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費賠償標準
【法律分析】護理費賠償標準 :
如果工傷職工未造成殘疾護理費賠償標準 的護理費賠償標準 ,需要護理的由所在用人單位負責。如果已經評定傷殘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護理費賠償標準 ,則應按照護理登記進行賠償,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賠償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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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護理費賠償標準交通事故護理費賠償標準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費賠償標準 :
1、護理人員的收入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費賠償標準 ;
2、護理人數原則上為1人;
3、護理級別的確定根據被護理人護理依賴程度及所配制殘疾輔助器具來確定;
4、護理天數應計算至受害者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護理費賠償標準是什么護理人員沒有收入護理費賠償標準 的或者雇傭護工的護理費賠償標準 ,均統一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費,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如果護理人員沒有固定收入,但能夠證明最近三年收入狀況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計算;
如果不能證明的,按相同、相近行業的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