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死亡賠償金多少錢
一、 關于志愿服務、志愿服務組織、志愿者的法律規定
改革開放以后志愿者死亡賠償金多少錢 ,聯合國志愿組織向我國派遣了從事衛生、地理、環境、計算機和語言等多種領域的志愿者。之后,我國逐步發展起了以社區志愿者組織為形式的志愿服務組織。1993年,共青團中央決定開始實施中國青年志愿服務,志愿者在扶貧濟困、防險救災、科教文衛、環保、城市社區建設等方面扮演著日益重要的角色。2003年6月20日,《黑龍江省志愿服務條例》由黑龍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之后,吉林省、江蘇省、浙江省、海南省等地區也逐步通過了志愿服務條例。2017年8月,國務院發布了《志愿服務條例》,標志著我國志愿者服務在立法方面逐步成熟。
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志愿服務條例》第二條規定志愿者死亡賠償金多少錢 :“本條例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的志愿服務以及與志愿服務有關的活動。本條例所稱志愿服務,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務組織和其他組織自愿、無償向社會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務。”第六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時間、知識、技能、體力等從事志愿服務的自然人。本條例所稱志愿服務組織,是指依法成立,以開展志愿服務為宗旨的非營利性組織。”
從以上規定來看,原則上來說,只要其行為屬于自愿、無償向社會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務的,均應認定為志愿者。
二、志愿者因防疫活動感染新冠肺炎,符合相應條件可以認定為視同工傷。
國務院發布的《志愿服務條例》并未將志愿服務活動與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之間直接掛鉤。2009年12月1日生效的《四川省志愿服務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志愿者在志愿服務活動中遭受重大傷害或者死亡的,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符合《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規定的,按照該規定處理。”根據這一規定,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志愿者,如果在志愿服務活動中遭受重大傷害或死亡,可以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在其他地區,志愿者在在志愿服務活動中遭受重大傷害或死亡,其情形能否認定為工傷,還需回歸《工傷保險條例》來尋找依據。
2010年10月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工傷保險條例》并未對該項規定中“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的概念加以解釋。《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2015年4月征求意見稿)》61條規定:“勞動者因見義勇為受到傷害的,應當視為工傷。”《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于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39號)規定:“對見義勇為致殘人員,凡符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條件的,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落實相應待遇”。根據以上規定的精神,筆者認為見義勇為行為應包含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的法律內涵之中。在地方性法規中,《江蘇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在搶險救災中,不顧個人安危,保護國家、集體利益和他人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屬于本條例所稱見義勇為。”職工作為志愿者在新冠肺炎疫情災害中,不顧個人安危,保護國家、集體利益和他人生命財產,對于其中表現突出的,筆者認為可以認定為見義勇為行為。符合《工傷保險條例》所規定的其他條件的,應當依法認定為視同工傷。
但是,該條例規定視同工傷的前提是志愿者具有勞動者身份,如果是在校大中專院校學生或者退休人員等不屬于勞動者身份的主體,顯然不在《工傷保險條例》的適用范圍內。因此,志愿活動中能被認定為工傷的通常只有較小的比例。
三、志愿者申報工傷可能會遭遇的現實困境
雖然志愿者因防疫活動感染新冠肺炎申請認定工傷具有法律依據,但在實踐操作中可能會遭遇困難。
志愿者因志愿服務發生傷害,可以被認定為視同工傷的情形所占比例較小。2010年10月修訂的《工傷認定辦法》第六條第六項規定:“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民政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結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申請人提出視同工傷認定申請時,須向社保行政部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民政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以上材料所要證明的內容主要包括三項:一、志愿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二、志愿者受到傷害并經醫療診斷證明;三、志愿者受傷是因從事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所致。由此可見,并非所有因志愿服務受到傷害的志愿者均可被認定為工傷。有些退休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志愿者,其與用人單位之間已經不存在勞動合同關系,其受傷也就無法認定為工傷。有些志愿者的志愿服務行為無法提供民政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社保行政部門無法據此認定其行為是否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因此也就無法認定為工傷。
