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到哪里可以做傷殘
傷殘鑒定一般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和設區自己到哪里可以做傷殘 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自己到哪里可以做傷殘 ,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傷殘鑒定可以在哪里做1、一般由司法部門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自己到哪里可以做傷殘 的鑒定。
2、工傷自己到哪里可以做傷殘 的傷殘鑒定一般去當地社保部門的工傷鑒定中心自己到哪里可以做傷殘 ,而其自己到哪里可以做傷殘 他情況的可以去當地的司法鑒定中心做傷殘鑒定。
傷殘鑒定在哪里做?傷殘鑒定一般到設區自己到哪里可以做傷殘 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去做。因工傷致殘需要進行工傷鑒定自己到哪里可以做傷殘 的自己到哪里可以做傷殘 ,可以向實際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自己的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相關資料,勞動能力委員會在收到申請后,會委派3-5名專家組成專家組對需要進行傷殘鑒定的勞動者進行傷殘鑒定,提出鑒定意見,再由勞動委員會根據鑒定意見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代表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建立醫療衛生專家庫。列入專家庫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醫療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掌握勞動能力鑒定的相關知識
(三)具有良好的職業品德。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自己到哪里可以做傷殘 ;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到哪里做傷殘鑒定?工傷自己到哪里可以做傷殘 的傷殘鑒定可以去當地社保部門的工傷鑒定中心去做。單位應當在工傷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勞動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的30日內自己到哪里可以做傷殘 ,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傷殘鑒定在哪里可以做應視具體的傷殘性質而定。因交通事故造成傷殘的鑒定自己到哪里可以做傷殘 ,應到司法鑒定機構申請鑒定,如市級司法鑒定所等,職工因工傷造成傷殘的鑒定應到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因打架斗毆、故意傷害等治安或刑事案件造成的人體損傷程度的鑒定屬于法醫鑒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其自己到哪里可以做傷殘 他法律、法規所涉及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鑒定標準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由法醫機構鑒定,不屬于傷殘鑒定評定傷殘等級的范疇。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規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的原則、方法和內容。適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評定內容分為一級至十級十個傷殘等級。傷殘等級評定結果作為人身損害賠償的依據。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 病致殘等級》規定了職工工傷致殘勞動能力鑒定原則和分級標準,適用于職工在職業活動中因工負傷和因職業病致殘程度的鑒定。評定內容分為一級至十級十個傷殘等級。傷殘等級評定結果作為職工因工傷而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的依據。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規定了人體損傷程度鑒定的原則、方法、內容和等級劃分,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所涉及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鑒定內容分為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輕傷(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輕微傷。人體損傷程度鑒定結論作為加害人定罪、量刑或治安處罰的依據。
傷殘鑒定可以自己去醫院做嗎個人可以去當地自己到哪里可以做傷殘 的司法鑒定中心申請司法傷殘鑒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一條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司法鑒定的委托。第十二條司法鑒定機構接受鑒定委托自己到哪里可以做傷殘 ,應當要求委托人出具鑒定委托書自己到哪里可以做傷殘 ,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證明自己到哪里可以做傷殘 ,并提供委托鑒定事項所需的鑒定材料。委托人委托自己到哪里可以做傷殘 他人代理的,應當要求出具委托書。本通則所指鑒定材料包括檢材和鑒定資料。檢材是指與鑒定事項有關的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鑒定資料是指存在于各種載體上與鑒定事項有關的記錄。鑒定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擬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的名稱、委托鑒定的事項、鑒定事項的用途以及鑒定要求等內容。委托鑒定事項屬于重新鑒定的,應當在委托書中注明。第十三條委托人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按其意圖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鑒定意見。第十四條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托,應當對委托的鑒定事項進行審查,對屬于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委托鑒定事項的用途及鑒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委托,應當予以受理。對提供的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要求委托人補充;委托人補充齊全的,可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