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鑒定怎么鑒定
交通事故鑒定:1、傷殘鑒定分兩種:精神鑒定、肢體鑒定。2、交通事故發生后事故鑒定怎么鑒定 ,傷殘鑒定之前需要去處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隊拿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委托書事故鑒定怎么鑒定 ,又叫推介書。3、如果交通事故案件起訴立案,不計算具體賠償數額,然后請求法院出具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委托書,也可以去做傷殘鑒定。4、肢體鑒定時間一般是受傷3個月后去做,精神鑒定一般是受傷6個月后去做,具體根據受傷者恢復情況。5、經過法院委托的鑒定一般不會被推翻,如果是受害方自己委托去做的鑒定,肇事方或者保險公司有可能不認可,有權申請重新鑒定,法院方面是否準許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怎么檢驗、鑒定解答交通事故這么檢驗、鑒定:1、由公安機關或者當事人等委托事故鑒定怎么鑒定 的具有鑒定資質事故鑒定怎么鑒定 的組織事故鑒定怎么鑒定 ,必須在一定的時間之內完成對事故的檢驗、對事故的鑒定、對事故的評估。2、檢驗、鑒定、評估機構、人員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托或者當事人委托的事故鑒定怎么鑒定 ,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鑒定、評估。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交通事故怎么鑒定傷情1、受傷人員治療終結后事故鑒定怎么鑒定 ,由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隊提出傷殘評定申請事故鑒定怎么鑒定 ,大隊在作出初步審查后事故鑒定怎么鑒定 ,向傷者發出《傷殘評定預約通知書》。2、傷者持《傷殘評定預約通知書》按規定事故鑒定怎么鑒定 的時間和要求到指定的地點接受檢查和評定3、評定人將根據檢查的結果和醫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內對傷者作出評定的結論。法律依據事故鑒定怎么鑒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第五十五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檢驗報告、鑒定意見進行審核,并在收到檢驗報告、鑒定意見之日起五日內,將檢驗報告、鑒定意見復印件送達當事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檢驗、鑒定程序違法或者違反相關專業技術要求,可能影響檢驗報告、鑒定意見公正、客觀的;(二)鑒定機構、鑒定人不具備鑒定資質和條件的;(三)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明顯依據不足的;(四)故意作虛假鑒定的;(五)鑒定人應當回避而沒有回避的;(六)檢材虛假或者檢材被損壞、不具備鑒定條件的;(七)其他可能影響檢驗報告、鑒定意見公正、客觀的情形。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應當在收到檢驗報告、鑒定意見之日起三日內重新委托檢驗、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