作為職工的志愿者申請工傷可能會受到單位的阻撓。如果用人單位依照規定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那么工傷(亡)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絕大多數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的壓力將大大減輕,可能會欣然為其申報工傷。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那么所有的風險都將由用人單位承擔。對于用人單位來說,員工因志愿服務受到傷害,而其將承擔所有責任,可想而知這是難以接受的,大概率會引發訟爭行為。
志愿服務與所受傷害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系的證明難度較大。以國網江西寧都供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網寧都供電公司)不服寧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寧都縣人社局)工傷認定決定案(案號:(2014)寧行初字第07號)為例。該案件中,第三人李某系原告國網寧都供電公司單位在編正式職工。2008年2月11日至13日,李某參加了由用人單位組織的抗冰搶險工作,后因感覺雙下肢麻木、冰冷、疼痛,到寧都縣人民醫院就診。之后李某一直治療。2009年4月,李某在北京協和醫院治療,于5月15日進行了右下肢膝上截肢手術。由于無法認定李某的傷殘與2008年2月抗冰災搶險工作期間遭受嚴重寒冷侵蝕有直接因果關系,寧都縣人社局就李某的申請作出不予認定工傷認定。后何某申請行政復議、司法鑒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作出撤銷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并要求寧都縣人社局申請重新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判決。寧都縣人社局經過調查再次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此后李某再次起訴,寧都縣人社局于2014年5月7日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李某為“視同工傷”。原告國網寧都供電公司不服該認定工傷決定,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2014年11月10日,法院判決維持被告寧都縣人社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此案歷時六年,勞動者終獲工傷認定支持,過程之艱辛令人嘆惋。而像何輝這樣的志愿者,其居民死亡殯葬證顯示死亡原因為呼吸循環衰竭,可能根本未被確診為新冠肺炎即行火化。即使確診,如何證明其是在志愿服務期間感染的也是一大難題。不難想象志愿者為證明其感染新冠肺炎與志愿服務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系也將會經歷怎樣的艱辛!
四、除工傷保險待遇以外的其他救濟途徑。
志愿者屬于見義勇為傷亡人員的,可獲撫恤補助。《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于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39號)規定:“三、 認真落實見義勇為傷亡人員撫恤補助政策 對見義勇為死亡人員,凡符合烈士評定條件的,依法評定為烈士,其家屬按照《烈士褒揚條例》享受相關待遇。不符合烈士評定條件,屬于因公犧牲情形的,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有關規定予以撫恤;屬于視同工傷情形的,享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以及相當于本人40個月工資的遺屬特別補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有關規定支付,遺屬特別補助金由當地財政部門安排,民政部門發放。不屬于上述情形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個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排職少尉軍官工資標準發放一次性補助金,有工作單位的由所在單位落實待遇;無工作單位的由民政部門會同見義勇為基金會負責發放,所需資金通過見義勇為專項基金統籌解決;尚未建立見義勇為專項基金的,由當地財政部門安排,民政部門發放。對見義勇為致殘人員,凡符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條件的,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落實相應待遇;不符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條件的,按照《傷殘撫恤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由民政部門評定傷殘等級并落實相應待遇。”根據該規定,見義勇為傷亡人員符合烈士評定條件、因公犧牲以及其他情形的,可享受遺屬特別補助金、一次性補助金等相關待遇。
慈善組織為志愿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志愿者可獲相應保險理賠。《慈善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慈善組織應當為志愿者參與慈善服務提供必要條件,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權益。慈善組織安排志愿者參與可能發生人身危險的慈善服務前,應當為志愿者購買相應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對于由慈善組織安排參與慈善服務的志愿者,慈善組織應當為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一旦發生人身意外傷害,承保人應當進行相應的理賠。
