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存在舊傷不能鑒定
如果你再次受傷傷殘鑒定存在舊傷不能鑒定 ,也屬于工傷情形傷殘鑒定存在舊傷不能鑒定 ,可以申請鑒定。
如果不是工傷傷殘鑒定存在舊傷不能鑒定 ,是自己造成傷殘鑒定存在舊傷不能鑒定 的傷殘鑒定存在舊傷不能鑒定 ,就不可以申請傷殘鑒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八條 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舊傷能否交通傷殘鑒定范圍不能傷殘鑒定存在舊傷不能鑒定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僅針對本次事故造成傷殘鑒定存在舊傷不能鑒定 的新傷。
傷殘鑒定后一年舊傷復發是否可以重新再鑒定/舊傷復發重新手術治療后傷殘等級可以重新鑒定傷殘鑒定存在舊傷不能鑒定 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 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傷殘鑒定存在舊傷不能鑒定 ,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傷殘鑒定存在舊傷不能鑒定 的傷殘鑒定存在舊傷不能鑒定 ,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第二十九條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依照本條例第二十六條和第二十八條傷殘鑒定存在舊傷不能鑒定 的規定進行再次鑒定和復查鑒定的期限,依照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執行。
若傷情鑒定結果是舊傷會怎么處理如果是舊傷傷殘鑒定存在舊傷不能鑒定 ,那就不是本次導致傷殘鑒定存在舊傷不能鑒定 的損傷傷殘鑒定存在舊傷不能鑒定 ,也就是不能把這個傷情歸責于對方。這個時候看看還有沒有其他損傷,如果有其他新鮮的損傷就按照其他損傷處理。
若傷情鑒定結果是舊傷會怎么處理?一、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為舊傷怎么辦?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為舊傷傷殘鑒定存在舊傷不能鑒定 的不需要對該項傷害支付賠償,傷殘鑒定只對本次傷害進行鑒定并賠償。交通事故傷殘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根據受害者直接所受的損傷進行定級。交通事故傷殘舊傷復發可以再次向交警隊提出或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支付相關費用。
二、交通事故傷殘重新鑒定程序
1、交通事故傷者治療終結后攜帶事故認定書、身份證復印件、就診資料(包括門診、急診病歷、住院病歷、手術記錄、X片、CT片、MRI片等影像資料),委托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
2、事故處理機構收到鑒定結論后二日內將傷者傷殘鑒定結果送達事故各方當事人。
3、當事人各方對鑒定結果有異議的在收到鑒定結果后三日內向事故處理機構提出要求重新申請鑒定。
4、事故處理機構委托其它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對交通事故傷者進行重新傷殘鑒定。
5、重新傷殘鑒定的結果為終結評定。
三、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后能否再主張醫療費
(1)《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2)《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傷殘鑒定存在舊傷不能鑒定 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義務人從定殘之日起對上述六項費用都應當予以賠償。
發生交通事故后,應當在醫療救助結束后進行傷殘鑒定,需要注意的是,傷殘鑒定只能針對本次造成的傷害進行,如果傷殘鑒定的結果是舊傷,則應當由傷員向上一次造成的傷害的責任認定方提出賠償要求,與本次交通事故的責任方沒有直接關系,具體情況應當根據實際進行認定。
大家好,請問法醫鑒定可以鑒定出新舊傷嗎?結果為舊傷的話是否不予采信?法醫鑒定通常情況下是可以鑒定出新舊傷傷殘鑒定存在舊傷不能鑒定 的。一般情況下法醫會根據被鑒定者傷殘鑒定存在舊傷不能鑒定 的年齡、體質、受傷程度(部位、方式)綜合起來做出判斷傷殘鑒定存在舊傷不能鑒定 ,目的就是要區分新問題和老問題。如過鑒定出來是舊傷則與本案無關傷殘鑒定存在舊傷不能鑒定 ,將會不予采信。
法律分析
發生傷害案件后被害人應當及時報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傷情鑒定函進行傷情鑒定。傷者經司法鑒定,如果是輕微傷打人者將面臨最高十五天行政拘留。造成輕傷的要負刑事責任,自首的可以酌情減輕刑罰。把對方打成骨折,要經過法醫鑒定 ,如果屬于輕傷涉嫌傷害罪,要判刑的。不構成犯罪的,依法要予以治安處罰,要拘留。但如果對方諒解或放棄起訴,可能不會判刑。如果達到輕傷二級,根據相關法律將會對打人者追究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如果打人者是累犯,公安機關按照相關法律,應當從重處罰。無論是哪一種,均需要賠償醫藥費等費用。對于人身損害的傷殘等級確認后,主要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傷殘鑒定存在舊傷不能鑒定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違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