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準備起訴準備材料
交通事故訴訟 需要準備以下這些材料:1、 民事起訴狀 交通事故準備起訴準備材料 ,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2、證據材料交通事故準備起訴準備材料 ,主要包括:醫療機構出具交通事故準備起訴準備材料 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如受害人系農村戶口,提供 發生交通事故 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交通事故準備起訴準備材料 他生活來源的證明。3、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證復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材料。4、如委托律師代理,需與律師事務所簽訂 委托代理合同 ,簽署 授權委托書 。上述要提交的材料中,第一種和第三種是必須要交的,而第二種證據材料主要看案情需要來提供,第四種的話,就要看是否有委托律師代理的情況,如果有,就要提交委托律師代理授權委托書。
交通事故起訴需要準備哪些材料解答交通事故起訴需要準備這些材料:1、民事起訴狀交通事故準備起訴準備材料 ,這是起訴交通事故準備起訴準備材料 的關鍵材料交通事故準備起訴準備材料 ;2、證據,包括鑒定意見以及醫院出具的診療單交通事故準備起訴準備材料 ;3、原告的身份信息的資料,也就是身份證。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交通事故起訴需要準備什么材料交通事故起訴需要材料如下交通事故準備起訴準備材料 :1、起訴狀;2、原告交通事故準備起訴準備材料 的身份證復印件;3、交通事故證據材料交通事故準備起訴準備材料 ,包括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治療住院費用的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無其交通事故準備起訴準備材料 他生活來源的證明等。
辦理交通事故起訴需要帶哪些材料?(一) 民事起訴狀 交通事故準備起訴準備材料 ,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交通事故證據材料交通事故準備起訴準備材料 ,主要包括: 1、醫療機構出具交通事故準備起訴準備材料 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2、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4、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交通事故準備起訴準備材料 ,如受害人系農村戶口,最好提供 發生交通事故 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5、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6、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7、其他證據材料,如《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等。 以上證據材料需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相應增減,并按民事起訴狀的份數提交給人民法院。 (三)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證復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材料。
交通事故起訴需準備哪些材料(一)民事起訴狀交通事故準備起訴準備材料 ,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二)交通事故證據材料交通事故準備起訴準備材料 ,主要包括:1、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2、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3、用以證明交通
交通事故起訴需準備哪些材料
(一)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交通事故證據材料,主要包括:
1、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2、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4、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如受害人系農村戶口,應當提供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5、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6、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7、其他證據材料,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等。以上證據材料需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相應增減,并按民事起訴狀的份數提交給人民法院。
(三)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證復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交通事故起訴要哪些材料
當事人向法院提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訴訟時,應當提交起訴狀以及支持自己主張的相關證據材料,具體有以下材料:
1.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證據材料,主要包括:
①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②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③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④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如受害人系農村戶口,提供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⑤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⑥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⑦其他證據材料,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等。
以上證據材料需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相應增減,并按民事起訴狀的份數提交給人民法院。
3.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證復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交通事故起訴需準備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起訴要哪些材料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