志愿者可追究侵權人的侵權責任,若無侵權人,可要求慈善組織給予適當補償。《慈善法》第一百零六條第二項規定:“志愿者在參與慈善服務過程中,因慈善組織過錯受到損害的,慈善組織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損害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慈善組織應當給予適當補償。”《江蘇省志愿服務條例》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在志愿服務中,志愿者因其他原因受到損害的,志愿服務組織可以協助其依法獲得適當補償。”志愿服務組織和志愿服務對象自身存在過錯,導致志愿者受到損害的,志愿者可以依據《侵權責任法》等法律規定,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志愿者若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受到損害的,可以獲得適當賠償。
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喪葬費賠償標準又是什么1.死亡賠償金志愿者死亡賠償金多少錢 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最高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被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滿一年減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死亡賠償金是對受害人作為民事權利主體的生命權喪失(死亡)的賠償。公民從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生命權是一切權利的基礎和前提。任何生命權的喪失都是公民公民權的喪失。
因此,死亡賠償金的本質是以受害人民事權利的喪失為給付條件。關于死亡賠償金的性質,傳統上有兩種學說,即“扶養損失說”和“繼承損失說”。根據“喪失贍養”理論,因被害人死亡,被害人生前所贍養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且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因此失去生活來源,遭受財產損害,侵權責任人應當賠償損害。
但很多情況下,受害人并沒有需要撫養的近親屬。為志愿者死亡賠償金多少錢 了利益的平衡,法律規定,侵權責任人還應當賠償因被害人死亡而引起的被害人近親屬的反射性精神利益。志愿者死亡賠償金多少錢 我國2001年3月頒布的《民法通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精神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基本采納志愿者死亡賠償金多少錢 了這一理論,將死亡賠償金定義為精神損失。根據繼承損失理論,侵害他人生命導致死亡,不僅侵害了生命本身的利益,還會造成被害人剩余歲月的收入“逃逸”,即造成其應得財產向與被害人共同生活的家庭共同體的損失。
所以死亡賠償金應該是一種物質損失。我國國家賠償法確定的賠償原則是受害人物質損害的范圍,同時也將死亡賠償金納入賠償范圍,即決定了死亡賠償金的財產地位。死亡賠償金是事故責任者向交通事故的法定繼承人或者其他有繼承權的人支付的固定死亡賠償金。
1.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
死亡賠償金根據被害人身份確定,賠償標準為二等、一等。城鎮居民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進行補償;二是農村居民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
一般以戶籍為準。城鎮戶籍的,死亡賠償金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農村戶籍的,按照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應該說,在同一個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標準進行賠償是有問題的,但這是規則。最高法院關于死亡賠償金的司法解釋采用“繼承損失”說,確認死亡賠償金是對未來收入減少的補償。以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農村戶籍人員到城鎮工作或定居的現象非常普遍。這些農村戶籍人員的收入和生活費與城市戶籍人員沒有區別。因此,以死者的經常居住地作為適用城市或農村標準的條件,更公平、更實際,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2.最高法院司法解釋根據客觀計算方法,以定型化賠償模式確定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和賠償期限。具體來說就是一次性賠償20年,死亡賠償金是固定的。受害人60周歲以上,年齡每滿一年減少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死亡賠償金的客體是剩余壽命,但不完全是剩余壽命。年齡太小的話,20年補償完,年齡大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減一歲。死亡賠償金依據的是“繼承損失”理論,而不是精神撫慰金,其計算公式為:
(1)對于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對于60周歲以上(實際年齡-60周歲);75歲以上的人為5年]
(2)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n[n:60周歲以下20年(含);60歲以上:n =(實際年齡-60);75歲以上的人為5年]
(3)60周歲以下人員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75周歲人員死亡賠償金=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5)75周歲以上人員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3.特補原則是高而不低。第三十條規定了特殊情況下死亡賠償金和傷殘賠償金的標準。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方法與傷殘賠償金的計算方法不一致。受害人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被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傷殘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如果低,可以按照法院起訴地的標準進行賠償,盡可能補償受害人。
4.實際補償金額的確定和一次性補償的原則。第三十一條規定了實際賠償數額的確定和一次性賠償的原則。這張寫了什么?至于第19條至第29條規定的人身損害賠償的具體賠償項目,人身損害賠償項目應當以過失相抵,司法解釋第2條有所提及。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和本解釋第二條的規定,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應當以過失相抵。
