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鑒定傷口長度比醫院少
傷殘等級鑒定是以病情經治療穩定后為準。
1、輕重傷的鑒定法醫鑒定傷口長度比醫院少 ,是以傷后當時的創口(深達皮下部分)的長度,或者愈合穩定后的疤痕長度來定傷的,與縫合針的長度無關。
2、你說的原傷口長度,是否是醫院病歷所說的長度法醫鑒定傷口長度比醫院少 ?醫院醫生一般不會用尺子量長度的,所以不準確。
3、只有法醫鑒定的時候才會量創口或疤痕的長度。
最好是以損傷當時的創口長度來評定
如果因為某些原因損傷一段時間后再做也是可以的
這個就要按照瘢痕的長度來算了
如果是頭皮損傷 那最好是損傷當時來做,按照瘢痕對受傷人員是不利的,因為創口愈合后都有攣縮
頭皮的損傷程度分鈍器傷和銳氣傷
根據《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第六條規定 頭皮銳器創口累計長度達 8厘米, 兒童達 6厘米; 鈍器創口累計長度達6厘米,兒童達4厘米。
如果是面部損傷有兩種規定,分創口和瘢痕
第十四條 面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3.5 厘米 (兒童達3厘米),或者創口累計長度達5厘米(兒童達4厘米)或者頜面部穿透創。
第十五條 面部損傷后留有明顯瘢痕, 單條長3厘米或者累計長度達4厘米;單塊面積2平方厘米或者累計面積達3平方厘米;影響面容的色素改變6平方厘米。
你好法醫,被人砍傷,醫院記錄腋下傷口累計長度在20左右,法醫那邊說既然叫我法醫法醫鑒定傷口長度比醫院少 ,后面又說非法醫行業不要答法醫鑒定傷口長度比醫院少 ,法醫鑒定傷口長度比醫院少 你是想我答還是不想?
鑒定的法醫說不計算長度也是沒錯的,沒縫合的不叫創,只能算劃傷,如果能形成疤痕的話,就應該算在一起,但剛好是邊界上的數字,誰都會比較保守行事。醫院量的20cm長度不算,以法醫鑒定時測量的長度為準。
根據你的損傷長度,定輕傷二級沒有問題。頭靜脈不算四肢重要血管,所以,不存在疊加損傷程度的問題。
回答僅供參考,謝謝采納法醫鑒定傷口長度比醫院少 !
原始傷口4cm,醫院醫療延長傷口,最終鑒定傷痕為14cm,法醫鑒定輕傷是以哪個長度為標準?如果原始傷口4cm法醫鑒定傷口長度比醫院少 ,醫院醫療延長傷口法醫鑒定傷口長度比醫院少 ,最終鑒定傷痕為14cm法醫鑒定傷口長度比醫院少 ,法醫鑒定應當以原始創口為準,醫院治療過程中造成法醫鑒定傷口長度比醫院少 的創口不是當時造成的,不能作為法醫鑒定的依據。
法醫鑒定頭部傷口的時候,是以縫合前的尺寸,還是縫合后的尺寸呢法醫鑒定不是根據醫院法醫鑒定傷口長度比醫院少 的病歷上寫法醫鑒定傷口長度比醫院少 的來的法醫鑒定傷口長度比醫院少 ,醫生寫病歷只是大概估計長度法醫鑒定傷口長度比醫院少 ,法醫鑒定的話必須用尺精確測量的,所以不親自量不能判斷法醫鑒定傷口長度比醫院少 你是什么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