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的處理步驟
工傷賠償的幾個步驟工傷賠償的處理步驟 :1、確認勞動關系;2、申請工傷認定;3、申請勞動能力鑒定;4、用單位支付工傷待遇工傷賠償的處理步驟 ,單位不支付的工傷賠償的處理步驟 ,申請勞動仲裁;5、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工傷賠償的處理步驟 ,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工傷賠償的處理步驟 ,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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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的處理步驟工傷賠償的處理步驟 ,工傷我們始料不及的,在我們的生活中其實大家都有接觸過法律方面的問題,法律是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也是起到了對我們個人的權益保障,以下工傷賠償的處理步驟。
工傷賠償的處理步驟1
工傷保險賠償流程有哪些步驟
1、首先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自己寫份工傷認定申請,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提交的資料包括工傷賠償的處理步驟 :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3、勞動局做出工傷認定決定
4、傷者去有資質的醫院做傷殘鑒定(骨折的話最低也是10級傷殘)
4、把醫院的傷殘鑒定交給勞動局和用人單位(最好自己復印一份保存),勞動局會發“工傷認定通知書”給用人單位。
5、單位開始賠償,主要包括傷殘補助金、醫療費。
6、每月20日-30日辦理工傷保險手續。
要想獲得工傷賠,必須先進行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條例》第20條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受到的傷害被鑒定為工傷后,職工積極主張工傷賠償,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工傷賠償的處理步驟2
工傷賠償程序是:
1、職工所在單位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工傷認定部門依據證明材料對職工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
3、確定等級后,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賠償項目以及數額;
4、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一)工傷認定申請流程
1、(照片3張 身份證復印件2張 出院證原件 住院病歷復印件1份)
2、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工傷認定申請人以及受傷害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和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3、下達《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結論,作出認定決定的時間、不服認定決定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的部門和期限
(二)勞動能力鑒定流程
1、(《工傷認定決定書》、照片2張、 身份證復印件1張、病歷卡)
2、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3、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4、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5、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三)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中的規定進行補償。
工傷賠償標準建立在工傷鑒定的受傷程度,律圖我在上文中為您歸納了工傷賠償程序八個步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關于工傷賠償的問題如:工傷賠償標準、如何認定工傷,請到律圖咨詢,我們的律師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對您做最專業的法律解析。
工傷賠償的處理步驟3
工傷評殘標準1-10級明細表
根據《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第五條規定,1-10級傷殘標準如下:
1、一級傷殘
傷殘的鑒定標準包括: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b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體表面積≥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關節活動功能基本喪失;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
2、二級傷殘
二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
3、三級傷殘
三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
4、四級傷殘
三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一手全肌癱肌力≤2級;腦脊液漏伴有顱底骨缺損不能修復或反復手術失敗;面部中度毀容;全身瘢痕面積≥60%,四肢大關節中1個關節活動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輕度毀容;雙拇指完全缺失或無功能等。
5、五級傷殘
五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等具有多項者;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50%,并有關節活動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毀容標準之一項;脊柱骨折后遺30°以上側彎或后凸畸形,伴嚴重根性神經痛(以電生理檢查為依據)等。
6、六級傷殘
六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撕脫傷后頭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遺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經病(神經電生理檢查不正常);單純一拇指完全缺失,或連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喪失等。
7、七級傷殘
七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燒傷后顱骨全層缺損≥30cm2,或在硬腦膜上植皮面積≥10cm2;頸部瘢痕攣縮,影響頸部活動;全身瘢痕面積≥30%;面部瘢痕、異物或植皮伴色素改變占面部的10%以上等。
8、八級傷殘
八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雙足部分肌癱肌力4級;單足部分肌癱肌力≤3級;腦葉切除術后無功能障礙;符合重度毀容標準之一項者;面部燒傷植皮≥1/5;面部輕度異物沉著或色素脫失;雙側耳廓部分或一側耳廓大部分缺損等。
9、九級傷殘
九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頸部外傷致頸總、頸內動脈狹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橋手術后無功能障礙;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二項或輕度毀容者;發際邊緣瘢痕性禿發或其他部位禿發,需戴假發者等。
10、十級傷殘
十級傷殘鑒定標準包括: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等。
工傷賠償的流程有哪些工傷賠償的法定程序工傷賠償的處理步驟 :1、工傷認定工傷賠償的處理步驟 :從單位或個人申請之日起算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2、勞動能力鑒定:經過治療傷情穩定后才能做鑒定工傷賠償的處理步驟 ,一般要在3-6個月左右工傷賠償的處理步驟 ,自申請鑒定之日起60日內作出鑒定結論。3、工傷賠償:勞動部門審核要一個月左右。這樣算起來,從單位或個人申請之日起算,一年左右的時間可以拿到工傷賠償。但是,如果在哪個程序上發生爭議,就難說了。發生爭議就可能要走仲裁和訴訟程序,經過勞動仲裁、一審、二審。一個工傷案子耗時幾年的都有。正常的工傷賠償三個程序都不需要花錢(涉及訴訟會有10元的案件受理費)。需要仲裁,或者走訴訟程序,自己難以處理要請律師,要付律師費,但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國家賠償法》第二十三條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賠償義務機關作出賠償決定,應當充分聽取賠償請求人的意見,并可以與賠償請求人就賠償方式、賠償項目和賠償數額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規定進行協商。賠償義務機關決定賠償的,應當制作賠償決定書,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日內送達賠償請求人。賠償義務機關決定不予賠償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賠償請求人,并說明不予賠償的理由。第二十四條賠償義務機關在規定期限內未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賠償義務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賠償請求人對賠償的方式、項目、數額有異議的,或者賠償義務機關作出不予賠償決定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賠償義務機關作出賠償或者不予賠償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賠償義務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賠償義務機關是人民法院的,賠償請求人可以依照本條規定向其上一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第二十五條復議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賠償請求人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復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復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第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處理賠償請求,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提供證據。被羈押人在羈押期間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賠償義務機關的行為與被羈押人的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關系,賠償義務機關應當提供證據。第二十七條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處理賠償請求,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必要時,可以向有關單位和人員調查情況、收集證據。賠償請求人與賠償義務機關對損害事實及因果關系有爭議的,賠償委員會可以聽取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的陳述和申辯,并可以進行質證。第二十八條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決定屬于疑難、復雜、重大案件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七條
工傷賠償流程工傷應該按以下流程進行賠償:
1、職工或者用人單位在限制的時間內工傷賠償的處理步驟 ,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賠償的處理步驟 ;
2、工傷認定后工傷賠償的處理步驟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通過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傷殘等級工傷賠償的處理步驟 ;
3、用人單位根據傷殘鑒定的等級,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賠付。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延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