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殘補助是發一輩子嗎
軍人傷殘軍殘補助是發一輩子嗎 的軍殘補助是發一輩子嗎 ,按年或者按月、按季支付殘疾撫恤金軍殘補助是發一輩子嗎 ,直至喪失享受條件為止。
《軍人優待撫恤條例》
第二十六條 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按照殘疾等級享受殘疾撫恤金。殘疾撫恤金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
因工作需要繼續服現役的殘疾軍人,經軍隊軍級以上單位批準,由所在部隊按照規定發給殘疾撫恤金。
第二十七條 殘疾軍人的撫恤金標準應當參照全國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確定。殘疾撫恤金的標準以及一級至十級殘疾軍人享受殘疾撫恤金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依靠殘疾撫恤金生活仍有困難的殘疾軍人,可以增發殘疾撫恤金或者采取其軍殘補助是發一輩子嗎 他方式予以補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軍人九級傷殘補助可以領取一輩子嗎因戰或者因公軍殘補助是發一輩子嗎 的軍殘補助是發一輩子嗎 ,傷殘撫恤金發放到死亡時止軍殘補助是發一輩子嗎 ;因病的軍殘補助是發一輩子嗎 ,沒有按月發放的傷殘撫恤金。
國務院
《軍人優待撫恤條例》
第二十三條 現役軍人因戰、因公致殘,醫療終結后符合評定殘疾等級條件的,應當評定殘疾等級。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因病致殘符合評定殘疾等級條件,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關系人)提出申請的,也應當評定殘疾等級。
因戰、因公致殘,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至十級的,享受撫恤;因病致殘,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至六級的,享受撫恤。
有了傷殘軍人證就會一輩子享受財政補貼嗎?退出現役的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軍殘補助是發一輩子嗎 ,由國家供養終身。一級至六級殘疾軍人的醫療費用按照規定予以保障。
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二十九條:退出現役的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軍殘補助是發一輩子嗎 ,由國家供養終身軍殘補助是發一輩子嗎 ;其中軍殘補助是發一輩子嗎 ,對需要長年醫療或者獨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批準,可以集中供養。
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三十條: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的護理費,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軍殘補助是發一輩子嗎 ;未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的護理費,經軍隊軍級以上單位批準,由所在部隊發給。
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三十四條:國家對一級至六級殘疾軍人的醫療費用按照規定予以保障,由所在醫療保險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單獨列賬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規定。
七級至十級殘疾軍人舊傷復發的醫療費用,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有工作的由工作單位解決,沒有工作的由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解決。
擴展資料:
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四十八條:負有軍人優待義務的單位不履行優待義務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責令限期履行義務;逾期仍未履行的,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紀律處分。
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四十九條:撫恤優待對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給予警告,限期退回非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停止其享受的撫恤、優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冒領撫恤金、優待金、補助金的;
(二)虛報病情騙取醫藥費的;
(三)出具假證明,偽造證件、印章騙取撫恤金、優待金、補助金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傷殘軍人在就業方面是否有特殊照顧?有了傷殘軍人證就會一輩子因戰、因公致殘的傷殘等級,分為特等、一等、 二等甲級、二等乙級、三等甲級、三等乙級。 因病致殘的傷殘等級,分為一等、二等甲級、二等乙級。 確定傷殘等級的具體條件,由民政部制定。 第十六條 民政部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建立傷殘等級的檢查、評定、審批、調整制度,保證傷殘等級的確定公正合理。 第十七條 現役軍人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由軍隊規定的審批機關在醫療終結后負責評定傷殘等級,發給《革命傷殘軍人證》,退役后一般不再辦理。 