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次責任是幾幾分
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主次責任是幾幾分 ,如果交警部門認定責任比例為主、次責任交通事故主次責任是幾幾分 的交通事故主次責任是幾幾分 ,具體的責任比例要根據實際情況分析:1、如果雙方均為機動車或非機動車的,一般主次責任的比例為:70%和30%。2、如果一方為機動車,另一方為非機動車的,則正常情況下應減少非機動車方10%的責任,即:如果非機動車方為主責的,則承擔60%的責任;非機動車方負次要責任的,一般負20%的責任,個別特殊情況下可由非機動車方承擔10%的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事實上,作為《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依據】的配套法規,2004年公安部頒布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五條規定,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并沒有規定具體的比例。
目前對于責任具體的比例劃分,已經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了。但在司法實踐中,大家約定俗成、反復使用,就形成了一種慣例。我們今天還是可以感受到該慣例的存在。從這個意義上說,確定責任比例,實際上成了法官一種酌情確定的情形,從55%至90%,都是有可能的。目前,在司法實踐中,大部分的判決還是以70%和30%確定主次責任的承擔比例。
主次責任一般幾幾分發生交通事故主次責百分比是沒有定性交通事故主次責任是幾幾分 的,由交警部門是負責判定交通事故責任的。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主次責任是幾幾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交通事故主次責任是幾幾分 ,確定當事人的責任,這也就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劃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基礎之上。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在交通事故主次責任是幾幾分 我國有統一的規定,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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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主次責任比例多少次要責任一般承擔10-490%交通事故主次責任是幾幾分 的責任交通事故主次責任是幾幾分 ,具體比例由法官根據案件情況而定。
交通事故中主次責任比例如何劃分法律分析:1、第一種是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主次責任是幾幾分 ,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交通事故主次責任是幾幾分 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1)負事故全部責任的
交通事故中主次責任比例如何劃分
法律分析:1、第一種是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
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1)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2)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3)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4)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5)無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2、第二種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1)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2)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80%的賠償責任(3)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的賠償責任(4)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40%的賠償責任(5)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10%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通事故不銷案的后果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不結案,會造成車輛無法駕駛上路和年審等。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交通事故拖著不結案,受害人可以憑交警裁定到法院提起訴訟,上法院進行民事訴訟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押與事故有關的物品,并開具扣押物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八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后,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九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押與事故有關的物品,并開具扣押物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交通事故中主次責任比例如何劃分 交通事故不銷案的后果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