對于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故意或者過失賠償權利的,應當抵銷過失,分擔損失。
5.選擇要被起訴的法院。死亡賠償金是按照被訴法院所在地的標準計算的,所以被訴法院所在地的選擇與死亡賠償金的數額密切相關。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法院管轄規定,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轄法院一般為:被告住所地法院和交通事故發生地法院。起訴前,當事人可以查閱當地統計部門的統計數據。選擇管轄標準高的法院更有利。在選擇被訴法院時,需要考慮訴訟成本,如路途的遠近、賠償標準的差異比例、當地訴訟的便利性、當地的保護等因素。
6.死亡賠償金的性質和分配。交通事故導致的非正常死亡不僅造成公民生命的喪失,也給死者的親屬和家庭造成極大的傷害。這種傷害不僅表現在巨大的物質損失上,精神上的創傷和痛苦也是無法用語言表達的。
但是人死不能復生,一個人的一生無論花多少錢都改變不了。對死者親屬的精神傷害和物質損失是客觀存在的。我國法律在處理交通事故中規定死亡賠償金,或考慮到上述因素,從實際出發,以貨幣賠償的形式撫慰死者親屬的精神痛苦。這不僅是一種安慰,也是對肇事者錯誤行為的道德譴責。
體現了法律加強了對生命權的保護,也是重視生命權的體現。同時,部分死者生前或死后是家庭經濟的主要來源,其死亡造成家庭收入水平下降也是客觀存在。給予一定的死亡賠償金,也具有一定的經濟補償性質。由于死亡賠償金具有精神撫慰金和經濟補償金的雙重性質,其分配應根據立法設立該款項的目的和我國現實生活的實際情況來確定。
接受者應該是死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范圍內,因為他們的精神創傷和物質損失是最大的。同時,由于死者非正常死亡,家庭不完整,對生活和工作影響最大的也是死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至于具體分配比例,只能確定一個原則,由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靈活掌握。應以穩定死者家屬生活為主,精神賠償為輔。
死者的配偶和死亡時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應多一些,死亡時不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可給予適當補償。
7.交通事故賠償權利人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標準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死亡賠償金。
廣東省《關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后辦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受害人戶籍在農村,但交通事故發生時在城鎮居住1年以上并有固定收入的,賠償金額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處理。
二、喪葬費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最高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被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的總額計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者承擔喪葬義務的人有權要求支付喪葬費。
過去僅限于死者家屬為安葬死者而支付的必要費用。很多省市的喪葬賠償標準是按照國務院《殯葬管理暫行規定》和《交通事故發生地條例》辦理的,以死者最近六個月的總收入為限。3000-4000元左右。包括一般尸體運輸費和火化費。購買骨灰盒費、一期骨灰存放費、聘用人員支付的勞務費和必要的交通費等合理費用。
但超過上述標準,經法院審查確有必要的,可以按照喪葬費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有關部門限期處理的喪葬決定的,費用不予補償。
根據司法解釋,被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按六個月的總額計算。這個標準最簡潔方便。
附: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對喪葬費的規定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死亡補助金:
(一)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加6個月的喪葬補助費;……
殘疾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固定待遇。
一級至四級殘疾職工在帶薪停工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二)項規定的待遇。
2.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條第七項: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被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總額為六個月。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9
上海抗疫志愿者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志愿者一般分為兩類:其一志愿者死亡賠償金多少錢 ,在官方組織或志愿者服務組織下進行登記,服從統一分配,統一安排工作。其二,對防疫工作進行志愿服務的個人,如自行幫助組織小區核酸檢測、發放抗原試劑、運送物資、聯系防疫供貨途徑等,多為自發式的。目前,前述兩類志愿者均活躍于上海的抗疫志愿服務工作中,對于封控小區多日的百姓來說,更熟悉更了解的其實是第二類自發式進行志愿服務的小區志愿者(業主)。抗疫志愿者突出的特征之一是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自愿為志愿者死亡賠償金多少錢 他人和社會提供服務和幫助。然而,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并不意味著志愿者不可以領取任何費用,也不可以獲取任何補貼。?????????????????????????有什么根據?