第十八條 退出現役后沒有參加工作的革命傷殘軍人,由民政部門發給傷殘撫恤金;退出現役后參加工作,或者享受離休、退休待遇的革命傷殘軍人,由民政部門發給傷殘保健金。 繼續在部隊服役的革命傷殘軍人,由所在部隊發給傷殘保健金。 第十九條 傷殘撫恤金的標準,根據傷殘性質和 傷殘等級,參照全國一般職工的工資收入確定。 傷殘撫恤金和傷殘保健金的具體標準,由民政部會同財政部制定。 第二十條 退出現役的特等、一等革命傷殘軍人,由國家供養終身。需要集中供養的,由國家設置專門機構供養;分散供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妥善安置,并按照規定發給護理費。 第二十一條 因戰致殘的革命傷殘軍人在評殘發證后,一年內因傷口復發死亡的,按照革命烈士的撫恤 規定,發給其家屬一次性撫恤金和定期撫恤金;一年后因傷口復發死亡的,按照因公犧牲軍人的撫恤規定,發給其家屬一次性撫恤金和定期撫恤金。 因戰、因公致殘的特等、一等革命傷殘軍人因病死亡后,其家屬按照病故軍人家屬的撫恤 規定 ,享受定期撫恤金。 第二十二條 領取 傷殘撫恤 金的革命傷殘軍人死亡時,按照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喪葬標準,發給其家屬喪葬補助費。 第四章 優待 第二十三條 對服現役的義務兵家屬的優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辦法。 第二十四條 義務兵入伍前是農業戶口的,軍殘補助是發一輩子嗎 他們在農村承包的責任田 和 分得的自留地(山、林)等繼續保留;入伍前是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其家屬繼續享受原有的勞動保險福利 待遇 。 第二十五條 義務兵從部隊發出的平信,免費郵遞。 第二十六條 二等乙級以上(含二等乙級)革命傷殘軍人,享受公費醫療 待遇 。 三等革命傷殘軍人不享受公費醫療 待遇 的,傷口復發所需醫療費由當地民政部門解決;因病所需醫療費本人支付有困難的,由當地民政部門酌情給予補助。 第二十七條 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現役軍人的家屬以及帶病回鄉的復員退伍軍人,不享受公費醫療 待遇 的,因病治療無力支付醫療費,由當地衛生部門酌情給予減免。 第二十八條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因戰、因公致殘的革命傷殘軍人,享受與所在單位因公(工)傷殘職工相同的生活福利 待遇 。 第二十九條 革命傷殘軍人因傷殘需要配制的假肢、代步三輪車等輔助器械,由民政部門審批并負責解決。 第三十條 革命傷殘軍人乘坐國營火車、輪船、長途公共汽車 和 國內民航客機,憑《革命傷殘軍人證》準予優先購票,并按 規定 享受票價優待。 第三十一條 優撫對象在與其他群眾同等條件下,享有就業、入學、救濟、貸款、分配住房的優先權。 第三十二條 家居農村的革命烈士家屬符合招工條件的,當地人民政府應安排其中一人就業。 第三十三條 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子女、弟妹,自愿參軍又符合征兵條件的,在征兵期間可優先批準一人入伍
傷殘軍人主要享有以下待遇軍殘補助是發一輩子嗎 :
1.在服現役期間,參戰或因公致殘,積勞成疾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辦理退休手續,由原征集地或直系親屬的居住地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2.退出現役后沒有參加工作的傷殘軍人,由民政部門發給傷殘撫恤金;退出現役后參加工作,或者享受離休、退休待遇的傷殘軍人,由民政部門發給傷殘保健金。繼續在部隊服役的傷殘軍人,由所在部隊發給傷殘保健金。
3.退出現役的特等、一等傷殘軍人,由國家供養終身。需要集中供養的,由國家設置專門機構供養;分散供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妥善安置,并按照規定發給護理費。二等、三等傷殘軍人,家居城鎮的,由本人所在地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家居農村的,其所在地區有條件的,可以在企業事業單位安排適當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規定增發殘疾撫恤金,保障他們的生活。
4.二等乙級以上(含二等乙級)傷殘軍人,享受公費醫療待遇。三等傷殘軍人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傷口復發所需醫療費由當地民政部門解決;因病所需醫療費本人支付有困難的,由當地民政部門酌情給予補助。
5.復員退伍傷殘軍人,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因病治療無力支付醫療費,由當地衛生部門酌情給予減免。
6.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因戰、因公致殘的傷殘軍人,享受與所在單位因公(工)傷殘職工相同的生活福利待遇。
7.傷殘軍人因傷殘需要配制的假肢、代步三輪車等輔助器械,由民政部門審批并負責解決。
8.傷殘軍人乘坐國營的火車、輪船、長途公共汽車和國內民航客機,憑《革命傷殘軍人證》準予優先購票,并按規定享受票價優待。
9.傷殘軍人在與其他群眾同等條件下,享有就業、入學、救濟、貸款、分配住房的優先權。傷殘軍人報考中等學校、高等院校,錄取的文化和身體條件應適當放寬。
10.享受《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的撫恤和補助待遇的傷殘軍人,生活仍有困難的,由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給予優待照顧。
11.因戰致殘的傷殘軍人在評殘發證后,一年內因傷口復發死亡的,按照革命烈士的撫恤規定,發給其家屬一次性撫恤金和定期撫恤金;一年后因傷口復發死亡的,按照因公犧牲軍人的撫恤規定,發給其家屬一次性撫恤金和定期撫恤金。因戰、因公致殘的特等、一等傷殘軍人因病死亡后,其家屬按照病故軍人家屬的撫恤規定,享受定期撫恤金。領取傷殘撫恤金的傷殘軍人死亡時,按照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喪葬標準,發給其家庭喪葬補助費。
退出現役的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由國家供養終身。一級至六級殘疾軍人的醫療費用按照規定予以保障。
