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如果是工傷事故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的話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橈骨骨折是可以判定為十級傷殘的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依據GB/T16180一2014《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十級標準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14)身體各部位骨折愈合后無功能障礙;
如果屬于交通事故的話,無法判定出傷殘等級。
根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標準》十級標準:
(十)、肢體損傷致:
1、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5%以上;
2、雙手感覺缺失25%以上;
3、雙上肢前臂旋轉功能喪失50以上;
4、一足足弓結構破壞1/3以上;
5、雙足十趾缺失(或喪失功能)20%以上;
6、雙上肢長度相差4cm以上;
7、雙下肢長度相差2cm以上;
8、四肢長骨一骺板以上線性骨折;
9、一肢喪失功能10%以上。
武漢工傷一至十級傷殘鑒定依據及補償標準武漢工傷一至十級傷殘鑒定依據及補償標準
武漢工傷傷殘鑒定依據及補償標準(一至十級)
武漢工傷傷殘分為十個等級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每個等級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的劃分依據和補償標準是不一樣的。一至十級的鑒定依據和賠償標準如下:
【一級到十級傷殘等級鑒定劃分依據及賠償】
一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采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b. 意識消失;
c.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d. 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4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2551元×24個月=61224元。
2. 由社保機構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按受傷前本人工資的.90%支付至死亡。
3. 如傷殘員工戶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領取殘疾退休金和護理費的,與社保機構簽訂合約,一次性計發十年,終結保險關系。十年計120個月×2551元×90%(一次性殘疾退休金)+2551元×15個月(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20個月×2551元×60%(一次性護理人員工資)=497445元。
一次性殘疾退休金為497445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61224元=558669元(傷殘賠償總額,下同)
二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c. 不能工作;
d.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二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2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2551元×22個月=56122元。
2. 由社保機構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按受傷前本人工資的85%支付至死亡。
3. 如傷殘員工戶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領取殘疾退休金和護理費的,與社保機構簽訂合約,一次性計發十年,終結保險關系。十年計120個月×2551元×85%(一次性殘疾退休金)+2551元×14個月(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20個月×2551元×50%(一次性護理人員工資)=448976元。
一次性殘疾退休金為448976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56122元=505098元。
三級傷殘劃分依據
a.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室內的活動;
c. 明顯職業受限;
d. 社會交往困難。
三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0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2551元×20個月=51020元。
2. 由社保機構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按受傷前本人工資的80%支付至死亡。
3. 如傷殘員工戶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領取殘疾退休金和護理費的,與社保機構簽訂合約,一次性計發十年,終結保險關系。十年計120個月×2551元×80%(一次性殘疾退休金)+2551元×13個月(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20個月×2551元×40%(護理人員工資)=400507元。
一次性殘疾退休金為400507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51020元=451527元。
四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c. 職業種類受限;
d.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四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8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2551元×18個月=45918元。
2. 由社保機構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按受傷前本人工資的75%支付至死亡。
3. 如傷殘員工戶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領取殘疾退休金和護理費的,與社保機構簽訂合約,一次性計發十年,終結保險關系。十年計120個月×2551元×75%(一次性殘疾退休金)+2551元×12個月(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20個月×2551元×30%(護理人員工資)=352038元。
一次性殘疾退休金為352038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45918元=397956元
五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就近的活動;
c.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d. 社會交往貧乏。
五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6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2551元×16個月=40816元。
2. 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本人受傷前工資的70%支付。
3.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并終結工傷保險關系。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50個月×2551元=127550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為10個月×2551元=25510元。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40816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127550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25510元=193876元。
六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降低;
c. 不能勝任原工作;
d. 社會交往狹窄。
六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4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2551元×14個月=35714元。
2. 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本人受傷前工資的60%支付。
3.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并終結工傷保險關系。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40個月×2551元=102040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為8個月×2551元=20408元。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5714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102040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20408元=158162元。
七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c. 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d. 社會交往降低。
七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2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2551元×12個月=30612元。
