罰的情節。 交通肇事罪 同其他犯罪一樣,尤其同其他 過失犯罪 一樣,不應把犯罪后的逃跑行為作為加重處罰的理由。刑法第133條之所以規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加重處罰,立法本意在于督促肇事者救助傷者,而不在于督促肇事者不要逃避法律追究。 交通肇事逃逸罪 與交通肇事罪的區別: (一)犯罪客體的上的區別。犯罪客體是區別此罪彼罪的重要標準①,交通肇事的犯罪的客體是交通運輸的正常秩序與安全,交通肇事行為人完成交通肇事行為時違反了交通 法規 、給公共安全帶來嚴重威脅,故交通肇事罪屬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逃逸行為侵犯的是我國法律保護的國家正常司法追訴活動、公民人身權、財產權;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交通肇事者在肇事后有迅速報案接受交通警察或公安機關調查處理的義務,但在刑法上,我國并未規定行為人犯罪后必須報案接受有關機關調查處理,逃逸行為侵犯刑法保護的客體只能是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逃逸行為人肇事后逃逸,一般不再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而威脅到受害人的生命權、健康權或財產權。 (二)犯罪的主觀方面上的區別。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過失犯罪,交通肇事行為人對造成交通肇事嚴重后果的心理態度是過失的。至于對于違反交通法規來說,則往往是明知故犯。但判定行為人主觀性質的依據不是針對行為本身,而是行為可能造成的后果。犯罪行為人對交通肇事的結果的發生完全是出于過失 。如果行為人對違章行為所造成的后果持故意態度 ,就不能認定交通肇事罪。而 交通肇事逃逸 人對逃逸造成的后果果在主觀上既可能出于過失也可能出于故意。 鑒于交通肇事后行為人對逃逸造成的結果本身有時是持直接故意的心理;而該行為所侵害的客體也不再是公共安全,被害人的生命、健康及財產;逃逸行為已經不再只是一個情節,而完全可以作為獨立的罪行,當然也不是所有逃逸行為都構成犯罪,只有當行為達到可能造成生命、財產等無法挽回的損失的程度才能構成犯罪,即其犯罪形態為危險犯,而由于行為本身的主觀惡性程度,以及搶救被害人生命危險的緊迫性,這種危險只要達到抽象的危險即可。可見,逃逸和交通肇事之間是有著重大區別的,交通肇事的外延已經不能包括逃逸了。據此筆者認為,我國立法將逃逸作為交通肇事罪的一個情節是不妥當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肇事逃逸的認定是要從主觀上、客觀因素、現場的實際情況來作出判定是否為肇事逃逸,肇事逃逸者一般是要負責整個事故的全部責任,因此,被處罰的刑法也是特別重的,所以,肇事者在出現事故之后首先就是要救助受害者,而不是去逃避一切的責任,這樣的話,才會免于刑法。
對方肇事逃逸,事故責任認定書上沒有寫明對方肇事逃逸,而是駕車離開現場。我該怎么辦!司法鑒定結果里面能寫逃逸 你說司法鑒定結果里面能寫逃逸 的這個問題如果不認可司法鑒定結果里面能寫逃逸 ,可以在認定書出來十五天內向上一級交警機關交警支隊申請重新認定。或者十五天內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新鑒定。一般是去司法鑒定所鑒定。
司機肇事逃逸但責任認定書上沒寫逃逸如果到法院起訴還能追究其逃逸行為嗎沒有事故認定書仍可以起訴司法鑒定結果里面能寫逃逸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司法鑒定結果里面能寫逃逸 ,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若沒有該認定書,而有其司法鑒定結果里面能寫逃逸 他證據能夠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責任的,同樣也是可以的。
法律分析
交通肇事逃逸后如果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以交通肇事逃逸罪對其進行定罪量刑,但是如果肇事逃逸的司機在逃逸過后又悔過,前往公安機關自首,主動認錯的,或者是取得受害者及其家屬諒解的,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法院在進行處罰時可以適當從輕或者是減輕處罰。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都屬于交通肇事逃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責任認定書出來了沒寫肇事者逃逸,事故現場是棄車逃跑5小時后才到交警部門自首,我能告他肇事逃逸嗎別聽上面司法鑒定結果里面能寫逃逸 的人胡說八道司法鑒定結果里面能寫逃逸 ,根據交通安全法規定司法鑒定結果里面能寫逃逸 ,逃逸是指出現事故后逃跑,被警方抓到,就屬于逃逸。如果逃跑后在沒有被警方抓到前,向警方自首就不算逃逸,自首分兩種,上門自首,電話自首,電話自首指本意去自首,但是怕在路上被警方抓到,所以先電話告知要去自首。不過如果逃逸造成的人員死亡的,依然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首先司法鑒定結果里面能寫逃逸 你先跟處理事故的交警詢問一下,五個小時內是否存在冒名頂替,或者存在酒駕,毒駕。如果你對責任認定書不同意,可以不用簽名,向交警支隊提前行政復議。如果結果還一樣,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前訴訟,做司法鑒定。
肇事逃逸如何認定,交警部門認定為肇事逃逸如何辦?1、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五項規定司法鑒定結果里面能寫逃逸 ,“交通事故”司法鑒定結果里面能寫逃逸 ,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本案屬于交通事故。
2、機動車駕駛方位逃避法律責任逃離現場,應當認定為逃逸。
3、如果事故原因無法認定,推定機動車放負全責。
交通事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