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施工工人死亡處理步驟
雖然工人在工地上出現意外情況,從而導致死亡結果的發生,但這不一定就屬于工傷,所以在之后的處理上面,就有兩種不同的途徑,一種是通過侵權的途徑來要求賠償,而另一種則是通過工傷的途徑來獲得賠償。具體要看實際情況是怎樣的,然后選擇恰當的途徑處理。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工地施工工人死亡處理步驟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地施工工人死亡處理步驟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工地施工工人死亡處理步驟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工地施工工人死亡處理步驟 他情形。
施工現場死亡一人怎么處理法律分析:建筑工地死亡一人施主要責任者、直接責任者、領導責任者等可能需要承擔支付賠償的民事責任工地施工工人死亡處理步驟 ,也有可能會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因為事故主要是由于建筑工地項目負責人要求造成的工地施工工人死亡處理步驟 ,所以是主要責任工地施工工人死亡處理步驟 ,屬于違章指揮。直接責任者即行為與事故發生有直接責任的人員,如違章作業人員。按照責任大小和承擔責任的不同分別認定為主要責任者、直接責任者、領導責任者三種。
1.直接責任者,即其行為與事故發生有直接責任的人員,如違章作業人員。
2.主要責任者,即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的人員,如違章指揮者。
3.領導責任者,即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即單位領導,安全責任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七條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為。
第一百三十七條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施工方和建設方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護理費用、鑒定費、必要的交通費、住宿費。
工地上工人發生死亡事故找什么部門處理?怎樣才能為工人家屬爭取到應得的權益?工傷認定步驟工地施工工人死亡處理步驟 :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工地施工工人死亡處理步驟 ,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工地施工工人死亡處理步驟 ,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工地施工工人死亡處理步驟 ;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
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工人在工地上死亡后怎么解決流程首先上報勞動部門工地施工工人死亡處理步驟 ,落實責任與賠償事宜工地施工工人死亡處理步驟 ,家屬接待工地施工工人死亡處理步驟 ,責任落實工地施工工人死亡處理步驟 ,賠償損失。