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司法鑒定收費標準
一、 司法鑒定 費的收取標準是多少山西省司法鑒定收費標準 ? 司法鑒定費的收取標準是根據 訴訟 標的和鑒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具體比例如下: (一)不超過10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中所列收費標準執行; (二)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對于標的額較大的,可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 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司法鑒定收費金額上限。 鑒定原則 1、司法鑒定機構必須是按法律、 法規 、部門規章規定,經過省級以上司法機關審批,取得司法鑒定實施權的法定鑒定機構,或按規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鑒定機構。 司法鑒定人 必須是具備規定的條件,獲得司法鑒定人職業資格的執業許可證的自然人。 2、司法鑒定材料主要是指鑒定對象及其作為被比較的樣本(樣品)。鑒定對象必須是法律規定的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法律未作規定的專門性問題不能 作為司法鑒定對象。如山西省司法鑒定收費標準 我國現階段對司法心理測定(俗稱測謊)、氣味鑒別(警犬鑒定)等尚未作為法定鑒定對象,其鑒定結論不能作為 證據 。而且鑒定材料的來源 (含提取、保存、運送、監督等)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要求。 3、鑒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鑒定的提請、決定與委托、受理、實施、補充鑒定、重新鑒定、專家共同鑒定等各個環節上必須符合訴訟法和其山西省司法鑒定收費標準 他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 4、鑒定的步驟、方法應當是經過法律確認的、有效的,鑒定標準要符合國家法定標準或部門(行業)標準。 5、鑒定結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現為司法鑒定文書的合法性。鑒定文書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文書格式和必備的各項內容,鑒定結論必須符合證據要求和法律規范。 綜上所述, 司法鑒定費用 的支出是每個申請人必須的履行的一種義務,既然想要自己手中或者訴訟對方的證據能夠得到最客觀的效力就必須付出經濟上的代價后才能啟動相關的程序,但是因為每個案件的難易以及涉及金額的差異也就出現不同比例的收費標準。
鑒定費一般需要多少錢一、一般做傷殘司法鑒定需要多少錢
法醫鑒定機構傷殘鑒定一般收費1000元左右。原國家發改委和司法部制定了法醫鑒定人身傷殘程度收費標準山西省司法鑒定收費標準 ,但該標準已廢止。指導價由省、直轄市、自治區發改委和司法廳規定山西省司法鑒定收費標準 ,按照司法鑒定所制定的價格收費, 波動不超過 20%。但由于原國家發改委和司法部很快取消了收費標準山西省司法鑒定收費標準 ,大部分省市尚未出臺新標準。收費標準基本上按照原國家發改委和司法部已知的收費標準執行山西省司法鑒定收費標準 ,人身傷殘程度鑒定收費標準一般在1000元左右,委托醫療機構進行輔助檢查的費用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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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傷殘司法鑒定收費標準
為保護傷殘者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傷殘鑒定標準由國家統一,由地方統一執行。傷殘有很多種,各種傷殘要對照施行。
傷殘鑒定有兩種標準,一種是人身傷害標準,一種是道路交通事故標準,具體標準由鑒定機構掌握。
不同地區,不同鑒定機構的收費標準不同。 有病歷和委托書,可以到法醫鑒定中心咨詢,以當地實際收費為準。具體參考收費標準如下:
1、自治區鑒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級鑒定每人每次250元
3、縣(市)級鑒定每人每次200元
說明
1、企業內部按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不收鑒定費。
2、勞動能力傷殘鑒定過程中,鑒定委員會對被鑒定者進行儀器輔助檢查時不另收費;由于條件限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指定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儀器輔助檢查時,檢查費用由申請鑒定人交納。
3、被鑒定者對結論有異議,要求上一級鑒定委員會重新鑒定的,如重新鑒定的結論與原鑒定結論一致,鑒定費用由申請鑒定者負擔,反之由原鑒定單位繳納。
三、收費使用管理規定:收費收入全額繳入同級財政國庫,納入預算進行管理。
司法鑒定中心收費標準第一條 為山西省司法鑒定收費標準 了規范司法鑒定收費行為山西省司法鑒定收費標準 ,維護委托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合法權益山西省司法鑒定收費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等有關規定山西省司法鑒定收費標準 ,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司法鑒定收費是指司法鑒定機構依法接受委托,在訴訟活動中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由司法鑒定機構向委托人收取服務費用的行為。
第三條 司法鑒定收費應當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平等有償和委托人付費的原則。
第四條 司法鑒定收費標準,應當按照有利于司法鑒定事業可持續發展和兼顧社會承受能力的原則制定。
第五條 法醫、物證、聲像資料類司法鑒定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管理。
第六條 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以及法醫、物證、聲像資料類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基準價(《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基準價(試行)》附后)。
第七條 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參照法醫、物證、聲像資料類司法鑒定收費標準基準價制定具體收費標準,或者在法醫、物證、聲像資料類司法鑒定收費標準基準價的基礎上制定浮動幅度。
在《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基準價(試行)》以外,新增的法醫、物證、聲像資料類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新增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情況,適時制定全國統一的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基準價。
法醫、物證、聲像資料類以外的司法鑒定收費,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價格管理形式和管理權限。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 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根據訴訟標的和鑒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具體比例如下:
(一)不超過10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中所列收費標準執行;
(二)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對于標的額較大的,可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司法鑒定收費金額上限。
司法鑒定收費標準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山西省司法鑒定收費標準 ,根據訴訟標的和鑒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山西省司法鑒定收費標準 ,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具體比例如下:(一)不超過10萬元的山西省司法鑒定收費標準 ,按照本辦法附件中所列收費標準執行;(二)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三)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四)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五)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六)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七)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