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金新規定
1、喪葬費:喪葬費賠償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死亡賠償金新規定 ,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賠償數額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死亡賠償金新規定 ,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數額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死亡賠償金新規定 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4、精神損害撫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院可以根據以上因素酌情判定數額,筆者建議起訴賠償數額可以在50000-100000之間。
5、誤工費:主要包括受害人住院期間親屬護理費(針對交通事故中非當場死亡的情況、還會產生相應的醫療費)、辦理喪事誤工費??梢园磳嶋H誤工損失、行業平均收入或護理行業收入標準計算。2016年河南省居民服務業平均收入為36848元。
6、交通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必然產生交通費損失,如果交通事故發生在外地的還會產生住宿費損失,按照實際損失計算,或由法院酌情判定數額。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死亡賠償金新規定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死亡賠償金2021年最新標準2021年死亡賠償金最新標準具體如下:
1、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新規定 ,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20年【60周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
2、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新規定 ,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乘N【N,60周歲以下為20年(含);60周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
3、60周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乘20年;
4、60周歲—75周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乘【20-(實際年齡-6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三十四條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康復費等因殘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繼續治療所必需的費用,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國家規定的傷殘等級確定,最高不超過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三)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生活費的發放標準,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被扶養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給付至十八周歲止;其他無勞動能力的人,生活費給付至死亡時止。
全國死亡賠償金標準20222022年發生的工傷,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確定為948240元(47412元×20)。2022年1月17日,國家統計局官網公布2021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7412元。根據死亡賠償金新規定 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死亡賠償金新規定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故2022年發生的工傷,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確定為948240元(47412元×20)。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第一條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待遇。
拓展資料:
工傷死亡一次性賠償20年,受害人是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死亡賠償金賠償的對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齡太小,賠償20年就完了,年齡大一點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就減少一年。死亡賠償金采納了系“繼承喪失說”,并非精神撫慰金。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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