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身損害三期評定標準
三期鑒定標準人身損害受傷人員休息期、營養期、護理期評定標準1、范圍本標準規定了人體損傷后受傷人員休息期、營養期和護理期評定的原則、方法和內容。本標準適用于人身傷害、道路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糾紛案件等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受傷人員的休息期、營養期和護理期評定。2、定義本標準所指“三期”是指人體損傷后受傷人員所需休息、營養和護理的時間最新人身損害三期評定標準 ,分別稱為休息期、營養期和護理期。(1)休息期休息期亦稱誤工期、醫療休息期,是指人體損傷后,接受醫療及功能康復,不能參加一般工作、學習、活動的時間。(2)營養期營養期亦稱營養補償期,是指人體損傷后,需要補充必需的營養物質,以提高治療質量或者加速損傷康復的時間。(3)護理期護理期亦稱護理陪護期,是指人體損傷后,在醫療或者功能康復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幫助的時間。
法律依據最新人身損害三期評定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三期鑒定標準三期鑒定標準規定最新人身損害三期評定標準 了人體損傷后受傷人員休息期、營養期和護理期評定最新人身損害三期評定標準 的原則、方法和內容。 三期鑒定標準適用于人身傷害、道路 交通事故 、 工傷事故 、 醫療糾紛 案件等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中受傷人員最新人身損害三期評定標準 的休息期、營養期和護理期評定。
交通事故三期鑒定標準是這樣的人身損害 受傷人員休息期、營養期、護理期評定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人體損傷后受傷人員休息期、營養期和護理期評定最新人身損害三期評定標準 的原則、方法和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人身傷害、道路 交通事故 、 工傷事故 、 醫療糾紛 案件等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中受傷人員的休息期、營養期和護理期評定。 2 定義 本標準所指“三期”是指人體損傷后受傷人員所需休息、營養和護理的時間,分別稱為休息期、營養期和護理期。 2.1 休息期 休息期(亦稱誤工期、醫療休息期),是指人體損傷后,接受醫療及功能康復,不能參加一般工作、學習、活動的時間。 2.2 營養期 營養期(亦稱營養補償期),是指人體損傷后,需要補充必需的營養物質,以提高治療質量或者加速損傷康復的時間。 2.3 護理期 護理期(亦稱護理陪護期),是指人體損傷后,在醫療或者功能康復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最新人身損害三期評定標準 他人幫助的時間。 隨著最新人身損害三期評定標準 我國的經濟水平不斷提高,會有越來越多的公民會購置屬于自己的私家車輛,那么道路上車輛的增加,也會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的概率,如果在發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了人身傷害后,也是需要事故的責任方來承擔賠償責任,一般會賠償 醫療費用 、誤工費用和補助費用等。
人身損害受傷人員休息期營養期護理期評定標準《人身損害受傷人員休息期營養期護理期評定標準》規范了人體傷害后受傷人員勞動期、養分期和護理期評定的準則、辦法和內容。適用于人身挫傷、路線交通事變、工傷事變、醫療糾紛案件等人身侵害抵償案件中受傷人員的勞動期、養分期和護理期的評定。 12.1對于一些損傷后恢復期比較長但已進入調解程序或訴訟程序的最新人身損害三期評定標準 ,休息期的評定其上限可以至傷殘評定前一日,一般不超過24個月。 12.2多處損傷的,一般以“三期”時間較長的損傷為主,并結合其他損傷的期限綜合考慮,不能將多處損傷的“三期”進行簡單累加。 12.3受傷人員損傷后的實際“三期”時間低于本標準規定期限的,按實際發生的“三期”時間計算。 12.4由于個體差異、潛在疾病等因素介入導致“三期”有所變化的,評定人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綜合評定“三期”。 12.5遇有本標準以外的損傷時,應根據實際治療情況,或者比照本標準相類似損傷所需的“三期”時間進行評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1條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最新人身損害三期評定標準 ;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同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人身損害傷殘等級評定標準人身損傷殘等級鑒定標準如下最新人身損害三期評定標準 :
1、Ⅰ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最新人身損害三期評定標準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最新人身損害三期評定標準 ;
2、Ⅱ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最新人身損害三期評定標準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3、Ⅲ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最新人身損害三期評定標準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
4、Ⅳ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
5、Ⅴ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
6、Ⅵ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