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兩處傷殘怎么賠償
【法律分析】
1.道路交通事故兩個十級傷殘賠償一般按12%賠償比較合適。2.存在2個傷殘等級只計算最高等級的傷殘賠償指數交通事故兩處傷殘怎么賠償 ,別的傷殘等級不再計算相應的傷殘賠償指數交通事故兩處傷殘怎么賠償 ,而是按附加指數計算。3.“傷殘賠償附加指數”是指在有多個傷殘等級時,由于只計算最高等級的傷殘賠償指數,別的傷殘等級不再計算相應的傷殘賠償指數,而是每增加一處傷殘按另外的賠償比例計算,該賠償比例是附加計算的,因此被稱為傷殘賠償附加指數。用百分比表示,傷殘賠償附加指數a取值范圍為:0≤a≤10%,也就是說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必須小于10。4.存在一級傷殘時,別的等級被吸收,不計算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和傷殘賠償指數不同。對傷殘賠償指數上述標準有明確規定,不同傷殘等級都有對應(數)。而對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則沒有具體規定,不同傷殘等級沒有對應比例(指數)。5.所以對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如何取值,各地做法不一。有的是在取值范圍(0≤a≤10%)由法官自由裁量;有的是五級以下一個固定值,五級以上一個固定值。a的合理取值應為:二級為10,三級為9,四級為8,五級為7,六級為6,七級為5,八級為4,九級為3,十級為2。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交通事故兩處傷殘怎么賠償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傷殘怎么賠?1、根據交通事故兩處傷殘怎么賠償 我國現行法律交通事故兩處傷殘怎么賠償 的相關規定,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身體損傷交通事故兩處傷殘怎么賠償 的,賠償義務人應當對受害人因就醫治療支出交通事故兩處傷殘怎么賠償 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予以賠償。如果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還應包括殘疾賠償金、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必要的康復費、后續治療費等。2、關于傷殘賠償金的計算問題,現行法律規定是以傷者戶口類別和年齡來確定標準計算的。如果能證明農村戶口的受害人事故發生前經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來源地均為城市,就可按城市標準判賠。被扶養人戶口和生活存在以上情形的,也可按城鎮居民標準計算應獲賠的生活費。達到兩處以上傷殘等級即多等級傷殘者按最高等級結合傷殘賠償附加指數綜合計算傷殘賠償金。上述兩項賠償最長計算年限為二十年。關于交通事故致殘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其為賠償義務人法定的賠償項目,但法律尚無具體標準規定。法院是結合受害人的請求、損害后果和加害人的過錯、賠償能力以及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來確定賠償額的,多等級傷殘情況應考慮損害后果因素,適當增加此項賠償數額。通過對《證據規定》第二十七條與第二十八條的比較,實際上當事人自行委托的鑒定證明力低于法院委托鑒定機構鑒定得出的鑒定結論,進行傷殘鑒定的時候要注意這一點。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是證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傷害的重要證據,是影響交通事故賠償的重要因素。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構成兩個傷殘級別(一個十級傷殘、一個九級傷殘),殘疾賠償金應該如何計算?按照最高等級計算。九級工傷當事人可以享受九個月本人工資交通事故兩處傷殘怎么賠償 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交通事故兩處傷殘怎么賠償 ,如果解除勞動關系的話交通事故兩處傷殘怎么賠償 ,還有一次性工傷傷殘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交通事故兩處傷殘怎么賠償 ,但總的說來交通事故兩處傷殘怎么賠償 ,九級工傷,一般賠付標準在8萬---10萬元之間。
法律分析
工傷保險是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符合規定的員工強制性購買的保險,所以無論用人單位是否購買工傷保險,勞動者受到傷害并被鑒定為九級傷殘時,用人單位都應當根據所在地的相關補償標準支付勞動者工傷補償金。工傷保險和商業保險是可以同時存在于工傷這種傷殘情況下的,一般工傷補償金相對于商業保險要賠償的更多一點,但是是否購買商業保險是由老板個人意愿決定的,通常是老板購買來沖抵員工工傷時由公司支付的那部分補償金的,所以如果是老板同時為勞動者購買了工傷保險和商業保險時,勞動者也只能享受工傷保險。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