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對司法鑒定結果有異議
可以申請重新檢驗、鑒定交通事故對司法鑒定結果有異議 ,應當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申請交通事故對司法鑒定結果有異議 ,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交通事故對司法鑒定結果有異議 ,原辦案單位應當重新委托檢驗、鑒定。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六條當事人對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有異議交通事故對司法鑒定結果有異議 ,申請重新檢驗、鑒定交通事故對司法鑒定結果有異議 的,應當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原辦案單位應當重新委托檢驗、鑒定。檢驗報告、鑒定意見不具有本規定第五十五條第一款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由原辦案單位作出不準予重新檢驗、鑒定的決定,并在作出決定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檢驗、鑒定事項,重新檢驗、鑒定以一次為限。第五十七條重新檢驗、鑒定應當另行委托鑒定機構。
對交通事故的檢驗鑒定結果有異議該怎么辦對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對司法鑒定結果有異議 的檢驗鑒定結果有異議交通事故對司法鑒定結果有異議 :當事人對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有異議交通事故對司法鑒定結果有異議 ,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的,應當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原辦案單位應當重新委托檢驗、鑒定。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六條
當事人對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有異議,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的,應當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原辦案單位應當重新委托檢驗、鑒定。檢驗報告、鑒定意見不具有本規定第五十五條第一款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由原辦案單位作出不準予重新檢驗、鑒定的決定,并在作出決定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對交通事故的檢驗,鑒定結果有異議,怎么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交通事故對司法鑒定結果有異議 ,將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
當事人對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交通事故對司法鑒定結果有異議 的交通事故對司法鑒定結果有異議 ,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檢驗、鑒定交通事故對司法鑒定結果有異議 ,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進行重新檢驗、鑒定。重新檢驗、鑒定應當另行委托檢驗、鑒定機構或者由原檢驗、鑒定機構另行指派鑒定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重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重新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重新檢驗、鑒定以一次為限。
交通事故通過法院做完傷殘鑒定如果不滿意結果怎么辦1.鑒定意見書交通事故對司法鑒定結果有異議 ,由于涉及雙方當事人的利益糾紛交通事故對司法鑒定結果有異議 ,故肯定有一方不滿意。
2.如果當事人不滿意的,首先要自己仔細看看鑒定書,鑒定程序是否合法、適用條款是否恰當,如果沒有上述問題的話,重新鑒定是沒有意義的
3.鑒定意見書,只是一種意見,只有經過法庭質證并才信之后才能作為審判的依據,法官在才信之前肯定也會自己看看,鑒定結論是否科學公正的。
由于當事人不是專業人士,肯定對鑒定中所寫的內容有不明白,不懂的地方,所以可以將自己的異議以書面的形式提交法院,法院會轉交鑒定機構進行異議答復并對原鑒定意見書進行復核,因此可以解決一部分問題
4.重新鑒定,一般由當事人提起,并由受訴法院同意之后才可以。重新鑒定是有條件的,根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重新鑒定:
(一)原司法鑒定人不具有從事原委托事項鑒定執業資格的交通事故對司法鑒定結果有異議 ;
(二)原司法鑒定機構超出登記的業務范圍組織鑒定的交通事故對司法鑒定結果有異議 ;
(三)原司法鑒定人按規定應當回避沒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訴訟當事人對原鑒定意見有異議,并能提出合法依據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規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重新鑒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鑒定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的資質條件,一般應當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
5.由于司法鑒定意見的才信與否完全取決于受訴法院,所以當事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的,應該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千萬不要鬧鑒定機構,不但無濟于事,還有可能觸犯法律,遭受刑罰,比如:擾亂公共秩序罪、尋釁滋事罪、誣告罪、敲詐罪等等
6.如果當事人只是因為鑒定意見對自己不利,而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不建議重新鑒定,由于鑒定有風險,有可能重新鑒定的結論對自己更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