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
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后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 ,車輛駕駛人應立即停車,造成人身傷亡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 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由交警部門進行責任認定,確定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 ;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怎樣認定(一)機動車之間 發生交通事故 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 的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 ,由 有過錯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 的一方 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都有過錯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 的,按照各自過錯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 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 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 機動車駕駛人 、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兜缆方煌ò踩ā返谄呤鶙l,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該如何劃分責任?法律分析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 :一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 ,一般機動車道與主要機動車道
如果行人在一般機動車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 的,一般為同等責任或次要責任;如果行人在主要機動車道發生交通事故的,一般為同等責任或主要責任。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在主要機動車道的路中間,即使行人在黃線以內或中間的隔離帶上,行人仍需要承擔至少同等以上責任。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 我們有一個當事人在主要機動車道的護欄上被車撞死,交警部門的認定其為同等責任,簡單地說,在主機動車道上發生交通事故的,行人只要在機動車道內,即指至少承擔同等責任。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責任大部分是根據車道來劃分的,當事人應有一個清楚的認識,不能說在路邊就沒有責任了。
二、非機動車道,小區
如果行人在非機動車道、小區發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是車方負全責,至少車方需承擔主要責任。
三、紅綠燈處
紅綠燈處一般有電子眼,只要正常運轉,責任很好劃分。電子眼沒有正常運轉時,兩車相撞,交警部門一般判定同等責任;在車與行人相撞時,一般作責任不明劃分或事實無法查清劃分。
四、未保留現場或及時報案
交通事故發生后,因某種原因,未能保留好現場,一般由車方承擔全部責任。
對于未保護現場或及時報案的,各地地方法規有非常明確的規定。
廣東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47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未立即停車,為保護現場,或者有條件報案而不及時報案的,致使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的,應當按下列規定承擔事故責任。(一)一方當事人有上述行為的,共同承擔責任;但是,機動車于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事故主要責任。依法可以自行協商處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五、自行車過人行橫道情況
傷者騎自行車(含電動自行車)過人行橫道發生交通事故的,傷者一般負次要責任;傷者推自行車過人行橫道發生交通事故的,傷者一般不承擔任何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怎樣劃分1、如果在路口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 ,機動車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 2、如果普通道路上,機動車應負同等責任或主要責任。 3、行人應負事故的次要責任或同等責任,理由:《 道路交通安全法 實施條例》第75條:行人橫過機動車道,應當從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 ;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應當觀察來往車輛的情況,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1款第2項規定: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 駕駛人、行人之間 發生交通事故 ,非 機動車駕駛人 、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 承擔賠償責任 ; 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根據該條的規定,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的交通事故,實行的歸責原則是嚴格責任,即不論機動車一方有無過錯,只要沒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員、行人違反交通規則,機動車駕駛人就要承擔全部責任。 這與過去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規中規定的交通事故中機動車一方的 過錯責任原則 不同,體現了保護弱者的法律精神。在適用嚴格責任場合,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責任是原則,減輕或者免除責任是例外。 如果機動車一方想要實現責任的免除或者減輕,可以有兩種方式: 第一,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是非機動車駕駛員、行人故意造成的。 第二,證明非機動車駕駛員、行人違反了交通規則,存在過錯。在第一種情況下,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在第二種情況下,要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根據當事人各方行為對造成事故損失原因力的大小來具體確定減輕責任的幅度。
機動車和行人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如何劃分解答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 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來劃分。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