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隊因病評殘必須得是六級嘛
軍人因戰、因公致殘被評定為一級至十級殘疾的,因病致殘被評定為一級至六級殘疾的,享受撫恤金。
服現役的殘疾軍人撫恤金由所在部隊按照規定發給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撫恤金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月發給,目前,撫恤金標準最高的已達到一年2.2萬多元。
護理費部隊因病評殘必須得是六級嘛 :
1.對分散安置的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因病癱瘓、雙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軍隊退休干部,經醫院證明和組織批準,發給護理費。護理費標準根據不同殘疾等級和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的護理費,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未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的護理費,經軍隊軍級以上單位批準,由所在部隊發給。
2.殘疾軍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輪車等輔助器械,退出現役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解決。移交政府安置的符合享受護理費的傷病殘退休干部,護理費執行軍隊標準,經費由國家財政負擔。
1.一級殘疾等級殘疾,因戰部隊因病評殘必須得是六級嘛 :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
2.二級殘疾等級殘疾,因戰:65930元,因公:62460元,因病:60130元
3.三級殘疾等級殘疾,因戰:57850元,因公:54360元,因病:50920元
4.四級殘疾等級殘疾,因戰:47410元,因公:42800元,因病:39330元
5.五級殘疾等級殘疾,因戰:37040元,因公:32380元,因病:30070元
6.六級殘疾等級殘疾,因戰:28940元,因公:27380元,因病:23130元
7.七級殘疾等級殘疾,因戰:21990元,因公:19680元
8.八級殘疾等級殘疾,因戰:13880元,因公:12710元
9.九級殘疾等級殘疾,因戰:11530元,因公:9260元
10.十級殘疾等級殘疾,因戰:8100元,因公:6930元
法律依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第五條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5.1一級5.2二級5.3三級5.4四級5.5五級5.6六級5.7七級5.8八級5.9九級5.10十級
部隊評殘等級標準和補償標準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準
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部隊因病評殘必須得是六級嘛 ,綜合考慮殘疾軍人于醫療期滿后的器官缺損、功能障礙、心理障礙和對醫療護理依賴的程度部隊因病評殘必須得是六級嘛 ,將現役軍人因戰、因公(含職業病)致殘等級評定標準由重至輕分為1~10級部隊因病評殘必須得是六級嘛 ,其中,1~6級同時適用于因病致殘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
一、具有下列殘情之一,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部隊因病評殘必須得是六級嘛 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和完全護理依賴的,為一級:
1.植物狀態(持續三個月以上);
2.極重度智能減退;
3.四肢癱肌力3級或三肢癱肌力2級;
4.重度運動障礙;
5.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含肘關節離斷);
6.雙下肢高位及一上肢高位缺失(股骨上三分之一、肱骨上三分之一缺失);
7.肩、肘、髖、膝關節中5個以上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8.脊柱損傷后致完全截癱;
9.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90%,四肢大關節中6個以上關節功能不全;
10.全面部瘢痕并重度毀容;
11.雙眼球摘除;
12.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
13.雙側上、下頜骨完全缺損;
14.呼吸困難Ⅳ級,需終生依賴機械通氣;
15.大部分小腸切除,殘余小腸不足50cm;
16.小腸移植術后移植腸功能不全,不能耐受腸內營養或普通飲食;
17.慢性腎功能不全(尿毒癥期)6個月以上需終生血液透析維持治療(無法行腎移植手術)。
《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規定》中規定因戰、因公致殘,被評定為一級至六級殘疾,或者因病醫療期滿后經醫學鑒定為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軍官、文職干部,以及因戰、因公致殘被評定為一級至四級殘疾,或者因病醫療期滿后經醫學鑒定為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士官,可以作退休安置。傷病殘軍人批準退休后即審定安
置去向、納入安置計劃及時移交。初級士官患精神病被評定為一級至四級殘疾的,義務兵因戰、因公、因病被評定為一級至四級殘疾的,由國家供養終身。士官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符合退休條件,自愿放棄退休安置的,可以選擇由國家供養終身。
精神殘疾軍人評殘標準?一個因戰五級殘疾軍人回答你:
任何的殘疾軍人評定只有一個標準部隊因病評殘必須得是六級嘛 ,那就是2004年頒布、2012年修改的《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準》。因病殘疾軍人只有六級以上(精神疾患的只有六級、四級、二級三種等級)部隊因病評殘必須得是六級嘛 ,而且必須是義務兵和初級士官才行。
標準中最輕六級的內容就是:
9.器質性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癥、分裂情感性障礙、妄想性障礙、雙相情感障礙,病程≥1年,經系統治療≥1次后,精神癥狀緩解但仍需維持治療部隊因病評殘必須得是六級嘛 ;
10.躁狂發作、復發性抑郁障礙、創傷后應激障礙,病程≥2年,經系統治療≥2次后仍需繼續維持治療;
11.強迫癥,病程≥2年,經系統治療≥2次,癥狀緩解不全,需繼續維持治療;
12.人格改變:表現為情緒不穩,缺乏自部隊因病評殘必須得是六級嘛 我控制能力,易激惹,反復的暴怒發作和攻擊行為,行為不顧及后果,癥狀持續時間≥1年,社會功能明顯受損;
精神殘疾軍人評殘標準一個因戰五級殘疾軍人對部隊因病評殘必須得是六級嘛 你說:
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部隊因病評殘必須得是六級嘛 的第二十五條規定:
現役軍人因戰、因公致殘部隊因病評殘必須得是六級嘛 ,未及時評定殘疾等級,退出現役后或者醫療終結滿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關系人)申請補辦評定殘疾等級,有檔案記載或者有原始醫療證明的,可以評定殘疾等級。部隊因病評殘必須得是六級嘛 你所謂補評定的關鍵在于“有檔案記載或者有原始醫療證明的”。
精神疾患的殘疾軍人評定最低的標準就是因病六級殘疾軍人的標準,是由《軍人殘疾評定等級標準》詳細規定的:
9.器質性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癥、分裂情感性障礙、妄想性障礙、雙相情感障礙,病程≥1年,經系統治療≥1次后,精神癥狀緩解但仍需維持治療部隊因病評殘必須得是六級嘛 ;
10.躁狂發作、復發性抑郁障礙、創傷后應激障礙,病程≥2年,經系統治療≥2次后仍需繼續維持治療;
11.強迫癥,病程≥2年,經系統治療≥2次,癥狀緩解不全,需繼續維持治療;
12.人格改變:表現為情緒不穩,缺乏自我控制能力,易激惹,反復的暴怒發作和攻擊行為,行為不顧及后果,癥狀持續時間≥1年,社會功能明顯受損;
如果你對此還是覺得不滿足的,你可以搜索《軍人殘疾評定等級標準》,有四級、二級的具體標準,而六級就是因病殘疾軍人的最低標準,而且是針對義務兵和初級士官的,干部和中級以上的軍人沒有因病殘疾軍人評定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