2.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25個月×2551元=63775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6個月×2551元=15306元。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0612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63775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5306元=109693元。
八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遠距離流動受限;
c. 斷續工作;
d. 社會交往受約束。
八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0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2551元×10個月=25510元。
2.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5個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個月×2551元=10204元。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5510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38265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0204元=73979元。
九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九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8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2551元×8個月=20408元。
2.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8個月×2551元=20408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2個月×2551元=5102元。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0408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20408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102元=45918元。
十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6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2551元×6個月=15306元。
2.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4個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個月×2551元=2551元。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5306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10204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2551元=280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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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評定標準 最新法律分析:勞動功能障礙可分為10個殘疾等級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最重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的是1級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最輕的是10級。生活中的自理障礙有三個層次。完全不能自理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大多數不能自理,有些不能自理。發生工傷事故,勞動者認為可能造成殘疾的,應當盡快進行傷殘鑒定。殘疾人評定標準分為六個鑒定標準,分別是視力殘疾標準、聽力殘疾標準、言語殘疾標準、智力殘疾標準、肢體殘疾標準、精神殘疾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 第九條 核發殘疾人證程序。
(一)申請: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需持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3張兩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辦證申請,如實填寫申請表、評定表。申請智力、精神類殘疾人證和未成年人申請殘疾人證須同時提供法定監護人的證明材料。有條件的地方可開展網上辦理申請。
(二)受理:縣級殘聯接到辦證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后,由受理人對申請人、法定監護人、照片、身份證、戶口本進行確認,對于填寫虛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三)評定:指定機構對于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進行殘疾評定,按照殘疾標準作出明確的殘疾類別和等級評定結論,填寫評定表并加蓋公章。評定結論符合殘疾標準的,應在申請人所在的村(社區)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五個工作日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申請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則上不予公示。
(四)審核、批準:縣級殘聯對辦證申請材料、受理程序、殘疾評定結論和公示結果進行審核,并在十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
經審核符合規定的,予以批準,填寫打印殘疾人證相關信息,并在批準機關欄內加蓋公章、在持證人像上加蓋鋼印,同時將殘疾評定表等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評定結論不符合殘疾標準者,不予辦理。
(五)發放、存檔:縣級殘聯將殘疾人證發放給申請人,并將申請表、評定表、公示結果等相關材料存檔、長期保存。
殘疾人評定標準是什么法律分析:勞動功能障礙可分為10個殘疾等級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最重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的是1級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最輕的是10級。生活中的自理障礙有三個層次。完全不能自理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大多數不能自理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有些不能自理。發生工傷事故,勞動者認為可能造成殘疾的,應當盡快進行傷殘鑒定。殘疾人評定標準分為六個鑒定標準,分別是視力殘疾標準、聽力殘疾標準、言語殘疾標準、智力殘疾標準、肢體殘疾標準、精神殘疾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 第九條 核發殘疾人證程序。
(一)申請: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需持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3張兩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辦證申請,如實填寫申請表、評定表。申請智力、精神類殘疾人證和未成年人申請殘疾人證須同時提供法定監護人的證明材料。有條件的地方可開展網上辦理申請。
(二)受理:縣級殘聯接到辦證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后,由受理人對申請人、法定監護人、照片、身份證、戶口本進行確認,對于填寫虛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三)評定:指定機構對于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進行殘疾評定,按照殘疾標準作出明確的殘疾類別和等級評定結論,填寫評定表并加蓋公章。評定結論符合殘疾標準的,應在申請人所在的村(社區)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五個工作日;申請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則上不予公示。
(四)審核、批準:縣級殘聯對辦證申請材料、受理程序、殘疾評定結論和公示結果進行審核,并在十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
經審核符合規定的,予以批準,填寫打印殘疾人證相關信息,并在批準機關欄內加蓋公章、在持證人像上加蓋鋼印,同時將殘疾評定表等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評定結論不符合殘疾標準者,不予辦理。
(五)發放、存檔:縣級殘聯將殘疾人證發放給申請人,并將申請表、評定表、公示結果等相關材料存檔、長期保存。
