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因病死亡社保賠償標準
員工因病死亡最新賠償
1、在職職工因病死亡職工因病死亡社保賠償標準 ,單位應當補償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和遺屬生活補助費;喪葬補助金按其死亡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四個月發放;撫恤金按其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職工因病死亡社保賠償標準 ,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死亡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最多不超過20個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計算到月,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工傷死亡賠償項目包括?
1、喪葬補助金,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總結:職工因病死亡社保賠償標準 我們可以職工因病死亡社保賠償標準 了解到企業在職,也就是還是屬于企業員工,因為工作原因死亡的,可以認為是工傷,但是也存在因為自身原因死亡的,但是同樣可以享受一定的補助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職工因病死亡賠償標準職工因病死亡賠償標準分為兩部分:
1、一次性喪葬費補貼職工因病死亡社保賠償標準 ,按照國家標準,是兩個月的平均工資,地方標準可以高于國家標準,是六個月統籌地區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職工因病死亡社保賠償標準 ;
2、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按國家標準,直系親屬人數分為6個月、9個月、12個月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因病死亡社保賠償標準 ;當地標準可高于國家標準,供養直系親屬的一人,為死者六個月的工資職工因病死亡社保賠償標準 ;供養二人的,為死者九個月的工資;供養三人的,為死者六個月或三人以上的,為死者十二個月的工資。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職工因病死亡社保賠償標準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社保因病死亡賠償哪些費用對于社保意外死亡賠償,主要有以下部分,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死亡補助金及醫療費用賠償。首先,喪葬補助金賠償標準。投保人在投保時意外死亡,會獲得一筆喪葬撫恤金,其賠償標準是6個月職工因病死亡社保賠償標準 的死者所屬統籌區上年度職工職工因病死亡社保賠償標準 的月平均工資,而非死者生前所得工資,但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具體額度只由當地區經濟決定,因此各地區所得金額不盡相同。
再者,是供養親屬撫恤金。此金額與喪葬補助金不同,供養親屬撫恤金是根據職工生前工資決定的。按照賠償標準,該職工的配偶能夠每月領取該職工工資的40%,其余親屬例如子女父母等只能領取30%,對于孤寡老人以及孤兒等特例,將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分別增加10%。
然后是一次性死亡補助金,該補助金的額度也是由該職工所屬統籌地區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所決定,其標準為48個月-60個月,根據不同的個體情況再進行具體的區分。
除去以上主要款項還有醫療費用報銷。從社保的角度分析,只有工傷所產生的醫療費用是屬于社保報銷范疇的;對于有自身原因導致意外例如燒傷摔傷等所產生的的醫療費用將由自己報銷;對于由職工因病死亡社保賠償標準 他人引起的意外例如車禍、醫療事故、綁架挾持等主要由責任方賠償相關費用,具體由相關方協商或通過司法判決。
拓展資料:當然,以上賠償是基于有編制的職工由公司繳納社保的情況,對于個人繳納并存入個人賬戶的投保人,若意外死亡,國家會講個人繳納的本金以及歷年利息和利滾利息一次性退還給法定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并按規定獲得喪葬費和遺屬生活費。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于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