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對車的規定
民法典對于車輛貶值費民法典對車的規定 的規定
民法典對于車輛貶值費的規定,我們現在生活中隨著開車的人越來越多,因此常常也會遇到車輛被撞問題,而如果是新車發生事故,車主也是非常心疼的,以下分析民法典對于車輛貶值費的規定。
民法典對于車輛貶值費的規定1
關于車輛貶值費賠償的起訴打官司成功率在45%,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對交通事故審理的相關司法解釋,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毀的,由交通事故的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受害方可以委托律師進行訴訟。不過前提是,車輛是新車,并且車輛被損壞得非常嚴重,那么法院才會依據車輛損壞承擔、使用年限及目前市場價值等多個角度來判定要不要賠償。
在新民法典中規定,如果車輛貶值損失符合民法上損失的構成條件,那么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民法典對車的規定 :
1、車輛的損害達到了一定的程度:如果事故造成車輛在全面修復也不能完全修復到受損之前的狀態時,就可以向對方索要車輛貶值費的賠償。一般可以以車輛的受損部件、整車的安全性、車輛的可操控性是否受損作為判斷依據,如果這些受損了,則可以認為車輛損害達到了一定的程度。
2、存在未來交易的事實:車輛貶值則意味著車輛在未來交易時,其價格會降低,不過前提條件是車輛的交易是客觀存在的。如果要想起訴貶值損失得到法院的支持,除了上述所說的損害達到一定的條件,還需要證明車輛損害的事實具有確定性。
車主必須證明車輛正在交易市場待售或者經交易協商后車輛正在運輸途中;車主正在計劃銷售車輛,且已與其他人簽訂了車輛轉讓協議。若無法就此證明,車輛貶值損失一般也不能得到支持。
民法典對于車輛貶值費的規定2
車輛貶損費應該由誰來承擔
車輛貶值損失可以向肇事者索賠。目前,保險公司的商業三者險或者車損險條款都約定“車輛貶值損失屬于免責范圍”。所以,一般情況下無法向保險公司主張車輛貶值損失。
在交通事故賠償中,要求賠償車輛貶值費的很少。保險公司也沒有“車輛貶值費”這個理賠項目。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中,也沒有“車輛貶值費”這一賠償項目。
但是,“車輛貶值費”還是有法律依據的,根據我國的《民法典》中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有“恢復原狀”的一條,因此,這一條也是法官判決此類案件中所引用的法律條文。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保險公司在提供格式條款時,未盡提示說明義務,則關于“貶值損失不予賠付”的免責條款是無效的,保險公司仍然應當賠付車輛貶值損失。
民法典對于車輛貶值費的規定3
一、交通事故中車輛貶值如何確定
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車輛停運損失,有權利要求事故責任人予以賠償。在肇事車主不能在支付賠償金后,車主可以向保險公司追償。根據直接財產損失賠償的規定,這一賠償也應當以車輛停運期間實際發生的損失為限。其計算方法與直接財產損失的計算方法相同。
根據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規定: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生產經營損失,一般根據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平均實際收入和停產、停業期間的實際收入進行計算。實際收入應為正常業務收入扣減可變成本后的余額,不扣除稅金。
成本是由可變成本和不變成本組成。不變成本包括稅費、保險、運輸管理費、客貨運輸附加費、工商管理費等;可變成本包括司機工資、燃油費、過路過橋費等。這就是說:每日純收入=每日營業額-每日不變成本-每日可變成本。停運直接導致每日營業額和每日可變成本歸零,但是原來每日營業額中支付的不變成本照常交納,所以在計算停運損失時,不變成本是應該考慮在內的。
二、事故車輛貶值能獲賠嗎
1、車輛貶值損失應該由肇事者賠償
我國《民法通則》第117條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財產損害賠償的首要原則應該是全面賠償原則。只要損害與侵權行為存在因果關系,有多少損失,就賠償多少,即便是間接損失,也應該予以賠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10條第3項明文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也都屬于賠償范圍。因此,肇事者應對您的車輛貶值損失進行賠償。
2、具體數額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鑒定機構確定
關于貶值損失的具體數額,應委托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如各地物價部門價格認證中心)進行評估,一般情況下貶值損失數額與購車時間、車價、修理部位、修理費用有關。車越新、車價越高、修理費越大、大件更換越多車輛貶值率越高。
民法典關于網約車規定網絡約車侵權責任由網約公司和機動車駕駛員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對車的規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民法典對車的規定 ,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條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條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條未經允許駕駛他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是本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法典對電動車的規定2021年最新電動車新政策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下發民法典對車的規定 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中,對電動車生產企業做出新的要求,對消費者在日常使用的電瓶車也做出新規定,此舉有利于完善電瓶車企業合理規范生產;有利于保護消費者購買電瓶車的利益;有利于促進電瓶車產業結構創新升級,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的保障。此管理辦法于去年4月15日開始實行。
