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華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10級工傷浙江金華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的賠償是:1、醫療費。實報實銷浙江金華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浙江金華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2、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浙江金華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3、停工留薪期內工資等于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浙江金華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4.十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工資。
金華工傷十級賠償標準2022是什么?七級至十級 傷殘賠償 項目及標準(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購買 工傷保險 浙江金華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則由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a、七級為13個月本人 工資 ; b、八級為11個月本人工資; c、九級為9個月本人工資; d、十級為7個月本人工資; 2、生活 護理費 :(需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浙江金華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完全不能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50%; b、大部分不能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0%;c、部分不能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 3、住院伙食補助費:所在單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浙江金華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的70%(可以參照國家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4、 醫療費 :應到 社保 定點醫院就醫浙江金華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依法進行報銷,緊急可以到就近醫院急救。 5、交通費、食宿費用:僅指到外地就醫,需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按照所在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6、殘疾輔助器具浙江金華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的費用。 7、一次性 工傷 醫療補助金( 合同解除 或終止時由工傷保險支付): a、七級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0個月; b、八級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7個月; c、九級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 d、十級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個月; 勞動合同 期滿終止或勞動者提出 解除勞動關系 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以下費用(在勞動合同期滿前,用人單位不能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否則構成違法解除,除非勞動者符合《 勞動法 》第25條規定的嚴重違紀等情形): 8、一次性 傷殘 就業補助金: a、七級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0個月; b、八級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7個月; c、九級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 d、十級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個月; 注:1、省內各市、縣、區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以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為準。 2、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 職業病 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停工留薪工資:職工因工傷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 停工留薪期 內,原 工資福利 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按照醫療終結期規定,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發生工傷之后有工傷保險機構和用人單位負責賠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該勞動者負責,而且工作單位不得以工傷為理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擅自 解除勞動合同 的,用人單位應該對員工進行經濟上的賠償。
浙江工傷十級賠償標準是什么浙江 工傷 十級 賠償標準 是什么 1、標準浙江金華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享受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浙江金華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 十級傷殘 為6個月的本人 工資 ; 2、要求浙江金華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 勞動合同 期滿終止浙江金華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或者職工本人提出 解除勞動合同 的浙江金華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由用人單位分別按其解除或 終止勞動合同 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本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 傷殘 就業補助金; 3、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35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 職業病 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具體賠償項目及標準 (一) 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 工傷保險 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3款。 3、備注: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1、標準: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4款 4、備注:單位沒有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參考當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金標準。 (三)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4款。 (四)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6款。 3、備注: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五)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 (六)停工留薪 1、標準:原 工資福利 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 停工留薪期 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 工傷醫療待遇 。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 4、備注: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七) 護理費 1、標準: (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第3款、第32條。 工傷等級的評定是鑒定中心下的結論。勞動者在工作中發生的事故,都叫做工傷,用人單位是要付全部責任的,如果用人單位給勞動者購買了 社會保險 ,那么社會保險會進行支付賠償費,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買,那么就是用人單位自己負責。
浙江省十級工傷賠償標準浙江省十級工傷賠償標準是這樣規定浙江金華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的:一、醫療費醫療費是指受害人接受醫學上浙江金華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的檢查、治療和康復所必需的費用主要包括:掛號費、檢驗費、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及其他必要的醫療費用。因侵權行為誘發受害人其他疾病的醫療費用浙江金華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應當根據侵權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和原因力比例等實際情況浙江金華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予以適當賠償對因果關系和原因力大小難以確定的,參照專業鑒定機構的鑒定結論由人民法院自行確定。(一)掛號費。一般以就診治療單位的掛號憑據為憑證進行賠償。(二)檢驗費。基于診斷和治療傷情的需要,應經治單位的要求進行檢驗所支出的費用,均應進行賠償。賠償數額根據經治單位的檢查單據、診斷證明和相應的收費憑證進行確認,但有證據證明受害人進行不必要檢驗所支出的費用,致害人不予賠償。未經治療單位允許擅自進行檢驗所支付的費用不予賠償,但受害人有正當理由的除外(三)醫藥費。基于傷情治療和康復的需要,按經治單位的處方購買藥品所花的費用,均應予以賠償。賠償數額根據經治單?
浙江省工傷十級傷殘2022具體賠償標準?《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十級傷殘浙江金華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的浙江金華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浙江金華工傷十級賠償標準 ,標準為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一般是四個月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