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二十九條:退出現役的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由國家供養終身;其中,對需要長年醫療或者獨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批準,可以集中供養。
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三十條: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的護理費,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未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的護理費,經軍隊軍級以上單位批準,由所在部隊發給。
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三十四條:國家對一級至六級殘疾軍人的醫療費用按照規定予以保障,由所在醫療保險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單獨列賬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規定。
七級至十級殘疾軍人舊傷復發的醫療費用,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有工作的由工作單位解決,沒有工作的由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解決。
擴展資料:
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四十八條:負有軍人優待義務的單位不履行優待義務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責令限期履行義務;逾期仍未履行的,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紀律處分。
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四十九條:撫恤優待對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給予警告,限期退回非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停止其享受的撫恤、優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冒領撫恤金、優待金、補助金的;
(二)虛報病情騙取醫藥費的;
(三)出具假證明,偽造證件、印章騙取撫恤金、優待金、補助金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傷殘軍人在就業方面是否有特殊照顧? - : 當然有軍殘補助是發一輩子嗎 了,傷殘軍人免稅是肯定的,而且還有補助,蠻好的
持有殘廢軍人證的人經商時,在稅收或其它方面是否有優待和照顧?: 殘疾軍人辦個體可申請減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殘疾軍人在企事業單位工作可申請減免個人所得稅;企業安置殘疾人達到一定比例可申請減免流轉稅、企業所锝稅等.政策依據可參見摟上民生的回答.
四級傷殘軍人的子女在就業上是不是優先 : 這個好像是沒有的.四級傷殘軍人對其子女就業沒有什么待遇 ;但是對其子女求學的話還是有一些優惠政策的,如子女高考有加分的優待;另外在經濟適用房購買和廉租房的方面有同等條件下優先的待遇.
傷殘軍人在企業未招聘上崗是否從新安排工作 : 對于任何一個轉業、復員的退役軍人有安置資格的,民政部門保證的就是三年之內的穩定工作.如果安置后三年里單位倒閉、轉制等,而且不能有分流可能的,那么可以退回民政局安置辦重新再安置;超過三年的下崗失業、解除合同的,那么在目前來講根本無所謂,因為改革開放到了現在只有企事業單位招不到員工的,如果身體不能勝任的,那么也只有求就與社保局的就業協理員,爭取一個輕松的公益型崗位了.
傷殘軍人證對就業工作有什么影響 - : 《殘疾軍人證》僅僅就是軍殘補助是發一輩子嗎 我們殘疾軍人出行、景點證明自己身份的證件,沒有優待的功能.不信你就是遺失了《殘疾軍人證》,也不會影響撫恤金的發放. 對于殘疾軍人購車的,那是絕對沒有優待的,而購房交易中有稅收的優待(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購買住房需要繳納的印花稅是免予征收等.)
后因公負傷致殘,現在是七級殘廢軍人,是不是能再就業 - : 一個因戰五級殘疾軍人告訴提問的戰友:對于在部隊現役期間因公負傷致殘,評定為七級殘廢軍人,是完全能再就業的.因為在殘疾軍人等級中,一到四級的殘疾軍人屬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特重傷),五到六級殘疾軍人屬于基本喪失勞動能...
傷殘軍人再就業 - : 一個老殘(五級因戰、已經退休的殘疾軍人)這樣回答你:1、你要問傷殘軍人再就業咋辦:民政局對于五級以下(2005年前革命傷殘軍人、革命殘廢軍人的二等甲級以下)的殘疾軍人,就是一次性的安置、并且保證你三年的穩定工作期,絕對沒有誰來包辦你得一輩子;所以看到你的問題,就想對你說:路是自己走出來的,寄托在人家身上那是不可能的事情;2、殘疾軍人(你的“傷殘軍人”)就是在改革開放開始的90年代大下崗時代,就沒有什么救世主的,也是沒有什么優待的;到了今天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和內地重點城市的企業整年招不到員工的情況下,你只要不怕吃苦,不怕走出去的,沒有90年代那樣四處找不到工作就業的.
殘疾軍人就業問題懂得來 - : 看你是農業戶口還是城鎮戶口了.城鎮就管.只有等待通知....
持有殘疾軍人證能找工作嗎 - : 持有殘疾軍人證(本人就是五級殘疾軍人)的去找工作:如果是七級、八級(九級、十級并不算殘疾人統計的)到一家福利企業的那是最受歡迎的,因為殘疾人(八級以上殘疾軍人和對方持證殘疾人)占有全廠職工36%的,就可以經過民政部門...
殘疾軍人的再就業 - : 有很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