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多個撫養人計算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交通事故多個撫養人計算案例 了《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后交通事故多個撫養人計算案例 ,確定了損害賠償的計算標準。應該說賠償標準的確定,對于正確處理案件,統一法律適用,公平賠償受害人是有益處的。但令人遺撼的是,解釋中某些條文在語義上的模糊性容易使人產生多重理解,容易造成了在法律適用上的錯誤。如解釋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便是一例。
特舉以下案例進行分析,有一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受害人段某死亡,有一子5歲,與其妻共同撫養;父親今年70歲,母親今年65歲,父母親除段某外沒有其他扶養義務人。假設上一年度受訴法院所在地的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為6500元。對于如何確定每個被扶養人的獲賠生活費數額,目前主要有二種計算方法。
第一種算法:先算出每個人的最多獲賠額。兒子:6500元/年×13年/2人=42250元;段父:6500元/年×10年=65000元;段母:6500元/年×15年=97500元。三名被扶養人生活費最多獲賠額總計42250+65000+97500=204750元。因被扶養人生活費最高額為6500元/年×20年=130000元,故以此為上限標準,按比例計算每個被扶養人的獲賠數額:兒子生活費42250元/204750元×130000元=26825元;段父生活費:65000元/204750元×130000元=41270元;段母生活費:97500元/204750元×130000元=61905元。三被扶養人總共獲賠數額為:26825元+41270元+61905元=130000元。
第二種算法為:本案三被扶養人共有三個獲賠年限,因此,應分三個階段計算。第一階段為10年。在這個階段,三被扶養人都有法律上平等并非比例相同的獲賠權。因段某兒子還另有扶養人一人,所以,兒子可獲年賠償額為:6500元/2=3250元。段某父母可各獲年賠償額為6500元。在這一階段,三被扶養人可獲年賠償總額為:3250+6500+6500=16250元。但因此數超過了法律規定的上限6500元/年,所以,只能將此上限按比例分配。被扶養人各自的分配比例:兒子為3250/16250=20%;段某父母各為6500/16250=40%。段某兒子獲賠數額為:6500元/年×20%×10年=13000元;段某父母各獲賠數額為:6500元/年×40%×10年=26000元。三被扶養人獲賠總額為65000元。第二階段為3年。在這個階段,只有兒子、母親二個受賠人。兒子可獲年賠償額為:6500元/2=3250元,母親可獲年賠償額為6500元,二人總的年可獲賠額為9750元。此數也超過了法定上限,所以,也要按比例進行分配。分配比例:兒子為3250/9750=33%,母親為6500/9750=67%。段某兒子獲賠償額為6500元/年×33%×3年=6435元,段某母親獲賠數額為6500元/年×67%×3年=13065元。二名被扶養人獲賠總額為19500元。第三階段為2年,在這個階段,只有段母一個受賠人。因段母年獲賠償額為6500元,合計年獲賠償額未超過賠償上限,且為段某應當承擔的扶養份額,所以,應按受賠人年應獲賠額6500元計算,應獲賠6500元/年×2年=13000元。將三名被扶養人在三個階段的獲賠數合計:段某兒子獲賠數額為13000+6435=19435元;段父獲賠數額為26000元;段母獲賠償數額為26000元+13065元+13000元=52065元。三被扶養人總獲賠數額為19435元+26000元+52065元=97500元。
比較以上各算法可以看出,兩者在計算的賠償總額的結果上差距甚遠,且供每人分配的賠償額也不相同,這不能說是制定解釋時所期望達到的目的。因為從邏輯上講,無論采取何種計算方法,得出的結果都應是一致的。可見其中必有一種算法是錯誤的。所以如何正確理解司法解釋該條文所規定的含義,對于尋找正確的計算方法,達到平等的保護受害人,并兼顧加害人的利益的目的,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應具有重要的意義。
對最高法院該司法解釋第28條的理解產生的主要爭議在于后半句的解釋上,即“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從中可以明確兩個賠償原則:(1)加害人承擔生活費的范圍僅為受害人應履行扶養義務的范圍,不因受害人死亡而減輕其他有扶養義務的人的責任。(2)受害人有多個被扶養人的,在按被扶養人的人數計算生活費時,其每年的賠償總額不能超過受訴法院上一年人均生活消費支出。故應當在以上確定的原則下通過分析上述兩種算法何種更具合理性,以確定應采用的計算方法。對第一種算法,使用了賠償上限的概念,即將人均消費支出乘以最高獲賠年限作為賠償上限,應該說確定最高賠償額是有必要的,這與司法解釋確定的限額賠償的精神相吻合。但應當看到這種不分具體情況將一個最長年限作為賠償年限,以此計算出的賠償總額來直接分配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因為在有數個被扶養人的情況下,每個被扶養人的獲賠年限一般不會相同,不是每個人都會有20年的獲賠年限,正如上面所舉案例,用不同獲賠期限的人員在最高賠償額中直接分配,會造成對每個被扶養人生活費上分配不公的局面。且解釋規定的“不能超過”的是年賠償總額,此既非賠償總額的上限,又非賠償總額的底限,對此不宜作擴大解釋?!安荒艹^”的含義是不能多于,可以等于,也可以少于。
有的觀點還認為,審判實踐中經常出現有多名被扶養人的情況,累計生活費往往超過了司法解釋規定的最高賠償額。由于被害人的死亡往往都造成了家庭破裂及生活窘迫,處理稍有不慎就會引起社會問題,所以執法者必須最大程度維護被害方的利益。本案第一種計算方法正是從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只有按此數計算賠償數額,才能保護雙方的利益??梢哉f,按年均生活消費支出與20年最長獲賠年限的乘積計算的最高賠償額既是上限又是底限,不能上調、下降,否則顯失公平,有可能出現被扶養人多了,賠償總額反而少了的現象。
