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次責任營運損失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造成營運車輛的停運損失交通事故主次責任營運損失 ,可要求責任人賠償。責任沒有下來就不能確定的。確定下來有責任人賠償。停運損失的認定:車輛為營運車輛交通事故主次責任營運損失 ,因事故客觀上確實存在停運損失。警方會予以確認停運28天存在停運損失的事實。你如果有提供證據證實停運損
營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營運損失誰負責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造成營運車輛的停運損失,可要求責任人賠償。責任沒有下來就不能確定的。確定下來有責任人賠償。停運損失的認定:車輛為營運車輛,因事故客觀上確實存在停運損失。警方會予以確認停運28天存在停運損失的事實。你如果有提供證據證實停運損失的具體數額。那就按照你提供的具體數額進行賠償,無法提供證據證實停運損失的具體數額,就會參照所在地上一年度交通運輸業年均收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條 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酒駕記錄對個人有何影響
法律分析:1、醉駕會吊銷駕照,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駕照。無論對工作、對生活都有很大的影響。 2、現在醉駕已經上升為一種犯罪。雖然危害程度不同,但性質與其他刑事罪名一樣。在個人檔案里會有記錄,永遠是一個污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 4.1 酒精含量閾值
車輛駕駛人員飲酒后或者醉酒后駕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閾值見表1。
表1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mg/100mL)
飲酒后駕車≥20,<80
醉酒后駕車≥80 營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營運損失誰負責 酒駕記錄對個人有何影響 @2019
營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能不能要求賠償營運損失營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能要求賠償營運損失。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交通事故主次責任營運損失 的車輛除交通事故導致交通事故主次責任營運損失 的實際財產損失可要求責任人賠償之外,停運期間所導致交通事故主次責任營運損失 的合理營運損失也是可以要求事故責任人賠償的。營運損失費, 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發生車輛的損害,如果被損車輛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在被損車輛修復期間,車輛營運人因無法進行正常的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而造成經濟收入的減少,或曰停運損失。營運損失應該屬于間接損失,保險公司是不予賠償的。但各地法官可以自由按照自己的理解進行判決。在正常情況下,車輛從事運輸所得的利益是必然的、確定的,具有客觀必然性。而交通事故則是偶然發生的、不確定的,不能因偶然發生的事故而否定其必然可得利益。將正常情況下車輛營運可預期的必得利益計算才公平合理。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費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協商給予賠償。一般數額不大的話,都是協商定的,保險公司是要承擔的,但是如果數額超出保險公司預計,或者對方主張沒有過硬的證據,保險公司會要求走訴訟。但在營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由此產生的必要的營運損失,法律是支持索賠的。不管怎樣,這一塊費用的賠償,在調解中要到的概率較小,通過訴訟可以要求,法律也支持,至于是對方車主賠,還是保險公司賠,就看法官的理解交通事故主次責任營運損失 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主次責任賠償有哪些?交通事故主次責任賠償有:對于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主次責任營運損失 的交通事故主次責任營運損失 ,規定由機動車方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事故主次責任營運損失 ,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措施交通事故主次責任營運損失 的交通事故主次責任營運損失 ,可以減輕機動車一方賠償責任,即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時承擔80%,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承擔2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