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工亡單位不愿賠償怎么辦
根據非因工亡單位不愿賠償怎么辦 我國《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非因工亡單位不愿賠償怎么辦 的有關規定,如果員工不是因為工作原因而死亡的。單位可以對死亡員工親屬一定的經濟補償。由于是非因工作原因死亡,單位可以不進行賠償。賠償與補償的概念不同。賠償是指單位有過錯的才進行賠償。補償是指單位沒有過錯而不是單位出于人道主義進行的經濟補貼。
法律依據非因工亡單位不愿賠償怎么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非因工亡單位不愿賠償怎么辦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工傷死亡用人單位拒賠怎么辦法律分析非因工亡單位不愿賠償怎么辦 : (一)申請工傷認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傷害事故發生1個月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不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近親屬可以在傷害事故發生1年內申請工傷認定。事故單位不申請,不賠償,那么作為近親屬,要先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二)主張工傷保險待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近親屬可享有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如事故單位幫交有社保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沒有的,要求事故單位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注: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統籌地區是指直轄市和設區的市)。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非因工亡單位不愿賠償怎么辦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工傷后單位不賠償怎么辦當事人可以要求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條例》第62條第2款規定非因工亡單位不愿賠償怎么辦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非因工亡單位不愿賠償怎么辦 ,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即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所發生的工傷非因工亡單位不愿賠償怎么辦 ,用人單位是直接的賠償責任人,但這并不意味著在用人單位拒絕賠償或無法賠償的情況下,勞動者便索賠無門。因為《社會保險法》第41條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根據《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第6條第2款之規定,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費用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持工傷認定決定書和有關材料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書面申請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即當勞動者發生工傷遇到“無人管”時,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職工受到工傷后,公司不按規定賠償的,可以按照如下步驟為自己維權:1、先申請工傷認定企業作為申請人,在職工發生事故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職工作為申請人,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提醒注意:要是企業沒在規定的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職工千萬記得要在1年內去申請工傷。2、等工傷認定決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在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3、單位不承認工傷時要是職工或者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否認是工傷的,用人單位需承擔舉證證明的責任。如用人單位沒有有力證明的,應當承認工傷。4、能協商就雙方協商在確定屬于工傷后,單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屬能夠坐下來協商的,就雙方協商賠償數額和范圍。單位履行非因工亡單位不愿賠償怎么辦 了賠償義務,受害人無須再經過其它程序。5、協商不成申請仲裁雙方協商不了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不再向法院起訴的裁決結果應當服從。6、向法院進行起訴受害人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在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工傷認定后單位不賠償怎么辦1、先申請工傷認定非因工亡單位不愿賠償怎么辦 ;2、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在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非因工亡單位不愿賠償怎么辦 的決定;3、用人單位否認是工傷的非因工亡單位不愿賠償怎么辦 ,用人單位需承擔舉證證明的責任;4、在確定屬于工傷后,單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屬能夠協商的,就雙方協商賠償數額進行賠償;5、協商不成申請仲裁;6、受害人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在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非因工亡單位不愿賠償怎么辦 他情形。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