湖北省殘疾人優惠待遇規定第一條 為了保障殘疾人合法權利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弘揚中華民族扶殘助殘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的人道主義精神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促進殘疾人平等地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物質文化發展進步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的成果,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以下簡稱殘疾人保障法)、《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符合國務院規定的殘疾人標準,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居住在本省的,享受本規定的優惠待遇。第三條 符合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規定條件的殘疾人,經征得本人同意由鄉(鎮)政府實行集中供養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符合社會救濟條件的殘疾人,由民政部門給予救濟。
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殘疾人及其家庭成員,應優先納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殘疾人本人實際收入,凡達不到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應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第四條 對農村殘疾人免除鄉(鎮)、村籌資籌勞負擔。第五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它經濟組織,應依法按不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并為其選擇適當的工種和崗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規定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解除或終止殘疾職工勞動合同,必須按勞動法、殘疾人保障法的規定辦理,并報當地殘疾人聯合會備案。第六條 各級人事、勞動保障部門及殘疾人聯合會應向殘疾人提供公益性的就業服務,免費進行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就業訓練等服務。
城鎮街道辦事處和社區應積極開發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崗位,開辦停車場、報刊亭、電話亭、公廁、按摩場所以及打掃環境衛生、綠化環境等崗位,凡適宜殘疾人就業的應優先安排殘疾人就業。第七條 鼓勵、扶持殘疾人自愿組織起來從業或自謀職業。對申請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減免注冊登記費、市場管理費、個體工商管理費;政府其他有關職能部門對殘疾人從業應給予支持并減免相關費用。
殘疾人個體從事勞務、修理、修配和其他服務性業務所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增值稅;從事商業經營月銷售額達不到5000元的,經國稅部門核準,免征增值稅。
民營企業集中安置殘疾人就業達到福利企業標準的,經向民政部門申請取得《社會福利企業》證書,凡符合享受稅收優惠條件的,可向稅務部門申請減免稅。第八條 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或經濟困難的殘疾人子女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免費提供教科書,免收雜費,補助生活費。對在特殊教育學校寄宿的貧困殘疾學生,納入學校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省內普通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高等院校及成人教育機構在招生時,應當錄取符合國家規定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殘疾考生和在校殘疾學生可免試體育,聽力殘疾考生可免試外語聽力,并以不低于當年考生或在校學生平均體育成績、外語聽力成績的分數計入考試總成績。
接受中、高等教育的貧困殘疾學生和貧困殘疾人子女,優先享受助學金和助學貸款。
對考上高等院校的殘疾學生,由戶籍所在地殘聯給予一次性獎勵。第九條 農村貧困殘疾人參加合作醫療,繳納個人負擔的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確有困難的,由縣(含縣級市、省轄市的區,下同)和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籌措資金解決。殘疾人憑殘疾人證就醫,鄉鎮、街道衛生院免收掛號費;縣以上公立醫院減免20%的床位費、大型儀器設備檢查費和手術費。第十條 殘疾人按照國家制定的殘疾人康復計劃,殘疾人康復對象到指定的康復機構進行白內障復明手術、安裝假肢以及進行聾兒培訓等康復訓練,按規定免費提供眼球晶體、假肢、助聽器等用具用品,生活確有困難的,按規定予以救濟補助。第十一條 殘疾人憑殘疾人證進入體育館(場)、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公園、動物園、風景區、城市公廁等公共場所免收門票。對盲人、雙下肢殘疾人和重度智力殘疾、精神病殘疾人,允許一名陪護人員免費進入上述公共場所陪護。上述場所舉辦商業性文體活動時除外。
盲人和下肢殘疾的殘疾人憑殘疾人證免費乘坐城市市內公交車。
殘疾人自用車在公共停車場免費停放。
盲人讀物郵件,郵政部門免費寄遞。
精神傷殘鑒定等級評定標準是怎樣的法律分析:精神殘疾分為四級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最嚴重的是一級精神殘疾標準18歲以上(含)的精神障礙患者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殘疾評定量表》(WHO-DAS)分數和下述的適應行為表現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18歲以下者依據下述的適應行為的表現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把精神殘疾劃分為四級:精神殘疾一級:WHO-DAS值116分,適應行為嚴重障礙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視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與人交往,無法從事工作,不能學習新事物。需要環境提供全面、廣泛的支持,生活長期、全部需湖北省殘疾評定機構標準 他人監護。精神殘疾二級:WHO-DAS值在106~115分之間,適應行為重度障礙;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與人交往,只與照顧者簡單交往,能理解照顧者的簡單指令,有一定學習能力。監護下能從事簡單勞動。能表達自己的基本需求,偶爾被動參與社交活動;需要環境提供廣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精神殘疾三級:WHO-DAS值在96~105分之間,適應行為中度障礙;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與人進行簡單交流,能表達自己的情感。能獨立從事簡單勞動,能學習新事物,但學習能力明顯比一般人差。被動參與社交活動,偶爾能主動參與社交活動;需要環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務是經常性的、短時間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精神殘疾四級:WHO-DAS值在52~95分之間,適應行為輕度障礙;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時忽略個人衛生。能與人交往,能表達自己的情感,體會他人情感的能力較差,能從事一般的工作,學習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偶爾需要環境提供支持,一般情況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
第九條 核發殘疾人證程序。
(一)申請: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需持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3張兩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辦證申請,如實填寫申請表、評定表。申請智力、精神類殘疾人證和未成年人申請殘疾人證須同時提供法定監護人的證明材料。有條件的地方可開展網上辦理申請。
(二)受理:縣級殘聯接到辦證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后,由受理人對申請人、法定監護人、照片、身份證、戶口本進行確認,對于填寫虛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三)評定:指定機構對于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進行殘疾評定,按照殘疾標準作出明確的殘疾類別和等級評定結論,填寫評定表并加蓋公章。評定結論符合殘疾標準的,應在申請人所在的村(社區)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五個工作日;申請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則上不予公示。
(四)審核、批準:縣級殘聯對辦證申請材料、受理程序、殘疾評定結論和公示結果進行審核,并在十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
經審核符合規定的,予以批準,填寫打印殘疾人證相關信息,并在批準殘聯欄內加蓋公章、在持證人像上加蓋鋼印,同時將殘疾評定表等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
評定結論不符合殘疾標準者,不予辦理。
(五)發放、存檔:縣級殘聯將殘疾人證發放給申請人,并將申請表、評定表、公示結果等相關材料存檔、長期保存。
第十九條 殘疾人證有效期十年,期滿可到批準殘聯免費換領,同時將原殘疾人證交回。發證殘聯在新換領殘疾人證的備注欄中注明換發信息,將回收的舊證統一銷毀。
第二十條 殘疾人證遺失,應及時報告批準殘聯,聲明作廢后可申請補發。第一次補發殘疾人證的編號在原20位編號后加“B1”,第二次補發加“B2”,依次類推。同時,遺失的殘疾人證在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中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