一、將對電動車進行速度限制,意味著今后電動車不能隨意超出限定的速度了,不然是違反相關規定的,現在限定為每小時不得超過25千米行駛速度。
二、在購買電動車的時候注意購買新國標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許上牌的,購買車輛后需要上電動車牌,沒有車牌的將不能上路行駛,一旦被發現也是會被處罰。
三、現在電動車的重量由原來40kg調整到新國標的55kg,重量包含電池在內,這樣有效增加行駛時長。
四、電動車速度可以行駛到50千米每小時的,必須上牌照,這類車型歸為電動摩托管理。
五、電動車需要安裝有腳踏板并且還要防火、防水,沒有腳踏板是不允許上牌。
六、電動機功率從240KW提高到400KW。
七、不合標準的電瓶車不允許生產,消費者有權退貨超標車。
2021年電動車上牌規定
電動車上牌的規定各個省市不同,以武漢市為例,電動車上牌規定如下民法典對車的規定 :
根據《武漢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經本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取得非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未經登記上牌或者雖領有外地牌證但未經本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駛。
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應當是納入本市信息服務目錄的產品。
第十五條 電動自行車車輛所有人應當自購買車輛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材料向居住地所在轄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上牌手續,并現場交驗車輛:
(一)車輛所有人合法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或者其他車輛合法來歷證明;
(三)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申請材料齊全且納入本市信息服務目錄的電動自行車,應當予以登記,核發電動自行車行駛證和號牌;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對依法取得牌證的電動自行車,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可以為其安裝防盜芯片。
什么樣的電動車超標
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時速不大于25km/h,重量不大于55公斤,電機功率不大于400W,必須要有騎行腳踏功能,電池電壓要不大于48V,兩輪間的軸距要不大于1250mm,最大寬度不大于450mm,必須要滿足防火阻燃和防止篡改的要求,并且是全文強制要求。
目前全國的電動自行車生產標準由生產許可證制度轉為了更加嚴格的3C質量強制認證制度,也就是說,沒有經過3C認證的電動車都是屬于超標電動車范疇!
“舊國標”電動車怎么處理
已購買的不符合“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怎么處理?市民朋友們較為關心的是,今年4月15日“新國標”實施后,已購買的不符合“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應如何處理。
按照工信部要求,新標準正式實施后,對于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出妥善的解決辦法,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在幾年內逐步化解。
超標電動車能上牌嗎
據統計,目前市場上90%的電動自行車都屬于超標車。所有備案登記的電動自行車都是屬于超標電動車,之所以我們推出備案登記這一措施,是考慮到很多人買來的電動車因為超標無法上牌,成了無牌車,被偷了也無從查起,所以在這個背景下,我們實施了備案登記這一便民服務措施。但根據國家標準,這些電動車都屬于超標的,這次國家做出規定,是從源頭上杜絕了生產廠家和商家生產、銷售超標電動車。過渡時間是三年,到2021年12月31日為止。
無論是你剛買的電動車還是之前一直在騎的,只要是超標電動車,無論以前備案登記的,還是現在備案登記的,使用期限都到2021年12月31日,過了這個時間,就不能上路了。
電動車用什么頭盔
目前電動車新國標限制車速不超過25km/h。但市面上仍存在大量超標電動車,最高車速可以達到40km/h甚至更高。這個速度低于摩托車、高于自行車。因此理想的電動車頭盔既不需要像摩托車頭盔那么重型,也不需要自行車頭盔那么多通風孔。另外如果能在傳統頭盔被動防護的基礎上加入科技成分,提高頭盔可視性來降低事故發生率那就更好了。至于價錢,當然要在合理范圍內。
買電動車需要注意什么
1、續航能力,根據自己的出行長短需求選擇續航能力合適的電車。
2、電車外觀,依照自己的喜好選擇心儀的電車,購買時查看電車外觀的油漆、做工有無缺陷。
3、剎車性能,試騎心儀的電車,檢查剎車性能有無問題,體驗騎行的感覺是否舒適。
4、保留產品的使用說明書和售后卡,要求商家開具發票,以免后續出現問題需要維權。
溫馨提示:最好選購大品牌有保障的電車。
民法典如何對車輛行使抵押權民法典規定對于車輛行使抵押權的方式為對車輛進行變賣或者拍賣。抵押權人對所得價款優先受償。但是抵押權人不得對抗在正常經營活動中支付合理價款已經取得該抵押財產的買受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條
以動產抵押的民法典對車的規定 ,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民法典對車的規定 ;未經登記民法典對車的規定 ,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條
以動產抵押的民法典對車的規定 ,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經支付合理價款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