筆者認為,這種觀點是值得商榷的。司法解釋對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賠償規定,綜合考慮了我國現階段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是科學、公正的。在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必須嚴格適用法律的規定,不能隨意進行解釋。第1種算法恰恰背離了法律的規定,首先司法解釋對被扶養人生活費獲賠總額是按加權求和來累計的,并非第1種算法的簡單求和,此種算法會造成被扶養人之間生活費分配的不公。其次賠償上限設置的不合理,理由正如前述,司法解釋規定的限制額是針對于每年獲賠額的累計而言,而非按最長獲賠年限計算的賠償額累計,這屬于對司法解釋的誤讀。
相對于后一種算法,首先其是按相同獲賠年限分段計算,使得每個被扶養人在每年規定的賠償上限進行的分配,是在相同的時段內,這樣就保證獲賠年限短的被扶養人不會“搶占”其他被扶養人的可獲數額,就不會造成第1種算法出現的分配上不公的局面。其次分別對可獲賠償額與應獲賠償額進行加權求和,使得每年賠償額累計與加害人的當年應賠償額相等,符合司法解釋關于限制賠償額的規定。所以,第二種算法計算的結果較為合理,應是準確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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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母是米有賠償的
兒子【13696X10】/2=68480
父親【13696X13】/3=59349
母親【13696X18】/3=82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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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210005
因被扶養人生活費最高額為13696元/年×20年=273920 米有超出標準。 在因為鄧醉駕,負事故次要責任,210005-【 210005 X30%】=147003元
第2個算法我也算了下,很是麻煩。
6848+4565+4565=15978 【這樣就超出了 13696的標準】故
兒子:6848/15978=42%
母親父親 4565/15978=28%
第一階段費用為
兒子13696X42%X10年=57523
母親 13696X28%X10=38348
父親13696X28%X10=38348
總計費用為134219
第2個階段 只有 父親和母親這2個撫養人 ,兒子已經成年。第2個階段為3年
父親:4565X3=13695
母親 4565X3=13695
總計27390
第3個階段 只有母親需要撫養了。需要撫養5年
母親4565X5=22825元
總計費用為:134219+27390+22825=184434元
酒駕次要責任。 184434-【184434X30%]=129103元。 【一般法院以這個計算】
汗??!我都算了1個小時,第2個方法考慮太全面了。分批撫養。第一批,兒子也就撫養完畢,第2批把父親撫養完畢,最后一批就剩下撫養母親了。
車禍受害人有多個被扶養人怎么算生活費?有最高限制嗎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交通事故多個撫養人計算案例 的解釋》交通事故多個撫養人計算案例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的項目和標準如下:
四、被扶養人生活費(第二十八條)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交通事故多個撫養人計算案例 ;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綜上, 被扶養人生活費就是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總數就這么多,由達到標準的被扶養人分,怎么分被扶養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就按法律來。按法律的話,比如死者父母60歲,孩子10歲,那么前八年的生活費就父母和孩子三個人分,其中孩子如果還有父母在世,那么就分成2.5份,孩子得半份,孩子滿18就不分這筆錢了,另外十二年的由死者父母兩個人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死者只有一個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扶養,這個孩子的爸爸或者媽媽還在,那么被扶養人生活費只有人均消費支出的一半。
交通事故中三者死亡的,多個被撫養人應該如何計算?假設有三個交通事故多個撫養人計算案例 ,每個都應從現在年齡計算至18周歲交通事故多個撫養人計算案例 ,三個金額相加再除以2(父母都是撫養人)就是最終應賠交通事故多個撫養人計算案例 的數。
賠償標準和戶籍性質、戶籍所在地、年齡都有關系。
發生交通事故,死者有多個被扶養人時該如何計算生活費比如北京市2009年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7893元/年交通事故多個撫養人計算案例 ,夫妻都死亡了交通事故多個撫養人計算案例 ,孩子交通事故多個撫養人計算案例 的撫養費就是17893元/年。如果是死者一方的父母,那么還仍然按照原來的方法計算,除以死者父母的子女人數。
交通事故受害者一方有多個被撫養人,被扶養人有農村戶口也有城鎮戶口,撫養費如何計算?你好交通事故多個撫養人計算案例 ,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復如下交通事故多個撫養人計算案例 :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所有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
其次,對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損害,主要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建立的基礎是傷殘等級鑒定基礎之上。傷殘等級鑒定是由專門的鑒定機構鑒定。
第三,傷殘等級后確認后,依據當地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戶籍來確認各項賠償責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傷亡,可以聘請律師,律師費用也由將來的敗訴方承擔。
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