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中心能鑒定工傷嗎
不可以司法鑒定中心能鑒定工傷嗎 ,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司法鑒定中心能鑒定工傷嗎 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司法鑒定中心能鑒定工傷嗎 的基礎上司法鑒定中心能鑒定工傷嗎 ,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司法鑒定中心能鑒定工傷嗎 :勞動能力鑒定,停工留薪期鑒定確認,護理等級鑒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致殘等級鑒定,狹義的工傷鑒定指致殘等級鑒定。
法律分析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工傷職工需要等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如果體內有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鑒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能做司法鑒定嗎?不可以。工傷鑒定和司法鑒定是兩個不同司法鑒定中心能鑒定工傷嗎 的范疇司法鑒定中心能鑒定工傷嗎 ,作用是各不相同司法鑒定中心能鑒定工傷嗎 ,工傷做司法鑒定是不能作為工傷賠償司法鑒定中心能鑒定工傷嗎 的依據的。《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可以做司法鑒定嗎工傷鑒定和司法鑒定是兩個不同的范疇,作用是各不相同,工傷鑒定后再進行司法鑒定是可以的。1、工傷按規定是做工傷傷殘鑒定的,工傷做司法鑒定不能作為工傷賠償的依據的。2、工傷傷殘鑒定的依據是《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而司法傷殘鑒定的依據是司法鑒定中心能鑒定工傷嗎 :《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鑒定標準(試行)》工傷必須做工傷勞動能力鑒定,不然工傷標準無法確定。司法鑒定是用來做司法賠償的,工傷的賠償標準要和司法賠償標準做比較的。工傷鑒定后賠償的標準是按工傷賠償;司法鑒定的賠償就是按司法標準。鑒定級別可能不同而且賠償也不一樣。工傷與司法鑒定不同1、申請鑒定主體不同:工傷鑒定申請主體是已被認定為工傷的職工本人、近親屬、雇傭單位均可;傷殘鑒定申請主體只能是傷者本人。2、申請鑒定的前提條件不同:工傷鑒定的前提是,工傷申請鑒定主體已經取得司法鑒定中心能鑒定工傷嗎 了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出具的職工工傷認定決定書,也即沒有工傷認定決定書,工傷鑒定委員會不會受理工傷鑒定申請者的申請;傷殘鑒定的前提是,申請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責任事故認定書。3、申請鑒定的依據、內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工傷鑒定依據的法律、法規是《工傷保險條例》和《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的內容包括:工傷醫療終結期、停工留薪期確認、勞動能力障礙程度、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等。申請工傷鑒定時需同時提交的材料有:職工工傷認定決定書、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包括職工個人情況資料、職工工傷情況資料、醫療機構診斷資料等);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依據的法律、法規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受傷評定》,傷殘鑒定的內容包括:傷者精神狀態、生理機能、街跑結構的異常及其對生活的影響,傷殘鑒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認定書、入院記錄、出院記錄、出院小結、病歷本、殘疾診斷證明等。司法鑒定要多久司法鑒定從受理之日起一般應當在15日內出具司法鑒定文書。如確需延長的,經向委托人說明理由,可延長至30日。復雜、疑難案件的鑒定時限確需延長的,經司法鑒定機構負責人批準,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適當延長。延長期不得超過60日。法醫精神病鑒定及司法會計鑒定的時限可適當延長,一般應在受理之日起60日內完成。鑒定過程中需要補充鑒定材料所需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司法鑒定工傷認可嗎需要看司法鑒定中心能鑒定工傷嗎 你具體受傷的部位已經治療的手術情況司法鑒定中心能鑒定工傷嗎 ,各不相同。司法鑒定工傷不能作為工傷認定的依據,和工傷認定是兩回事,工傷認定,是根據你的發生事故的情節,是不是屬于工傷的認定,和你傷殘沒任何關系,只要是因為工作受傷,都可以認定工傷,并不一定是傷殘,你的司法鑒定,只能說達到某種傷殘程度,不能認定是不是工傷。
【法律依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條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司法鑒定程序是指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進行司法鑒定活動的方式、步驟以及相關規則的總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