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傷殘鑒定結果后怎么辦
工傷鑒定結果出來拿到傷殘鑒定結果后怎么辦 了下一步怎么辦
1.工傷鑒定結果出來了下一步怎么辦
工傷鑒定結果下來后,可以向社保局申請工傷待遇的,需要提交工傷認定書,傷殘鑒定結論,醫療費用發票等資料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1)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拿到傷殘鑒定結果后怎么辦 ;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4)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7)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9)勞動能力鑒定費。
2.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哪些材料
(1)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系證明
(2)《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3)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
(4)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敘述事故發生經過)
(5)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
(6)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
(7)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傷員工委托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3.工傷鑒定的內容是什么
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致殘等級鑒定,狹義的工傷鑒定指致殘等級鑒定,勞動能力鑒定也稱勞動鑒定,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工作中因種種原因造成勞動能力不同程度的損害,致使勞動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有關部門在醫學方面對其做出的鑒別和評定。通常情況下,我國的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只負責因工傷或因病而導致的勞動能力鑒定問題。
工傷鑒定是法律允許的、為補償公民工傷、調解糾紛而制定的程序。如果工傷鑒定結果出來了下一步怎么辦?大家應該明白了,根據工傷輕重程度提交其它相關資料并領取補償即可。每個地方的認定程序有些許不同,大家請認真了解才行。
工傷鑒定書下來之后要怎么辦勞動者的工傷認定書下來以后拿到傷殘鑒定結果后怎么辦 ,勞動者應當等病情穩定以后,攜帶工傷認定書、病例資料以及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資料到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鑒定,只有鑒定為傷殘等級的,才可以按照傷殘等級,要求用人單位和社保部門在各自所承擔的比例范圍之內進行應當賠償。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4、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及其拿到傷殘鑒定結果后怎么辦 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拿到傷殘鑒定后怎么辦?在傷殘鑒定結果下達之后拿到傷殘鑒定結果后怎么辦 ,可要求單位申請工傷待遇審核領取賠償金。如果用人單位不按照傷殘鑒定拿到傷殘鑒定結果后怎么辦 的級別進行賠償的拿到傷殘鑒定結果后怎么辦 ,勞動者可以向申請勞動仲裁拿到傷殘鑒定結果后怎么辦 ,通過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