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法律分析民法典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民法典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民法典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民法典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造成財產損害的: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民法典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交通事故造成傷殘賠多少,是需要結合具體民法典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的情況計算才能知道。殘疾賠償金=城鎮或者農村可支配收入x賠償年限x傷殘系數,需要證明年齡(一般就是身份證),傷殘等級。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可以找肇事者本人,肇事者要不是車主,還可以追加車主為被告、肇事車輛的保險公司、如果肇事車是單位的車也可以把單位列為被告,而這些主體會在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責任書中有明確說明民法典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因此,發生事故要索賠的話,可以找事故認定書中的主體協商解決,要是協商不了,那么可以起訴處理。除了事故認定書里列出的主體外,其民法典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他主體都不是交通事故中要承擔責任的主體,但不能排除其他主體會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是否需要賠償,主要看交警部門作出的《事故認定書》,若認定書認定有責任,那么就得按相應的比例進行賠償(例外:機動車與行人相撞,機動車一方無責也要承擔10%以內的賠償責任)。認定書之外的其他人,要不要賠償,取決于對事故的發生有沒有直接關系,如車主把車借給沒有駕照或者不適合駕駛的人,司機是公司企業的員工,車輛是掛靠單位的等等,這些情況需要負事故的連帶賠償責任。交通事故涉及到的賠償項目有以下15個: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康復費、整容費、后續治療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住宿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失費、其他財產損失費。但是每個賠償項目都需要有相應的證據支持。 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主要賠償項目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失費等其他項目損失費,而至于要賠多少,需要看事故責任的承擔大小、受傷的嚴重程度、戶口類型及年齡,需要了解案件的很多細節才能準確的計算,交通事故的賠償是非常復雜的,每個項目都需要有相應的證據支持或者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民法典關于交通事故賠償的規定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民法典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失民法典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險公司對承保車輛造成民法典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的損失進行賠償所依據民法典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的標準,包括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道路交通事故
由于國情不同,世界各國的交通規則和交通管理規定也不同,對交通事故的定義也不盡相同。道路交通事故不僅可以是由于特定的人員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造成的,也可以是由意外造成的,如由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自然災害所造成的。2012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征求意見稿)》,界定交通事故賠償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條 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條 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與機動車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與機動車使用人承擔連帶責任。
保險人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條 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人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不明、該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或者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需要支付被侵權人人身傷亡的搶救、喪葬等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后,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條 非營運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應當減輕其賠償責任,但是機動車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在司法實踐中,發生交通事故后的賠償,都是基于實際的事故后果而定的,一般情況下還需要由交警部門對交通事故的責任進行認定,并依據實際造成的后果來確定賠償的數額大小,具體情況下保險公司也應當進行調查處理后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