根據是什么????????????????????????????????????????????????????????????????????????????????????????????根據《上海市志愿服務條例》第二十二條,對志愿者在從事志愿服務活動中由本人所支出的交通、誤餐等費用,志愿服務組織可以給予適當的補貼。事實上,當前疫情形勢嚴峻,很多志愿者不顧個人安危和感染風險,積極提供志愿服務,甚至有的志愿者拿出自己家的物資、囤貨給小區需要照顧的業主,即使這些志愿者并非“在官方組織或志愿者服務組織下進行登記的”志愿者,但是根據《上海市志愿服務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二)款,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公益活動舉辦單位和公共服務機構開展公益活動,需要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務的……也可以自行招募志愿者。自行招募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務的,參照本條例關于志愿服務組織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的規定執行。
綜上問題所述,這樣的規定,一方面,為規范志愿者的權利義務提供了依據,另一方面,志愿服務的精神是值得推崇和肯定的,更是需要得到保護的,因此,我建議有關部門應給志愿者發放合理的補貼,這樣也有助于志愿服務活動持續健康展開。
法律依據:抗疫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務活動中遭受的損失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第一,人身損害;其二,財產損失。就人身損害而言,如果志愿者的人身損害由第三人過錯導致的,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因此,損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就財產損失而言,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綜上問題所述,建議當志愿者的目的是為了人民服務,而不是為了補貼。
法律依據:根據《上海市志愿服務條例》第三條,志愿服務,是指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自愿以智力、體力、技能等為他人和社會提供服務和幫助的公益性活動。本條例所稱的志愿者,是指從事志愿服務活動的個人。
公民死亡賠償金標準是多少?死亡賠償金的規定標準如下:1、如果受害人的家屬向法院起訴的志愿者死亡賠償金多少錢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準志愿者死亡賠償金多少錢 ,按二十年計算;2、六十周歲以上的志愿者死亡賠償金多少錢 ,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3、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志愿者死亡賠償金多少錢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第一千一百八十條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我國公民死亡賠償標準是多少?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志愿者死亡賠償金多少錢 ,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來計算。死亡賠償金是結合受害人的身份來確定,賠償標準訂了二等。
第一等志愿者死亡賠償金多少錢 :城市居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賠償。
第二等:農村居民,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來計算。 普遍的以戶籍為準,城鎮戶籍的,死亡賠償金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農村戶籍的,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
擴展資料: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根據客觀計算方法,以定型化賠償模式來確定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和賠償年限:
1、城鎮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志愿者死亡賠償金多少錢 ;75周歲以上為5年]
2、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歲以下為20年(含)志愿者死亡賠償金多少錢 ;60周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
3、60周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周歲—75周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5、75周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死亡賠償金
意外致人死亡賠償多少錢1、喪葬費志愿者死亡賠償金多少錢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1)城鎮居民為志愿者死亡賠償金多少錢 :死亡賠償金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5周歲以上為5年]
(2)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歲以下為20年(含)0周歲以上:n實際年齡-60)5周歲以上為5年]
(3)60周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周歲—75周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5)75周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3、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對于現實沒有賠償能力的,賠償義務人可以請求以定期金方式給付,法院也會考慮適用此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志愿者死亡賠償金多少錢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